車之故耳。故百歲之人黃頭髮,三百歲之人兩權起,三百歲之人,萬物耳。四百歲之人,面縱理,五百歲之人,方瞳子,六百歲之人,脅助胼,七百歲之人,骨體填,八百歲之人,殤為筋,九百歲之人,延耳生,千歲之人,飛上天,上謁上皇太一為仙。真人重瞳子,故能徹視八方。食芝服丹,即不老。人萬八千歲更為童子,男八女七,從此始。
  第五十五神仙
  子欲制百邪百鬼及老精魅,常持符、利劍、亭水瓷上,’於中視其形影。凡行出入,卒逢非常怪物,於日月光中視其形影,皆可知也。以丹書制百邪符,置于瓷水上,邪鬼見之,皆自然消去矣。諸邪鬼魅,龍蛇、虎豹、六畜、狐狸、魚鱸龜、飛烏、磨鹿、老木,皆能為精物。犯人者,符刻之,斬之,付河伯、社令。當召今日直符使,六丁神守之宿衛。左文字,在八十一首玄圖六甲宮四十九真中。亦有珠胎七機,華蓋清觀,皆能制百邪。此四符者,惡穢人不可服也。當被服威喜、巨勝、左契、右射、太極、太清、太玄、陽章、參天、包元氣、太虛,此太道也。可常被服,無所不防,亦無禁忌也。上制文曰:皇天上帝,太上道君、曾孫小兆王甲好道,願得長生,所願從心來,自在心也,不多言。上封文曰:皇天上帝、太上道君,天一、太一、北千#9君、日月陰陽君、司命君、司錄君,曾孫小兆王甲好道,願得長生,唯司命司錄君能去死籍,更著長生玉曆仙籍,定為真人。臣某即日除為太一使者,再拜受命上皇道君、中黃門子,再拜著契封符傳。當清潔先解過。常以歲四時除日及八節之日,以酒脯於束流水上解過,南流亦可。神仙玄圖曰:玉曆五十五章,姓名符信本在上皇金匱玉岌玉筍中,封之力重。兆得之,慎勿妄傳。子慎之,勿受錢之,得其人即傳之,可得神仙。吾時時自案行此二篇上下《中經》也。吾常使司命教鬼守汝,勿妄增臧吾文。一字不具,吾即知之,兆汝慎之,慎之。如吾言符與下字,以丹青之,此吾之信也。兆汝審欲神仙,當先服還丹金液,存神,即時仙矣,上為真人。兆汝不服神丹金液,當自苦耳,為寒溫風鬼所擊,司命不救汝也,道神無奈汝何。兆為道,溫衣適食,守虛無,為自然,鬼亦不能救殺也。年壽終竟,自死矣。何以言之?以其不堅守神故也。譬猶萬物之生,非欲求死,但自然老枯槁腐死,其人亦如此矣。吾以喻汝,弩力求師,吾教八十一弟皆仙,其十人布在民間,遊邀穀仙。吾越度秦項不出,為漢出,合於黃世,見吾大吉。
  太上老君中經卷下竟
  #1『何』,《雲笈七籤》本作『河』。
  #2『日』,原缺,據《雲笈七籤》本補。
  #3『肺』,原作『肝』,據《雲笈七籤》本改。
  #4『強』,《雲笈七籤》本作『狂』。
  #5『常』,《雲笈七籤》本作『當』。
  #6『聚』,原缺,據文義補。
  #7『去』,原作『云』,據《雲笈七籤》本改。
  #8『聚』,《雲笈七籤》本作『娶』。
  #9『千』,《雲笈七籤》本作『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