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盈。即餘分五日四分日之一也。陰縮六日,又曰朔虛。即朔空之六,小月也。一歲共餘十二以為閏,先天尊陽也。言日月五星,皆從天左旋。後天任衛也。言日月五星,皆違天右轉。天左旋,日月皆左旋。日行不及天,月行不及日,數順理亦順。儒者以此說為是,從先天也。天左旋,日月皆違天右轉。日行遲,月行反速。曆家主此說,以為《易》算,從後天也。儒者有所不取,姑兩存之,以備參考。
  《堯典》三百六旬有六日,以閏月定四時成歲。
  《書傳》日:今年冬至至來年冬至為一期。一期中問,鈴有三百六十六日或三百六十五日有奇。天與日會於其上而成一歲,凡二十四氣,兩年相去皆然,雖遇閨月亦同。日法以□九百四十分乘。度其周天,度外餘四分日之一者,蓋以一日九百四十分。分為四箇,二百三十五分,此即一度。四分中得其一分也。朱#1子日:氣言則三百六十日,朔言則三百五十四日,舉氣盈朔虛之中數而言,故日三百六十。自餘進退,不過六分。《堯典》舉成數言,故日三百六旬有六日。胡氏伸日:歲以四時計者,各為日九十四其九十。以六氣計者,各為六十六其六十。以五行計者,各為日七十二五其七十二。皆得三百六十。乾坤二策亦然,是為天數之正。過此則盈,不及則縮。盈則陽道常饒,故日行周天之度為一歲。於三百六十日之外,而歲常餘五日強。縮則陰道常虧,故月行周天之度為一月,而常不足於三十日,此所以有小月而歲餘五日強。積而成歲,所謂十一日弱者是也。積歲之所奇,三而一五而再十九年而七,天道大備矣。日月不能無盈縮,作曆者不能無差錯,故置閨而時定歲成。《皇極經世》亦以三百六十為率。一元三百六十運,一.會三百六十世,一運三百六十年,一世三百六十月,一年三百六十日,一月三百六十辰。陽得三百六十者,六也。
  橫渠張子日:日月皆是左旋。
  其說日:天甚健,一日一夜,一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又過一度,日行速健次於天。一日一夜,周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正恰好彼天進一度,則日卻成退喊一度。二日天進二度,日亦退二度。積至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則天所進過之度,又恰周得本數。而日退之度,亦卻退盡本數,遂與天會成一年。月行遲,一日一夜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行不盡比之天,卻退了十三度有奇。朱子日:若以為天是一日一周天為不過,而日不及一度,則四時中星如何解不同。若如此,則日日一般把甚麼做時節定限。繼來燈去,將次午時打三更矣。今取《月令》疏中兩處,說得分明,其他曆書都不如此。今若把天裹說時,只行得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若把天外來說,則是一日過了一度。論日月則在天裹,若是去太虛空裹觀,那天自是日日裒得不在舊時處。又曰:日月皆從角起,日則一日一周,依舊到那角上,天則一周了。又過角些子,日日累上去,到一年便與日會。愚按:二先生之說如此,則知天行太過,月行不及,惟日行得其正。故一年以三百六十日為率。
  邵子曰:陽氣於三百六十上盈。
  一歲日與天會,多五日二百三十五分,為氣盈。一日氣盈十三分七釐八絲三忽。兩立春相去中間,共四千九百三十五分,合盈五日二百三十五分。以成數言,天多六日。日行不及天之數。朱子曰:天體至圓,周圍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繞地左旋,常一日一周而過一度。日麗天而少遲,故一日亦繞地一周。而在天為不及一度,積三百六十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三十五而與天會,是一歲日行之數也。按:孔氏疏云:天是太虛,本無形體,但指諸星運轉,以為天爾。天包地外,如卵之最黃。諸星之轉,從束而西,鈴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星復舊處。星既左轉,日則右行,亦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至舊星之處。星即二十八宿,分布四方,是為天體。每宿計十三度四百二分,總四七之數為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在天為度,在年為日,俱有此數。但其氣數有過與不及,所以有盈虧也。張諸前說備矣。愚謂:若使天行無過度與日一般,月行無不及之度,亦與日一般。日日都到角上,年年都有三百六十日無零數。既無寒暑不齊,又無日月大小與旱乾水溢。假使天公裝箇硬本與人,便不成造化模樣矣,豈鬼神福善禍淫之機哉。
  又曰:陰氣於三百六十上縮。
  一月朔虛四百四十一分。自子至丑,月共五千二百九十二分。合虛五日五百九十二分,舉成數言六日也。乃月行不及日之數。朱子曰:月麗天而尤遲一日,常不及天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積二十九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四百九十九而與日會。十二會得全日三百四十八餘分之積五千九百八十八。如日法九百四十而得六,不盡三百四十八,通計得三百五十四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三百四十八,是一歲月行之數也。愚按:十九分度之七者,以九百四十分分為十九分。每分計四十九分四釐#2一毫五忽七絲六秒#3比月行一日,不及天與日常度之餘分也。如是,則月行一日,不及日十二度三百四十六分上。每月積至二十九日四百九十九分上,其不及日者,三百六十五度二百三十五分。則日所進過之度,恰周得本數。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