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住』畢沅據他本校作『往』。
  #4『及』《閒詁》、《校注》作『反』,下句『及』字同。
  #5『人』畢沅校作『入』。
  #6『夫』《閒詁》、《校注》作『大』。
  #7『故』畢沅校作『欲』。
  #8『比』《閒詁》、《校注》作『北』。
  #9『分』《閒詁》、《校注》作『爪』,是也。
  #10『何』下王念孫補『哉』字。
  #11『愚』畢沅校作『鬼』。
  #12『還』《閒詁》作『遝』,《校注》作『逮』,二字通。
  #13同#12。
  #14『至』《閒詁》、《校注》作『王』。
  #15『乃』上畢沅據《文選》補『天』字。
  #16同#12。
  墨子卷之六
  節用上第二十
  聖人為政一國,一國可倍也。大之為政天下,天下可倍也。其倍之,非外取地也,因其國家,去其無#1足以倍之。聖王為政,其發令興事、便民用財也,無不加用而為者。是故用財不費,民德不勞,其興利多矣。
  其為衣裘何以為?冬以圉寒,夏以圉暑。凡為衣裳之道,冬加溫、夏加清者,芋組。不加者,去之。其為宮室何以為?冬以圉風寒、夏以圉暑雨。有盜賊加固者芋組。不加者,去之。其為甲盾五兵何以為?以圉寇亂盜賊,若有寇亂盜賊,有甲盾五兵者勝,無有不勝,是故聖人作為甲盾五兵。凡為甲盾五兵,加輕以利堅而難折者,芋組。不加者,去之。其為舟車何以為?車以行陵陸,舟以行川谷,以通四方之利。凡為舟車之道,加輕以利者,芋組。不加者,去之。凡其為此物也,無加用而為者,是故用財不費,民德不勞,其興利多#2。有去大人之好聚珠玉烏獸犬馬,以益衣裳宮室甲盾五兵舟車之數,於數倍乎?若則不難。故孰為難?倍唯人為難倍。
  然人有可倍也。昔聖王為法日:丈夫年二十,不敢毋處家,女子年十五,毋敢不事人。此聖王之法也。聖王既沒,於民次也。其欲蚤處家者,有所二十年處家。其欲晚處家者,有所四十年處家。以其蚤與其晚相踐,後聖王之法十年。若純三年而字,子生可以二三年矣。此不惟使民蚤處家而可以倍與?且不然已。
  今天下為政者,其所以寡人之道多。其使民勞,其籍斂厚,民財不足,凍餓死者不可勝數也。且大人惟毋與師以攻伐鄰國,久者終年,速者數月,男女久不相見,此所以寡人之道也。與居處不安、飲食不時、作疾病死者,有與侵就伋素、攻城野戰死者,不可勝數。此不令為政者,所以寡人之道數術而起與?聖人為政、特無此,不聖人為政、其所以眾人之道亦數衛而起與?故子墨子曰:去無用之#3,聖王之道天下之大利也。
  節用中第二十一
  子墨子言曰:古者明王聖人所以王天下,正諸侯者,1 彼其愛民謹忠,利民謹厚,忠信相連,又示之以利,是以終身不饜,歿二十#4 而不卷。古者明王聖人其所以王天下、正諸侯者,此也。
  是故古者聖王制為節用之法曰:凡天下旱百工,輸、車、積、匏、陶、冷、梓、匠,使各從事其所能。曰:凡足以奏給民用,諸加費不加民利則止#5 。古者聖王制為飲食之法曰:足以充虛繼氣,強股肱,耳目聰明,則止。不極五味之調,芬香之和,不致遠國珍恢異物。何以知其然?古者堯治天下,南撫交祉,北降幽都,束西至日所出入,莫不賓服,建#6至其厚愛。黍稷不二,羹載不重,飲#7於土增,啜於土形,斗以酌。倪仰周旋威儀之禮,聖王弗為。
  古者聖王制為衣服之法曰:冬服鉗紅之衣輕且暖,夏服烯給之衣輕且清,則止諸。加費不加於民利者,聖王弗為。
  古者聖王為猛禽狡獸暴人害民,於是教民以兵行。日帶劍,為刺則入,擊則斷,旁擊而不折,此劍之利也。甲為衣則輕且利,動則兵且從,此甲之利也。車為服重致遠,乘之則安,引之則利,安以不傷人,利以速至,此車之利也。古者聖王為大川廣谷之不可濟,於是利為舟楫,足以將之則止。雖止者三公諸侯至,舟楫不易,津人不飾,此舟之利也。
  古者聖王制為節葬之法曰:衣三領,足以朽肉,棺三寸,足以朽骸。掘穴深不通於泉,流不發洩,則止。死者既葬,生者毋久喪用哀。
  古者人之始生,未有宮室之時,因陵丘掘穴而處焉。聖王慮之,以為掘穴日,冬可以辟風寒。建#8夏,下潤濕,上重需,恐傷民之氣,於是作為官室而利。然則為官室之法將奈何哉?子墨子言曰:其旁可以圉風寒,上可以圉雪霜雨露,其中鐲潔,可以祭祀,宮牆足以為男女之別,則止諸。加費不加民利者,聖王弗為。
  節用下第二十二闕
  節葬上第二十三闕
  節葬中第二十四闕
  節葬下第二十五
  子墨子言曰:仁者之為天下度也,辟之無以異乎孝子之為親度也。今孝子之為親度也,將奈何哉?曰:親貧則從事乎富之,人民寡則從事乎眾之,眾亂則從事乎治之。當其於此也,亦有力不足、財不贍、智不智然後已矣,無敢舍餘力,隱謀遺利,而不為親為之者矣。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