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三數日漬之。有腫者,炙石熨之,日二,消止。
  治馬血入瘡中方:
  服人糞如鷄子大,復以糞傅瘡上。
  又方:
  取婦人月水傅之,神良。
  治訂死馬,馬骨傷人、毒攻欲死方:
  便取馬腸中屎以塗之,大良。《外臺方》云:取其屎燒灰,服方寸匕。
  治馬汗、馬毛入人瘡中,腫痛欲死方:
  以水漬瘡,數易水便愈;又以石灰傅之。
  又方:
  飲醇酒、取醉即愈。
  又方:
  燒鷄毛作末,以酒服方寸匕。
  又方:
  以沸揚令得所浸洗之,取瘥。
  論曰:凡春末夏初,犬多發狂,必誡小弱持杖以預防之。防而不免者,莫出於灸,百日之中一日不闕者,方得免難。若初見瘡瘥痛定,即言平復者,此最可畏,大禍即至,死在旦夕。
  凡狂犬咬人著訖,即令人狂,精神已別,何以得知?但看灸時,一度火下,即覺心中醒然,惺惺了了,方知咬已即狂。是以深須知此。此病至重,世皆輕之,不以為意,坐是死者,常年有之。吾初學醫,未以為業,有人遭此,將以見問,吾了不知報答。是以#6經吾手而死者不一。自此銳意學之,一解已來,治者皆愈,方知世無良醫,枉死者半,此言非虛。故將來學者非止此法,餘一方皆須沉思,留心作意,殷勤學之,乃得通曉,莫以初解一兩種法,即謂知訖,極自誤也。聊因方末申此一二,古悶不盡意耳。
  又曰:凡猘犬咬人,七日輒應一發,三七日不發則脫也,要過百日乃得免耳。每到七日輒當搗韭汁,飲一二升,又當終身禁食犬肉、蠶蛹,食此則發,死不可救矣。瘡未愈之間,禁食生魚及諸肥膩冷食,但於飯下蒸魚、及於肥器中食便發。不宜飲酒,能過一年乃佳。《集驗方》云:若重發者,生食蟾蜍膾,絕良;亦可燒炙食之,必#7令其人知。初得嚙毒便為之,則於后不發也。
  治猘犬毒方:
  頭髮 猬皮各等分
  右二味燒灰,水和飲一杯;口噤者,折齒內藥。
  又方:
  搗地榆絞取汁,塗瘡。無生者可取乾者,以水煮汁飲之;亦可為末,服方寸匕,日三,兼傅上,過百日止。
  又方:
  搗韭,絞取汁,飲一升,日三,瘡愈止。亦治愈後復發者。
  又方:
  刮虎牙若骨,服方寸匕。《小品方》云:刮狼牙或虎骨末服。已發狂如猘犬者,服即愈。
  又方:
  燒虎骨傅瘡,及熨;又微熬杏仁,搗研,取汁服之,良;又取燈盞殘油灌瘡口。此皆禁酒、豬肉、魚、生菜。
  又方:
  用韭根故梳二枚,以水二升,煮取一升,頓服。
  又方:
  桃東南枝白皮一握,水二升,煮取一升,分二服。吐出犬子。
  又方:
  取猘犬腦傅上,後不復發。
  又方:
  蝦蟆灰,粥飲服之。
  又方:
  服莨菪子七枚,日一。
  又方:
  梅子末,酒服之。
  又方:
  以豆醬清塗之,日三四。
  治狂犬嚙人方:
  蛇脯一枚,炙,去頭,搗末,服五分匕,日三。
  又方:
  搗莨菪根,和鹽傅,日三。
  又方:
  青布浸汁,服三升。
  又方:
  飲驢尿一二升。
  治凡犬嚙人方:
  熬杏仁五合令黑,碎研成膏,傅之。
  又方:
  取竈中熱灰,以粉瘡中,帛裹擊之。
  又方:
  燒自死蛇一枚令焦,為末,內瘡孔中。
  又方:
  鼠屎為末,以臘月豬膏和傅之。《外臺方》云:用鼠一枚,豬膏煎傳之。
  又方:
  飲生薑汁一升。《小品方》云:治狂犬咬。韭汁亦佳。《外臺方》云:亦治已瘥後復發者。
  又方:
  水洗瘡任血出,勿止之。水洗不住,取血自止,以綿裹之,瘥。
  又方:
  以沸湯和灰,壅瘡上。
  又方:
  燒犬尾為末,傅瘡,日三。
  又方:
  以頭垢少少內瘡中。
  又方:
  火炙蠟以灌瘡中。
  又方:
  以熱牛屎塗之,佳。
  又方:
  以苦酒和灰塗瘡中。
  治小兒狗噴方:
  月一日,以水一升灌之,勿令狗主打狗;若月盡,日三升水灌之。
  灸法:
  凡猘犬所嚙,未盡其惡血毒者,灸上一百壯;已後當日灸一壯;若不血出,刺出其血,百日灸乃止。禁飲酒及豬犬肉。
  治豬嚙方:
  松脂煉作餅,上貼之。
  又方:
  屋霤中泥塗。
  孫真人備急千金要方卷之七十六竟
  #1三日:影宋刻本作『日三』。
  #2即:影宋刻本作『急』 。
  #3并:原作『升』,據影宋刻本改。
  #4各七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