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學者,得遇寶經玉篆,可齋心滌慮,酌水獻花,如法誦之篆之,則諸禍不生,衆善駢集也。今至士體天心而洗己心,閱真文而造玄文,豈可不盡力奉持,以廣大其化也哉。
  釋曰:寶經玉篆,非奉三清上境之勑、玉清真王之令,則不能垂示於世而化諸有情者也。今經旨校正,註釋分明,玉篆金章,燦然爍目。凡祈請之士,可不齋心潔滌以閱玄文也耶。至士道齡,職守都功,位居左院,用己神元,結之英成。天尊普化之德,是日文成,黍列聖真之左。而誦經者,不可褻瀆,大則天誅,小則禍及也。
  讚曰:寶經圓滿,咸稱善哉。消灾赦罪,禍去視來。
  九天應元雷聲普化天尊玉樞寶經集注下竟
  圓滿吉祥靈章
  向來誦經,念念存誠。千真拱聽,萬聖通靈。應元合無,普化分形。九天有命,三界遵行。消灾謝過,請福延生。功圓行滿,大道證明。
  符篆
  凡書一篆,當焚香起大敬心,至誠課誦,自正經首至於三章,并所祈本章畢。然後心存天尊寶相,口誦天皇神呪書之。常時仍用黃紙貼護篆文,用則展啟。以後符文,一體如之。
  學道希仙第一章 召九靈三精第二章
  遇本命生辰,嚴修齋戒,誦經稱號,書篆焚。
  解五行九曜尅戰刑衝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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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續婚合章
  凡有嬰孩在於襁褓,為栴檀神王座下一十五種鬼加諸惱害,因多驚癇,宜誦此經。
  謹按《釋藏護諸童子經》中載,栴檀神王座下一十五種鬼形,常遊行世問,恐怖嬰孩及小兒,作諸怖畏之相。人能誠心誦經焚符,則免此禍也。
  第一名彌洲迦鬼,形如牛,著諸小兒,眼睛回轉。
  第二名彌迦王鬼,形如師子,著諸小兒數數嘔吐。
  第三名騫陀,形如鳩摩羅天,怖諸小兒,其兩肩動。
  第四名阿波悉魔羅,形中野狐,著諸小兒,口中沫出。
  第五名牟致迦,形如播猴,著諸小兒,把拳不展。
  第六名魔致迦,形如羅剎女,著諸小兒,自囓其舌。
  第七名閻彌迦,其形如馬,著諸小兒,喜啼喜笑。
  第八名迦彌尼,形如婦女,著諸小兒,樂著女人。
  第九名黎波坁,其形如狗,著諸小兒,現種種雜相。
  第十名富多那,其形如猜,著諸小兒,眠中驚怖啼哭。
  第十一名曼多難提,形如貓兒,著諸小兒,眠中喜啼喜笑。
  第十二名舍究尼,其形如烏,著諸小兒,不肯飲乳。
  第十三名犍吒波尼,其形如雞,著諸小兒,咽喉聲塞。
  第十四名目佉曼茶,形如黑狐,著諸小兒,時氣熱病下痢。
  第十五名藍婆,其形如蛇,著諸小兒,數噫數喊。
  玄陽子所遇雷霆玉經,本末如是,如是其必有自來矣。不以自祕,方將梓而廣之,其所以與人為善之志甚薦。予雖未識其為人,固已先識其為心,知其非尋常人也。雖然至道無言,至言無跡,神而明之,存乎其人,子既有得於言語文字中矣。推致其功,乃復有得於言語文字外。無寧使人謂子為泥象執文者,是則予之至望也子其勉之。至順癸酉上元日,嗣三十九代天師太玄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