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睡也,迴時如睡覺也。
  或歸住本體,或離入他身,或別從初起,或奪他安己,或令他離體,或方便相救,或廣施安隱,或自利損他。罰著身必墜,此法實無虛,永劫只如是。
  羅公日:此者神仙也,身隱几世,神氣俱靈,出入分明,日神仙也,亦日氣仙。來去自在,若犯仙戒,取次必被罰也。葉公日:神仙之作用也,若更求真仙,及修上昇天仙之行,皆在進修作用也。
  此法為小術,自利自家修,久住於世問,自在常出沒。一投胎二移舍,三舊居四奪位。若修分身法,須待陽數興,冥心坐靜室,分明鍊五神。
  羅公日:凡修身,須近一陽生,方動功也。夫金丹大藥,皆在冥心,心若一著,無有不成。若蒙至人傳訣,依法修之,切在戒慎分明。靜室息諸事,想恍惚之中有神,日靈冥也。鍊五臟氣,方成大道。故《道德經》 云:恍恍惚惚,其中有物;杳杳冥冥,其中有精。葉公日:夫大道不遠,只在人身,恍惚杳冥,皆自習學。故老君云:吾本學習,非自然也。先須習於前來定法,後待一陽,冥心靜室,乃鍊五臟之精氣,方為修道也。
  頂上藏太陽,四十五數足,
  羅公曰:日者,魂也,屬陽;月者,魄也,屬陰,故真仙無影,純陽也。又吞日華,諸家互說不同,唯有鼻接而不拾者妙也。有一方不用河車,便自玄牝入,直至頂門,三點仰之,即頂後如圓光也。此經不言河車,定不用也。日四十五度,至四十五日,自一陽至,立春也,陽之數也。葉公日:日魂月魄,凡日為陽數,乃陰數之八九七十二也;月為陰數,乃用陽數也,九九八十一也。今此法純陽,故使四十五數也,不使河車,順天道左轉,自玄牝隨定至頂後也。几四十五度,至四十五日,共計二千二十五數也。
  眉下五輸旋,還在定中起。
  羅公日:五輪,眼也,定中運水火於目中,故云還自定中起也。
  火中有木神,水內有金氣,水火五臟交,來往不離土。
  羅公日:真龍虎者,眼為五輪王,火有五輪王,水水難得,先閃水下,含養於口中,從閃火下入肝,肝為木,木色青,故為青龍也。水入肺,肺為金,金色白,故為白虎也。龍火從左,下入肝,穿右出,卻來入左;虎水從右,下入肺,穿肺左出,卻入右者,五臟氣交也。葉公日:青龍晝先行,白虎後去,屬陽也,晝二十四度也。夜白虎先行,青龍後至,屬陰也,夜三十六度也。晝行四六數,夜四九數也,耕種脾上生黃芽,為命根。
  然後想真精,兩腎合一氣,心血下結成,方成嬰兒象。
  羅公日:真精,內津也,身象鼎也,左腳壓右足,兩手俱身後,如鼎虛三足,凝結以心血,蓋之結之。方想成嬰孩,如己之形貌,無異也。其孩兒雖結就,黃芽脾上生,方為命之根也。
  土上有黃芽,方為己之命。
  葉公日:精暖血熱,結之為胎,如婦人交感,亦因精血成胎也。今之聖胎,自己所造,不自外來,方為聖也。几女人修之,亦想腎出精,入血海內,凝結成形也。然後食黃芽大藥。黃芽大藥,真龍虎丹砂,以為命之本也。
  日初入,照水百度,日踐影,兩腎日月光,各出赤日氣。
  羅公日:凡結聖胎後,須鍊聖身,每日日出卯時,冥心靜坐,想右腎為月,月出赤氣,赤氣入水變白,如半月之狀。乘聖身起。想左腎為日,日中出白氣,白氣入水變赤,如火,在半月下。乘之漸漸舉起,至金堂玉闕,乃被頂上,前來四十五日收者太陽照之。其聖胎纔被日光照著,驚投水中,一息內作也。每.時作三十三度,自卯至辰巳三時,共合九十九數。葉公日:聖胎每日自卯時鍊之,至午前一日度也,每想兩腎為日月,日出白氣,入精海,變歸本體,還元赤也。月出赤氣,入精海水內,卻歸本體,白如半月。自精海內,乘嬰兒起,右日中白氣,化為赤火,如圓光,外火焰也。每度被頂上太'陽照之,其光自頂,分明入五臟,直至明,照著其孩子,嬰孩翻身入精海內了,卻再想日月起象也,並圖於後,學者切須審詳看之。其法用九十九,假如至一百度,剩亦無妨也。
  夜夜七七出頂門,自有應,十月與身等,冥冥為地仙。
  羅公日:聖身就,夜夜自精海中乘紫雲起來,至金堂玉闕中,一一遍觀,從頂至足,備認之,然後突出頂門,乘紫雲。定息息極,方下來,入金堂玉闕也。方開息,卻再住息,準前出,如斯四十九遍也。十月滿,當其二身,大小長短形貌同也。獵步離身,隨意自在。葉公曰:地仙者,勝神仙也,出入一如。神仙法,惟有聖胎,十月不同,晝夜用功也。成後日中無影,乃與衣服著,免凡人覺察,與凡問衣服及帽。天上日照影沈見戴帽圖,得日中有影,故號日隱形也。獵步一百八十日,可行萬里也,入山為地仙。
  鍊腎臟之氣,出入於耳中,如斯一百日,方住江海內。
  羅公日:水仙者,當定息鍊氣,想腎為黑雲,出入於耳內,來往一百日,後入水,自有水中得道之類,請為主當也。葉公日:水仙雖功少一百日,見不如於地仙也。
  鍊精華為劍,巡遊四天下,能報恩與冤,是名為烈士。
  羅公日:列仙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