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都律文
  經名:玄都律文。撰人不詳,約出鈴南北朝末。據《三洞珠囊》等書引述,原本應有二十品以上。《通志· 藝文略》著錄作二十五卷。現僅殘存一卷。底本出處:《正統道藏》洞真部戒律類。
  玄都律文
  虛無善惡律
  一者遺形忘體,怕然若死,謂之虛。二者損心棄意,廢偽去欲,謂之無。三者專精積神,不為物集,謂之清。四者反神服氣,安而不動,謂之靜。五者深居宴處,功名不顯,謂之微。六者去妻離子,獨與道遊,謂之寡。七者呼吸沖和,滑澤細微,謂之柔。八者緩形縱體,以奉百事,謂之弱。九者僧惡尊榮,安貧樂辱,謂之卑。十者遯贏逃滿,衣食麄疏,謂之損。十一者爭作陰陽,應變卻邪,謂之時。十二者不飢不渴,不寒不暑,不喜不怒,不哀不樂,不遲不疾,謂之和。十三者愛視愛聽,愛言愛慮,不費精神,和光順世,謂之嗇。
  律曰:凡此十三者,混沌為虛無,行道守真者,敬奉師法,順天教令,窮極無為之道,虛、無、清、靜、微、寡、柔、弱、卑、損、時、和、嗇。夫為道者,氣鍊形易,民和國寧家吉,災不起,壽命延,家國昌。違律者為天所刑。
  律曰:人不念作善,但行惡事,父母不孝,事師主不義,事君不忠,為善者自天祐之,為惡者天必殃之。人有一善,心定體安。人有十善,氣力強壯。人有二十善,身無疾病。人有三十善,所求者得。人有四十善,昌熾富貴。人有五十善,子孫富盛。人有六十善,遭厄得脫。人有七十善,神明護之。人有八十善,得地之利。人有九十善,尊貴顯榮。人有百善,天德降之珍寶。人有二百善,後世揚名。夫下人有三百善,後世大富。人有四百善,後世出富貴人。人有五百善,後世延壽。人有六百善,後世出忠孝。人有七百善,後世智慧。人有八百善,後世道德。人有九百善,後世出賢聖人。人有千善,後世出神仙真人。
  右人有為善者,得福自天祐之。人有一惡,心勞體煩。人有十惡,血氣虛羸。人有二十惡,身多疾病。人有三十惡,所求不諧。人有四十惡,轗軻衰耗。人有五十惡,絕無子孫。人有六十惡,數得非禍。人有七十惡,賊鬼害之。人有八十惡,水火害之。人有九十惡,貧賤困極。人有百惡,天地殘罰其形。人有百五十惡,寇賊害之。人有二百惡,後世無姓族。人有三百惡,後世受貧困。人有四百惡,後世沒為奴婢。
  戒頌律
  第一勿詐鬼欺神,輕罔天道。第二勿以偽為真,以真為偽。第三勿以善為惡,以惡為善。第四勿以曲為直,以直為曲。第五勿以濁為清,以清為濁。第六勿以邪為正,以正為邪。第七勿以醜為好,以好為醜。第八勿以虛為實,以實為虛。第九勿以逆為順,以順為逆。第十勿以非為是,以是為非。第十一勿以親為疏,以疏為親。第十二勿以東為西,以西為東。
  律曰:十三條名曰妖惑之人耳,身受其害,捨命不得全生,災殃流及五世,子孫犯者,害命奪筭,犯主吏坐謫,依罪輕重論也。
  律曰:常敬從師教,令一如師法,不得輕冒,詐偽欺罔,違律罰筭四百日,主吏坐謫。
  律曰:常以平日一、日中、日入後存想五方五氣。東方青氣化為青龍,西方白氣化為白虎,南方赤氣化為朱雀,北方黑氣化為玄武,中央黃氣化為己身,則調和五方,音而頌之。違律者罰筭三百日,主吏坐謫。
  律曰:平旦頌曰:微妙而博大,子元氣之精光。巨麗而可樂,子魂神之翱翔。藏我胸臆中,子廓然虛而張。潔白如明月,子通洞乎十方。芝草何 英英,子不憂無食糧。呼吸新與故,子因以通神明。
  律曰:暮頌曰:曠曠怖怖,與神元懼,被服精華,飲食玄武。招搖為馬,玉衡為輻,上下無限,出入無時。百病除愈,神氣獨持,司命著籍,玉簡丹書。編以金縷,纏以素絲,千億巨萬,無所復疑。太一祐我,神明扶持,清靜絕念,向王相地。頌之佩籙,吏與天地作約,以身修道樂法者,皆頌之。不如法,罰筭五年,主吏坐謫。
  律曰: 戊辰、戊戌日不得頌,正心守一念道,眼無妄視,口無妄言,心無妄念,耳無妄聽,違律奪筭五十。安神定志,尊道德,敬師長。不如律,輕慢道德,不敬師友,為家則禍災,為國則亂亡,罰筭二紀,主吏謫千日。謂道德之人師朋友,當如禮敬事之。
  律曰:寬和忠孝,恭敬朝修,淡泊慈仁,畜孝篤信,思義所行。不如律,罰筭七紀。不得因鬼稱神,託名官號,誹師謗道,淫祀百鬼,反真亂正,自作法度,不如師法。違律者罪及害身,主吏罰五年也。
  律曰:不得食日暮之食,不得食祭神之食。違律罰筭千日也。謂日之暮亦不須食也。遇祭鬼神之食,食之者皆坐罪也。
  百藥律
  律曰:夫德以除災,藥以愈病。不知律者,為國則無延祚之期,為家則無子孫,為身則刑兆虛亂,正氣不居,年命為衰。故非道而治,非法而言,亡筭奪紀,司過言罪,司命削籍。
  律曰:德為醫也,行為藥也。人不修其德行而廣求醫藥,藏罪而多求章表,上而所行不改,其罪更凶。
  律曰:柔弱去欲,寬和恭遜,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