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於中心,外合乎馬志,故能取道致遠,氣力有餘,進退還音旋曲,莫不如意,誠得其術也。今夫權勢者,人主之車與也;大臣者,人主之駟馬也。身不可離車輿之安,手不可失駟馬之心。故駟馬不調,造父不能以取道;君臣不和,聖人不能以為治也。執道以御之,中才可盡;明分以示之,姦衺可止。物至而觀其變,事來而應其化。近者不亂,即遠者治矣。不用適然之教,而得自然之道,萬舉而不失矣。
  天地一馬,萬物一指。聖人格物之至,而以車輿譬乎權勢,駟馬譬乎大臣,人主因而乘之,不煩智力,無遠不服,是乃治之方也。安得執御者而與之言乎?
  老子曰:凡為道者,塞衺隧,音遂暗路防未然。不貴其自是也,貴其不得為非也。故曰:勿使可欲,無日不求;勿使可奪,無日不争。如此則人欲釋而公道行矣。有餘者,止於度;逮於用,故天下可一也。夫釋職事而聽非譽,棄功勞而用朋黨,即奇伎逃亡,守職不進;民俗亂於國,功臣争於朝。故有道以御人,無道則制於人。
  良醫不治已病,治未病。為道者,塞邪隧,治未然,其亦良醫之謂歟?故不貴自是,貴不為非,則無可欲之求,可奪之争矣。故有道則可以御人,無道則受制於人。
  老子曰:治國有常,而利民為本;政教有道,而令行為右。苟利於民,不必法古;苟周於事,不必循俗。故聖人法與時變,禮與俗化。衣服器械,各便其用;法度制令,各因其宜。故變古未可非,而循俗未足多也。誦先王之書,不若聞其言;聞其言,不若得其所以言。得其所以言者,言不能言也。故道可道,非常道也;名可名,非常名也。故聖人所由曰道,猶金石也,一調不可更事;猶琴瑟也,曲終改調。法制禮樂者,治之具也,非所以為治也。故曲士不可與言至道者,訊寤於俗而束於教也。
  道乃法之體,法乃道之用。夫治國有常,而利民為本者道也。政教有道,而令行為右者法也。聖人法與時變,禮與俗化,法度制令,各因其宜。故曲士不可與論至道,為其束於教耳。
  老子曰:天下幾有常法哉?當於世事,得於人理,順於天地,詳於鬼神,即可以正治矣。昔者三皇,無制令而民從,五帝有制令而無刑罰,夏后氏不負言,殷人誓,周人盟。末世之衰也,忍垢而輕辱,貪得而寡羞。故法度制令者,論民俗而節緩急。器械者,因時變而制宜適。夫制於法者,不可與遠舉;拘禮之人,不可使應變。必有獨見之明,獨聞之聰,然後能擅道而行。夫知法之所由生者,即應時而變;不知治道之源者,雖循終亂。今為學者,循先襲業,握篇籍,守文法,欲以為治,猶持方柄而內圓鑿也,欲得宜適亦難矣。夫存危治亂,雖智不能;道先稱古,雖愚有餘。故不用之法,聖人不行也;不驗之言,明主不聽也。
  聖人立法,本為禁奸惡、平冤抑、保人民也。三皇無制令而從;五帝而下,所制法令賞罰,代各不同者,時變故也。明主其可不究乎?
  文子問曰:法安所生?老子曰:法生於義,義生於眾適。眾適合乎人心,此治之要也。法非從天下也,非從地出也,發乎人間,反己自正。誠達其本,不亂於末。知其要,不惑於疑;有諸己,不非於人;無諸己,不責於所立。立於下者,不廢於上;禁於民者,不行於身。故人主之制法也,以自為檢式。故禁勝於身,即令行於民。
  文子問法安所生,老子語以法生於義。義者,宜也。先王立法,務適眾情,故先以身為檢式,所禁於民者,不敢犯於身。是故令行而天下從之。
  夫法者,天下之準繩也,人主之度量也。縣法者,法不法也。法定之後,中繩者賞,缺繩者誅。雖尊貴者,不輕其賞;卑賤者,不重其刑。犯法者,雖賢必誅;中度者,雖不肖無罪。是故公道行而私欲塞。古之置有司也,所以禁民,使不得恣也;其立君也,所以制有司,使不專行也。法度道術,所以禁君,使不得橫斷也。人莫得恣,即道勝而理得矣。故反於無為。無為者,非謂其不動也,言其從己出也。
  法者,人主示度量,為天下準繩也。法定之後,不二所施,夫犯法者,雖尊貴必誅;中度者,雖卑賤無罪。故私欲塞而公道行矣。古之置有司,立人君,制禮法,三者不廢,天下無怨民,世可反樸,法令何庸哉?
  老子曰:善賞者,費少而勸多;善罰者,刑省而姦禁;善與者,用約而為德;善取者,入多而無怨。故聖人因民之所喜以勸善,因民之所憎以禁姦。賞一人,而天下趨之;罰一人,而天下畏之。是以至賞不費,至刑不濫。聖人守約而治廣,此之謂也。
  生長殺藏,天之道也;賞罰取與,人之道也。聖人上法天道,下因民心,而為平治之本。夫有天下者,能於四者之柄,每事盡善。故賞一人,而天下趨之;罰一人,而天下畏之。
  老子曰:臣道者,論是處當,為事先唱,守職明分,以立成功。故君臣異道即治,同道即亂,各得其宜,處有其當,即上下有以相使也。故枝不得大於榦,末不得強於本,言輕重大小有以相制也。夫得威勢者,所持甚少,所任湛大,所守甚約,所制甚廣。十圍之木,持千鈞之屋,所得勢也;五寸之關,能制開闔,所居要也。下必行之令,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