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原作『之』,據瞿本改。
  #2 禁:瞿本作『止』。
  #3 時:瞿本作『祀』。
  #4 病濕而強食之熱:瞿本作『病濕而強食之』。
  #5 盈:瞿本作『備』。
  #6 近悅遠來:瞿本作『近訥近木』。
  通玄真經卷之八
  默希子注
  自然
  自然,蓋道之絕稱,不知而然,亦非不然。萬物皆然,不得不然。然而自然,非有能然无所因寄#1,故曰自然也。
  老子曰:清虛者,天之明也,無為者,治之常也。夫虛中有靈,暗中有明,孰能見之?與道同也,无為自治,萬物乃成也。去恩慧,舍聖智,外賢能,廢仁義,滅事故,棄佞辯,禁姦偽,則賢,不肖者齊於道矣。去此七者,即賢无所尚,愚无所愧,洪同大道,復歸自然也。靜則同,虛則通,至德無為,萬物皆容。虛靜之道,天長地久,神微周盈,於物無宰。心既虛矣。无所不通。德既充矣。无所不容。故能神用而无主,周行而不怠。十二月運行,周而復始謂十二月轉輪无窮。終而復始,天之道也。金木水火土,其勢相害,其道相待。五行相推,一王一衰。寒暑遞遷,進退有時。生殺存道,不失其宜也。故至寒傷物,無寒不可;至暑傷物,無暑不可;故可與不可皆可。是以大道无所不可,可在其理,見可不趨,見不可不去,可與不可相為左右,相為表裏。寒暑代謝,此天地之道也。禮教刑罰,聖人法也。然寒暑雖酷,不可无也。時順即何傷,刑罰雖慘,不可廢也。理當即非害。見可即行,不可即止。凡事之要必從一始,時為之紀,自古及今未嘗變易,謂之天理。一者道之子,君之柄。古今雖異,動用未殊,如軸運轂,以內制外,輪轉无窮,與天相為終始也。上執大明,下用其光,道生萬物,理於陰陽,化為四時,分為五行,各得其所。有本作事。與時往來,法度有常,下及無能,上道不傾,羣臣一意,天地之道,无為而備,无求而得,是以知其无為而有益也。天垂象以明照四方,君立法以臨制天下。墊蟲昭蘇黎庶蒙惠,陰陽不差,萬物有常,自非无為,不能有益於國。昔堯治天下而修身也。
  老子曰:樸至大者无形狀,道至大者无度量,故天圓不中規,地方不中矩。往古來今謂之宙,四方上下謂之宇。道在其中而莫知其所。故見不遠者不可與言大,知不博者不可與論至。夫稟道與物通者无以相非,道德至大无形狀,天地至廣无度量;近在毫髮之間而莫見,遠則宇宙之內而難測。自非博達通物者,莫能明至道之原,冥是非之境也。故三皇五帝法籍殊方,其得民心一也。制法雖殊,敬民一也。若夫規矩勾繩,巧之具也,而非所以為巧也,故无絃雖師文師文善琴。不能成其曲,徒絃則不能獨悲,故絃,悲之具也,非所以為悲也。夫萬物雖曰自然,皆有因假,不能獨運。其獨勾繩者,巧之制也,而非巧也。妙在於人,无繩无不直。絃器者,悲之具也,而非悲也,无絃則不悲也。至於神和遊於心手之間,放意寫神,論變而形於絃者,父不能以教子,子亦不能受之於父,此不傳之道也。師文彈琴。在指勾絃。寫神故意,游心手之間。和陰陽之候,遂使律變四時。氣感萬物,至於父子雖親,不能傳者,妙之極矣。此亦況道不可傳受也。故肅者,形之君也,而寂寞者,音之主也。肅靜也故靜中生形,以靜為君,寂中有音,以寞為主。
  老子曰:天地之道,以德為主,道為之命,物以自正,至微甚內,不以事貴。故不待功而立,不以位為尊,不待名而顯,不須禮而莊,不用兵而強。道生為命,德畜為主。人能調護沖氣,正性命,內保精微,外棄煩累,何須名位而自尊?不待兵甲而人服也。故道立而不教,明照而不察。道立而不教者,不奪人能也,明照而不察者,不害其事也。道存則教遺;明極則无察,然後能任所重事无有害。夫教道者,逆於德,害於物,故陰陽四時,金木水火土同道而異理。萬物同情而異形,智者不相教,能者不相受,故聖人立法以導民之心,各使自然。故生者无德,死者无怨。夫逆德者,謂德衰教興,害物者,謂先損而彼益,且五行異性,萬物殊形,由教有本末,人有賢愚,聖人垂法制教,開迷導蒙,使智者相授,能者不隱,各盡其分,歸乎自然,生不矜其德,死不怨乎天。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天地生萬物,聖人養百姓,豈有心於物,有私於人哉。一以觀之,有同芻狗。夫慈愛仁義者,近狹之道也。狹者,入大而迷;近者,行遠而惑。聖人之道入大不迷,、行遠不惑,常虛自守,可以為極,是謂天德。道德玄微仁義淺狹,中庸登小徑以致迷,上聖陟通衢而无滯。自非靈府恒明,安能與天為極也?
  老子曰:聖人天覆地載,日月照臨,陰陽和,四時化,懷萬物而不同,無故無新,無疏無親。此聖人之德也。覆載若天地,照臨如日月,轉輸如四時,殊俗異類,草木昆蟲莫不安其居,遂其性,豈有新故親疏於其間者哉?故能法天者,天不一時,地不一材,人不一事。故緒業多端,趨行多方。言天以一時則不能成歲,地以一材則用之有極。人有一能,末足為貴也。故用兵者或輕或重,或貪或廉,四者相反,不可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