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則死生亦大矣,不得與之變,而況利害之端。夫孰足以患?心已怛,如怛化之怛。心有所愛,則忘所憂而曖,心有所怛則慮所患而明。識感變之所起,則無患矣,何怛之有?
  一體之盈虛消息,皆通於天地,應於物類。
  人與陰陽通氣,身與天地並形,吉凶往復,不得不相關通也。
  故陰氣壯,則夢涉大水而恐懼,
  失其中和,則濡溺恐懼也。
  陽氣壯,則夢涉大火而燔,火性猛烈,遇則燔也,陰陽俱壯,則夢生殺,
  陰陽以和為用者也,抗則自相利害,或生或殺也。
  甚飽則夢與,甚饑則夢取。
  有餘故欲施,不足故欲取。此亦與覺相類也。
  是以以浮虛為疾者,則夢揚,以沈實為疾者,則夢溺。藉帶而寢,則夢蛇,飛鳥,銜髮,則夢飛。
  此以物類而致感也。
  將陰夢火,將疾夢食。飲酒者憂,歌儛者哭。
  此皆明夢,或因事致感,或造極相反,即《周禮》六夢六義,理無妄然。
  盧曰:神氣執有則化隨,陰陽所感則夢變。或曾極而為應,或像似而見跡,或從因而表實,或反理而未表情,若凝理會真,冥神應道者,明寂然通變,憂樂不能入矣。
  范曰:形有盈虛,氣有消息。雖天地之大,此實與之通;雖物類之夥,此實與之應。夢覺相符,豈苟然哉?故夢之所見,或以陰陽為之寇,或以物變為之感。或與覺相反,或與事相類,殆有所因而然也。古之人以日月星辰占六夢之吉凶,其以此歟。
  子列子曰:神遇為夢,形接為事。
  《莊子》:曰:其寐也,神交。其覺也,形開。
  故晝想夜夢,神形所遇。
  此想為覺時有情慮之事,非如此間常語。
  晝日想有此事,而後隨而夢也。
  故神凝者,想夢自消。
  晝無情念,夜無夢寐。
  信覺不語,信夢不達,物化之往來者也。
  夢為鳥而戾於天,夢為魚而濳於淵,此情化往復也。
  古之真人,其覺自忘,其寢不夢,幾虛語哉?
  真人無往不忘,乃當不眠,可夢之有?此亦寓言以明理也。
  盧曰:夫六情俱用,人以為實意。識獨行人以為虛者,同乎為幻夢。行人以為夢為實者,同呼為真。是曾不知覺亦神之運,夢亦神之行,信一不信一,是不達者也。若自忘,則不夢,豈有別理者乎?
  政和:通天下一氣耳。此所以盈虛、消息,皆通於天地,應於物類。陰氣壯則夢大水而恐懼,陽氣壯,則夢大火而燔,陰陽俱壯而和,則或夢生,陰陽俱壯而乖,則或夢殺。以浮虛為疾者,則夢揚,以沈實為疾者,則夢溺。盈虛之理也。甚飽夢與,甚飢夢取,將陰夢火,將疾夢食,消息之理也。藉帶而寢,則夢蛇,飛鳥銜髮,則夢飛,因其類也。飲酒者憂,歌憐者哭,反其類也。蓋形之所接存於晝,故神之所遇生於夜。是則神形所遭,皆盈虛消息之自爾。若夫冥以一真,每與道俱,則覺夢一致,實妄兩忘,是之謂真人。
  范曰:其寐也,魂交,故遇而為夢。其覺也,形開,故接而為事。晝想夜夢,是直形神之所遇耳。必有神凝者焉。通晝夜而知,融夢覺而一成。然寐遽然覺,物之化往來,未嘗容心於其間,故夢為鳥而戾於天,夢為魚而沒於淵,不知周之夢為壺蝴蝶歟,不知蝴蝶之夢為周歟?萬學自化,化無欣戚,非大覺者,孰能為比。雖然,夢若反一,猶有妄見,道至於真人者,靜而與陰同德,動而與陽同波,以真冥妄,真妄一真。覺之與夢,一無所別。茲所以其覺自妄,其寢不夢也。然黃帝之華胥,不為未至者,是特寓是以明理而已矣。
  沖虛至德真經四解卷之七竟
  沖虛至德真經四解卷之八
  周穆王
  西極之南隅有國焉,不知境界之所接,名古莽之國。陰陽之氣所不交,故寒暑亡辯;日月之光所不照,故晝夜亡辯。其民不食不衣而多眠,五旬一覺,以夢中所為者實,覺之所見者妄,四海之齊,謂中央之國,即今四海之內。跨河南北,越岱東西,萬有餘里。其陰陽之審度,故一寒一暑;昏明之分察,故一晝一夜。其民有智有愚,萬物滋殖,才藝多方,有君臣相臨,禮法相持,其所云為,不可稱計。一覺一寐,以為覺之所為者實,夢之所見者妄。東極之北隅,有國曰阜落之國。其土氣常燠,日月餘光之照,其土不生嘉苗。其民食草根木實,不知火食,性剛悍,彊弱相藉,貴勝而不尚義,多馳步,少休息,常覺而不眠。
  方俗之異,猶學夢反用,動寢殊性,各適一方,未足相非者也。
  盧曰:故舉此二國之異,而神之可會者未嘗殊也。故知神理之契運,不明夢覺衣食,苟嗜慾之不忘,則情繫于俗矣。
  政和:陽為動為明,陰為靜為晦。西極之南,偏於陰,故其民一於向晦,靜而多眠。東極之北,偏於陽,故其民一於向明,動而多覺。中央之國乎天地之所合也,四時之所交也,風雨之所會也,陰陽之所和也,何明而動?何晦而息?動靜不失其時,一覺一夢,實妄以解,非體真常而善為化者,孰能與於此乎?
  范曰:雞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