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更復抄出其事在此,覽略看之,易可知驗。而《本經》有直云茱英、門冬者,無以辨山、吳、天、麥之異,咸宜各題其條。又有亂誤處,譬如海蛤之與駝甲,畏惡正同。又有諸芝使署預,署預復使紫芝。計無應如此,不知何者是非?亦且併記,當更廣驗正之。又《神農本經》相使,正各一種,兼以《藥對》參之,乃有兩·三,於事亦無嫌。其有云相得共療某病者,既非妨避之禁,不復疏出。
  圖經衍義本草上卷五 竟
  #1胃:晦明軒本作『諸』。
  #2癤:原作『即』,據晦明軒本改。
  #3溫:原作『寒』,據晦明軒本改。
  #4溫:此下原有『附子,溫,大熱。蛇蛻,平』八字,與上文重,據晦明軒本刪。
  #5主:原脫,據晦明軒本補。
  #6產後:原誤竄在下『惡血』下,據晦明軒本乙正。
  #7腳:晦明軒本作『肺』。
  #8寒:晦明軒本作『熱』。
  #9青:原脫,據晦明軒本補。
  #10鹽湯煮豬膏:此五字原為小字在『巴豆』文下,今據晦明軒本改為大字別為一條。
  #11毒:原脫,據晦明軒本補。
  #12枝:晦明軒本作『豉』。
  #13有:原作『大』,據晦明軒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