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气较为宛转耳。
[363]庄庚桑楚:今以畏垒之细民,而窃窃欲俎豆予于贤人之问,我其杓之人邪!
[364]史张释之列传:今陛下以啬父口辩而超迁之,臣恐天下随风靡靡,争为口辩而无其实。
[365]鲁语:以歜之家而主犹绩,惧干季孙之怨也。
[366]史刺客列传:夫贤者以感忿睚眦之意,而亲信穷僻之人,而政独安得嘿然而已乎!——此种句法,经史所在皆是。
【7.3.11】「以」字用作别解,不在此例。
[367]列子周穆王云:宋人执而问其以。——注云:‘以,故也。’
[368]诗邶风旄丘云:何其处也?必有以也。
[369]史记惠景间侯者年表序云:有以也夫!——两用「以」字,亦解「故」也。
[370]论语为政云:季康子问:‘使民敬忠以劝,如之何?’——犹云「敬忠与劝」也。
[371]魏书李顺传:此年行师,当克以否。——犹云「当克与否」也。
[372]左传襄公二十年:赋常隶之七章以卒。——犹云「赋七章与卒章」也。
至[373]易鼎云:得妾以其子。——言「与其子」也。
[374]又剥云:剥床以足。——言「及其足」也。
「以」代「与」字,已见同次篇。「以」代「及」字不无牵合,姑存之。

与字之用七之四
【7.4】「与」,介字也,凡以联名、代诸字之平列者。其与乎动字之功用者,则必先焉,见动字篇。①
【7.4.1】联名、代诸字平列者。
[375]论公冶: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性」及「天道」两名平列,盖皆为夫子所可言者也,故以「与」字联之。
[376]论语子罕云:子罕言利与命与仁。——「利」「命」「仁」三者,皆夫子所「罕言」,故联以「与」字。
[377]左庄二十八:赂外嬖梁五与东关嬖五。——有云下「嬖」字衍,当作「东关五」。盖东关五第二,见于汉书古今人表者也。故「梁五」及「东关五」皆为「外嬖」,皆所当「赂」者也,故联以「与」字。

① 【5.4.7】节在[五?621]解说中说:‘诸句转词以「与」字为介者,皆与起词同发一行者也,故位先动字。

【7.4.2】联与乎动字功用者。
[378]孟离下:诸君子皆与驩言,孟子独不与驩言,是简驩也。
[379]又:与其妾讪其良人,而相泣于中庭。
[380]又离上:的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所引「与」字之司词,或名字,或代字,而位皆先乎动字者,盖皆与乎动字之行也。
[381]庄德充符:使日夜无却而与物为春。
[382]燕策:帝者与师处,王者与友处,霸者与臣处,亡国与役处。
[383]汉贾山传:人与之为役,家与之为雠。
[384]史淮阴侯列传:足下与项王有故,何不反汉与楚连和?
[385]又平原君列传:约与食客门下二十八偕。
[386]又屈原列传:上官大夫与之同列,争宠而心害其能。
[387]又项羽本纪:此迫矣,臣请入,与之同命。
——所引「与」字司词,或名字,或代字,皆先动字。凡动字有偕同之意,则必有与同者,故介以「与」字。曰「连和」,曰「偕」,曰「同列」,曰「同命」,皆有偕同之意。
动字前有互指代字者亦然。
[388]齐语:伍之人,祭祀同福,死丧同恤,祸灾共之,人与人相畴,家与家相畴。世同居,少同游。
[389]汉司马迁传:夫仆与李陵俱居门下,素非相善也。——「俱居」「相善」同上。
[390]韩上于相公书:故其文章言语,与事相侔。
[391]又权公墓碑:前后考第进士,及庭所策试士,踵相蹑为宰相达官,与公相先后。 ——凡引句内动字前有「相」「俱」诸互指代字者,皆有「与」字先之与。
【7.4.3】凡历数诸名、诸代字与顿、读之用如名者,可参用「及」字。「与」「及」两字互文也,见同次节。①
[392]孟梁上:汤誓曰:‘时日曷丧?予及女偕亡。’——「予」「女」代字,「及」以联之。
[393]汉食货志:乃募民能入奴婢,得以终身复,为郎增秩,及入羊为郎,始于此。
[394]韩复上宰相书:向上书及所著文后,待命凡十有九日。
[395]又:且今节度观察使及防御营田诸小使等,尚得自举判官,无间于已任未任者。
[396]史叔孙通列传:遂与所征三十人西,及上左右为学者,与其弟子百余人,为绵蕞野外习之。——三顿。以「及」「与」两字联之。
[397]韩原性:夫始善而进恶,与始恶而进善,与始也混而今也善恶,皆举其中而遗其上下者也,得其一而失其二者也。
[398]左昭元:夫弗及而忧,与可忧而乐,与忧而弗害,皆取忧之道也。
[399]史六国年表序:此与以耳食无异。
[400]汉贾谊传:太子之道,在于早谕教与选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