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切。汲具。考證:〔【周禮秋官司□】救日以枉矢。【註】漢時名飛矛,用以守城利火射。〕 謹按秋官司□無救日以枉矢之文,註亦無漢時名飛矛之語。今照周禮改夏官司弓矢枉矢利火射。註今之飛矛是也。或謂之兵矢。〔【投壺禮】主人謂曰某有枉矢哨壺,以樂嘉賓。〕 謹按禮字應移於投壺之上。照原文謂字改請字。以樂嘉賓改請以樂賓。

枊 【辰集中】【木字部】 枊 【唐韻】五浪切【集韻】【韻會】【正韻】魚浪切,□卬去聲。【說文】繫馬柱。【蜀志】先主解綬繫督郵,著馬枊。 又【類篇】堅也。 又【集韻】魚剛切【韻會】疑剛切,□音昂。義同。卬从匕,从亡者誤。□、□。

枋 【辰集中】【木字部】 枋 【唐韻】甫良切【集韻】【韻會】分房切【正韻】敷房切,□音方。【說文】木可作車。【管子地員篇】其杞其枋。 又【南方草木狀】蘇枋木出九眞,南人以之染絳,漬以大庾之水,則色愈深。 又【集韻】蜀人以木偃魚曰枋。 又【集韻】甫妄切,妨去聲。舟師也。 又【集韻】【韻會】□陂病切。與柄同。【周禮春官】內史掌王八枋之法,以詔王治,謂爵、祿、予、奪、生、殺、廢、置也。 又【儀禮士昏禮】酌醴加柶面葉,受醴面枋。【疏】柶,朼類。枋,柶柄也。 又【正韻】舫,亦作枋。考證:〔【揚子方言】蜀人以木偃魚曰枋。〕 謹按方言無以木偃魚曰枋之文,查係集韻。謹改揚子方言爲集韻。

【巳集上】【水字部】 【廣韻】餘制切【集韻】【韻會】【正韻】以制切,□音曳。烝蔥也。或省作渫。

【丑集上】【口字部】 【廣韻】火佳切【集韻】希佳切,□音。【玉篇】笑貌。【集韻】或作□。 又【集韻】倚蟹切,音矮。笑聲。 又【集韻】【類篇】□許訖切,音迄義同。

枌 【辰集中】【木字部】 枌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符分切,音焚。【說文】木名。【爾雅釋木】楡,白枌。【郭註】枌楡先生葉却著莢,皮色白。 又【詩陳風】東門之枌,婆娑其下。【陸佃□雅】楡性扇地,其隂下五穀不植,人就以息焉。 又枌楡,社名。見楡字註。 又通棼。複屋棟也。【左思魏都賦】枌橑複結。【班固西都賦】作棼橑。考證:〔【爾雅釋木】楡,白枌。【郭註】楡之先生,葉卻著莢,皮包白。〕 謹照原文楡之改枌楡。

枎 【辰集中】【木字部】 枎 【唐韻】防無切【集韻】馮無切,□音夫。【說文】枎疎,四布也。 又木名。【管子地員篇】五沃之土,桐柞枎欓。 又【集韻】與柎同。芳無切,音敷。華萼也。柎字原从林从孚作。

枏 【辰集中】【木字部】 枏 【集韻】【韻會】【正韻】□那含切,音南。【說文】木名。梅也。【史記貨殖傳】江南出枏梓。【山海經】虖勺之山,其木多梓枏。【任昉述異記】黃金山有枏木,一年東榮西枯,一年西榮東枯,張華謂之交讓木。 又【爾雅釋木】梅,枏。【郭註】似杏而酢。【陸疏廣要】《爾雅》之梅枏,乃似豫章者,古稱楩楠豫章,景純不得以似杏實酢解之。 又【廣韻】汝鹽切【集韻】【韻會】如占切【正韻】而占切,□冉平聲。又【廣韻】而琰切,音冉。義□同。 或作柟。俗作楠,非。

析 【辰集中】【木字部】 析 〔古文〕□【唐韻】先擊切【集韻】【韻會】先的切【正韻】思積切,□音錫。【說文】破木也。【詩齊風】析薪如之何,非斧不克。一曰折也。 又分也。【書堯典】厥民析。【孔安國傳】丁壯就功,老弱分析也。 又剖析。【晉陶潛移居詩】疑義相與析。 又【史記律書】寅曰析木。 又國名。【書禹貢】崐崘析支渠搜。 又地名。析城,屬冀州。 又邑名。【左傳僖二十五年】秦取析矣。 又【尸子】虹蜺爲析翳。 又【類篇】相支切,音斯。【周禮天官醢人】饋食之豆□析。 又草名。張揖曰:析似燕麥。 又平聲。【唐韻】息黎切。【史記五帝紀】析支、渠廀。【索隱】作鮮支、渠搜。鮮析音相近,古讀鮮爲斯。 又息例切,音近賜。【後漢西羌傳】濵于賜支。【註】賜支者,禹貢所謂析支者也。考證:〔【書禹貢】析支渠搜西戎。〕 謹照原文改崐崘析支渠搜。

枑 【辰集中】【木字部】 枑 【唐韻】胡誤切【集韻】【韻會】【正韻】胡故切,□音護。【說文】行馬也。【周禮天官掌舍】設梐枑再重。【註】梐枑謂行馬。再重者,以周衞有內外列。【漢制考】按《六韜》治營壘則有天羅、武落、行馬、蒺藜之具。《周禮》梐枑卽行馬,以木爲螳螂,槧築籓落,用以遮陣者也。 又【韻會】枑者,交互其木,以爲遮闌也。漢魏三公門視行馬,又名杈子。詳杈字註。考證:〔祥杈字註。〕 謹按文義祥改詳。

栨 【辰集中】【木字部】 栨 【字彙】子結切,音節。橫榼也。○按《說文》本作。 又七賜切,音次。楣栨。

枒 【辰集中】【木字部】 枒 【唐韻】五加切【集韻】【韻會】【正韻】牛加切,□音牙。本作。亦作椰。【說文】木名。【玉篇】出交阯,高數十丈,葉在其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