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在長沙湘南縣,故曰江南衡。若天柱在廬江潯縣,則江北矣。亦曰南嶽者,漢武帝以衡山遼曠,移其祠於天柱,亦名天柱爲霍山。衡霍其實一山,衡山名霍。猶泰山一名岱也。 又嶽嶽,長角貌。【前漢朱雲傳】五鹿嶽嶽,朱雲折其角。 又姓。【正字通】嶽敏。見廣西志。 又通作岳【書堯典】帝曰:咨,四岳。【傳】四岳,官名。一人而總四岳諸侯之事也。 又州名。本巴州,隋曰岳州,以天岳山名,山在洞庭湖。 又叶虞欲切,音玉。【曹植責躬詩】願蒙矢石,建旗東嶽。庶立毫釐,微功自贖。 【集韻】或作□。【詩崧高維嶽註】又作□。□字原作□下山。考證:〔【爾雅釋山】河南華,河西嵩。〕 謹照原文嵩改嶽。

尌 【寅集上】【寸字部】 尌 【唐韻】常具切【集韻】殊遇切,□音澍。【說文】立也。从壴,从寸持之也。【乾坤鑿度】定風尌信。【註】聖人尌立卦也,卦信風以能相應也。 又童僕曰尌子。【後漢□寔傳】耘夫牧尌。 又姓。【左傳】鄭大夫尌拊。 又【集韻】遇切,音住。義同。 【集韻】或作侸□。 【總要】从寸,諧豈聲。【小篆】作豎,楷作竪。亦通作樹。徐鍇曰:樹之言豎也。【正字通】按樹立,樹藝皆借樹。會植立意,義通。非樹專指木類,樹立樹藝必用尌也。

【子集中】【人字部】 【廣韻】【集韻】□他達切,音闥。佅,肥貌。 又逃也,叛也。

屋 【寅集上】【尸字部】 屋 〔古文〕□【廣韻】【集韻】【韻會】【正韻】□烏谷切,音沃。【說文】居也。从尸,尸所主也。一曰尸象屋形,从至,至所至止也。【風俗通】止也。【集韻】具也。【玉篇】居也,舍也。【詩秦風】在其板屋。【周禮地官】考夫屋。【註】夫三爲屋,屋三爲井,出地貢者,三三相任。又田不耕者,出屋粟。 又車蓋也。【史記項羽本紀】項羽圍漢王滎陽,紀信誑楚,乗黃屋車,傅左纛。 又夏屋,大俎也。【詩秦風】於我乎,夏屋渠渠。【註】夏,大也。渠渠,俎深廣貌。 又【禮雜記】諸侯素錦以爲屋,士輤葦席以爲屋。【註】小帳覆棺者。 又地名。【春秋隱八年】宋公齊侯衞侯盟于瓦屋。【註】周地。 又王屋,山名,在河東垣縣。 又【越南志】神屋,龜甲也。 又屋廬,複姓。考證:〔【史記項羽本紀】項羽圍漢王滎陽,紀信誑楚,乗黃屋車,傳左纛。〕 謹照原文傳改傅。〔【禮雜記】諸侯素錦以爲屋,士輤葦以爲屋。〕 謹照原文葦下增席字。

屍 【寅集上】【尸字部】 屍 【廣韻】【正韻】申之切【集韻】【韻會】升脂切,□音施。【說文】終主也,从尸死,會意。【禮曲禮】在牀曰屍,在棺曰柩。【左傳文三年】秦伯濟河焚舟,封殽屍而還。 【正字通】古尸作屍。【易師卦】弟子輿屍,《石經》省作尸。尸屍通用,但祭祀之尸不可借用屍字。互詳尸字註。屍字从尸从□作。

岪 【寅集中】【山字部】 岪 【廣韻】敷勿切【集韻】【韻會】【正韻】符勿切,□音佛。【說文】山脅道也。 又岪鬱,山貌。【司馬相如子虛賦】盤紆岪鬱。 又【集韻】一作□。【楚辭招隱士】山曲□。

峴 【寅集中】【山字部】 峴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胡典切,賢上聲。【玉篇】山名,在今襄陽。【晉書羊祜傳】祜與鄧潤甫登峴山,垂涕曰:自有宇宙,便有此山,因立□。後人名墮淚□。 又大峴,山名,在靑齊。又【集韻】山小而險。一曰嶺上平也。【謝靈運嶺溪行】迢遞陟陘峴。【註】嶺小高也。【韻會】峴,本作現。

岷 【寅集中】【山字部】 岷 【廣韻】武巾切【集韻】眉頻切【韻會】眉貧切【正韻】彌鄰切,□音民。【說文】山名。在蜀湔氐西徼外。本作□,从山□聲。【徐曰】今作岷。【孔穎達曰】山在梁州,江水所出。又【史註】山在岷州,溢洛南一里,連緜至蜀二千里,皆曰岷山。戴侗曰:在今威茂州之西北,東距峽州。 又州名。秦隴西郡臨洮縣,後魏置岷州。因山爲名。或作。 又【韻會】通作汶。【山海經】大江出汶郭之東南,逕蜀郡,東北至廣陵入海。又【史記夏本紀】汶嶓旣藝。

屬 【寅集上】【尸字部】 屬 【廣韻】【集韻】之欲切【韻會】朱玉切,□音燭。【說文】連也。从尾蜀聲。【徐曰】屬,相連續,若尾之在體,故从尾。【廣韻】聚也,會也。【周禮州長】正月之吉,各屬其州之民而讀灋。註屬聚也。【孟子】乃屬其耆老而告之。 又托也,付也。【左傳隱三年】宋穆公疾,召大司馬孔父,而屬殤公焉。【史記留侯世家】漢王之將,獨韓信可屬大事,當一面。 又恭也。【禮禮器】屬屬乎其忠也。【註】屬屬,恭貌。 又續也。【史記信陵君傳】平原君使者,冠蓋相屬於魏。 又【晉語】必屬怨焉。【註】屬,結也。 又足也。【左傳昭二十八年】願以小人之腹,爲君子之心,屬厭而已。【註】屬,足也,言小人知厭足,君子當亦然。 又【左傳僖二十三年】其左執鞭弭,右屬櫜鞬,以與君周旋。【註】著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察車之道,欲其樸屬而微至。【註】附著堅固也。 又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