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作辞。
  ○殽,户交反。赗以早,乘马曰赗,乘马所以助葬,成风未葬,故书早。
  ○乘,绳证反,下同。而含已晚。已殡,故言晚。国有远近,皆令及事,理不通也。《礼?杂记》曰:“含者执璧将命曰:‘寡君使某含。’相者入告,出曰:‘孤某须矣。’含者入,升堂致命,子拜稽颡。含者坐委於殡东南,有苇席,既葬,蒲席。降,出反位。”明君之於臣,有含赗之义,所以助丧尽恩,含不必用,示有其礼。
  ○令,力呈反。相,息亮反。稽颡音启,下息党反。苇,于鬼反。

  [疏]注“已殡”至“其礼”。
  ○释曰:旧解以为传与《杂记》违者,传言含赗,上关天子之於诸侯及夫人耳。《杂记》所云唯论诸侯自相於,不是天子施於诸侯之事,故彼既殡犹致含,此则责其晚也。何者?诸侯及夫人於天子生有朝觐之好,有疾则当告於天子,天子遣使问之,有丧则致含,无则止矣,故未殡以来,是以及事。今天子归赗大早,归含大晚,故讥之。其诸侯相於,有疾未必相告,比殡以来,道远者容其不至,故示其礼而已,不责其晚也,以事既有殊,讥亦有异。今恐不然,何者?范云“国有远近,皆令及事,理不通也”,则是传之不通,故引记文为证。何得云天子与诸侯礼异?是旧说妄耳。又云“明君之於臣”云云者,证君之於臣有赗含之义,不必皆用也。案郑《释废疾》云:“天子於二王后之丧,含为先,襚次之,赗次之,馀诸侯,含之赗之,小君亦如之。於诸侯之臣,襚之,赗之。其诸侯相於,如天子於二王之后。於卿大夫,如天子於诸侯。於士,如天子於诸侯之臣。京师去鲁千里,王室无事,三月乃含,故不言来以讥之。”是郑意亦以讥王含晚也。范前注引郑释,似将传为是,后注取彼记文,则以传非者,范以何休取“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为难非类,故上注取郑释以排之,下注既以传为非,故引《杂记》之文为证,二注并不取郑君非王含晚之说,益明范云传为非也。

  三月,辛亥,葬我小君成风。
  王使毛伯来会葬。会葬之礼於鄙上。从竟至墓,主为送葬来。
  ○竟音境。为,于伪反。
  [疏]“毛伯来会葬”。
  ○释曰:《左氏》、《公羊》及徐邈本云召伯,此本作毛伯,疑误也。

  夏,公孙敖如晋。
  秦人入鄀。鄀音若。
  秋,楚人灭六。
  冬,十月,甲申,许男业卒。
  六年,春,葬许僖公。
  夏,季孙行父如陈。行父,季友孙。
  [疏]注“行父,季友孙”。
  ○释曰:《世本》:季友生仲无佚,佚生行父是也。

  秋,季孙行父如晋。
  八月,乙亥,晋侯驩卒。驩,好官反。
  冬,十月,公子遂如晋。
  葬晋襄公。
  晋杀其大夫阳处父。称国以杀,罪累上也。襄公已葬,其以累上之辞言之,何也?君漏言也。上泄则下闇,下闇则上聋,且闇且聋,无以相通。臣闇不言,君无所闻,上下否塞。
  ○累,劣伪反,下同,或如字。泄,息列反,又以制反。聋,鲁公反。
  [疏]传“襄公已葬”。
  ○释曰:徐邈解襄公已葬,谓《春秋》之例,君杀无罪之大夫,则是失德,不合书葬,今襄公书葬,则是无罪,而以累上之辞言之者,以襄公漏泄阳处父之言故也。旧解亦云襄公罪轻,故不追去葬文。今以为传云襄公已葬者,谓卒哭日久,葬在前,杀在后,是罪累不合及君,故起累上之问,非是释合书葬以否。

  射姑杀者也。杀处父。
  ○《左氏》作“射姑”。射姑之杀奈何?曰:晋将与狄战,使狐夜姑为将军,赵盾佐之。阳处父曰:“不可!古者君之使臣也,使仁者佐贤者,不使贤者佐仁者。今赵盾贤,夜姑仁,其不可乎?”邵曰:“贤者多才也,战主于攻伐,仁者有恻隐之恩,不如多才者有权略。”
  ○盾,徒本反。攻如字,又音贡。恻,初力反。襄公曰:“诺。”谓夜姑曰:“吾始使盾佐女,今女佐盾矣。”称处父语以语之,故传曰漏言也。
  ○女音汝,语,鱼虑反。夜姑曰:“敬诺。”襄公死,处父主竟上事,待诸侯会葬,在鄙上。
  ○竟音境。夜姑使人杀之,君漏言也。亲杀者夜姑,而归罪於君,明由君言而杀之,罪在君也,故称君以杀。
  [疏]注“亲杀”至“以杀”。
  ○释曰:两下相杀,不志乎《春秋》,今虽是射姑之杀,罪君漏言,故称国以杀。

  故士造辟而言,诡辞而出,辟,君也。诡辞而出,不以实告人。
  ○造,七报反。辟,必亦反,君也,注同。诡,九委反。曰:用我则可,不用我则无乱其德。此士对君言之辞。
  晋狐夜姑出奔狄。
  闰月不告月,犹朝于庙。礼:天子以十二月朔政班告于诸侯,诸侯受於祢庙,孝子尊事先君,不敢自专也。言朝者,缘生以事死,亲存,朝朝莫夕不敢泄鬼神,故事毕,感月始而朝之。
  ○犹朝,直遥反,注及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