寝而妻其大夫之妻,盖有欲妻楚王之毌者,不正。乘败人之绩,而深为利,居人之国,故反其狄道也。
  五年,春,王正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夏,归粟于蔡。蔡侯比年在楚,又为楚所伐,饥,故诸侯归之粟。诸侯无粟,诸侯相归粟,正也。孰归之?诸侯也。不言归之者,专辞也。不言归之者,主名若独是鲁也。义迩也。言此是迩近之事,故不足具列诸侯。
  於越入吴。旧说於越,夷言也。《春秋》即其所以自称者书之,见其不能慕中国,故以本俗名自通。见,贤遍反。
  六月,丙申,季孙意如卒。传例曰:“大夫不日卒,恶也。”意如逐昭公,而日卒者,明定之得立由乎意如,《春秋》因定之不恶,而书日以示讥,亦犹公子翚非桓之罪人,故於桓不贬。
  ○恶,乌路反。翚,许韦反。
  秋,七月,壬子、叔孙不敢卒。
  冬,晋士鞅帅师围鲜虞。
  六年,春,王正月,癸亥,郑游帅师灭许,以许男斯归。
  二月,公侵郑。
  公至自侵郑。
  夏,季孙斯、仲孙何忌如晋。仲孙忌,而曰仲孙何忌,甯所未详。《公羊传》曰:“讥二名。”
  秋,晋人执宋行人乐祁?。
  冬,城中城。城中城者,三家张也。大夫称家,三家:仲孙、叔孙、季孙也。三家侈张,故公惧而脩内城,讥公不务德政,恃城以自固。
  ○张,如字,一音下亮反,注同。
  [疏]“三家张也”。
  ○释曰:释之异辞,何也?凡城之志,皆讥。传於“冬,城诸及防”,解“可城”,言间隙无事,理实有讥。今不释,恐同彼传,言志城之中虽得间隙,复有畏张侈之患,还与皆讥之义同,或是义与可城同也。

  或曰,非外民也。
  季孙斯、仲孙忌帅师围郓。
  七年,春,王正月。
  夏,四月。
  秋,齐侯、郑伯盟于咸。咸音咸。
  齐人执卫行人北宫结,以侵卫。以,重辞也。卫人重北宫结。齐以卫重结,故执以侵之,若楚执宋公以伐宋。凡言以,皆非所宜以。
  [疏]“以重辞也”。
  ○释曰:前注云“以有二义”,今注即云“凡言以,皆非所宜以”,是一义,而曰二何?解,楚执宋公,两君相执,传以言重,辞别於凡以。今此君而执臣,明以国重,不言与二君共例,故发例同之。二义巳见,故注更言“凡以而起义,解以者,不以者,不止释此文。”

  齐侯、卫侯盟于沙。沙,地。
  大雩。
  齐国夏帅师伐我西鄙。 九月,大雩。
  冬,十月。
  八年,春,王正月,公侵齐。
  公至自侵齐。
  二月,公侵齐。未得志故。
  三月,公至自侵齐。公如,往时致月,危致也。往月致时,危往也。往月致月,恶之也。恶,乌路反。
  [疏]“公如”至“致也”。
  ○释曰:复发传何?解庄二十三年起例,公行有危而书月。今公伐齐有危,危而书月,一时之间,再兴兵革危惧之理,义例所详,故重说以明之。

  曹伯露卒。
  夏,齐国夏帅师伐我西鄙。
  公会晋师于瓦。瓦,卫地也。
  公至自瓦。
  秋,七月,戊辰,陈侯柳卒。柳,良久反。
  晋士鞅帅师侵郑,遂侵卫。
  葬曹靖公。
  九月,葬陈怀公。
  季孙斯、仲孙何忌帅师侵卫。
  冬,卫侯、郑伯盟于曲濮。曲濮、卫地。
  ○濮音卜,。
  从祀先公。贵复正也。文公逆祀,今还顺。
  盗窃宝玉大弓。宝玉者,封圭也。始封之圭。大弓者,武王之戎弓也。是武王征伐之弓。周公受赐,藏之鲁。周公受赐於周,藏之鲁者,欲世世子孙无忘周德也。非其所以与人而与人,谓之亡。亡,失也。非其所取而取之,谓之盗。
  [疏]“非其”至“之亡”。
  ○释曰:於经何例当之?解经言饥,止谓二穀不收。苞宣公之例,五穀不收止在当文,康、馑无例应之。今因盗而发亡例,经无应之。或说非其所以与人谓之亡,是梁伯所行也。梁伯受国于天子,不能抚其民人而自失之。夫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权之可守,焉得虚假?君贪色好酒,耳目不能聪明,上无正长之治,大臣背叛而国外奔,因若自灭,故谓之亡,此可以应其义。

  九年,春,王正月。
  夏,四月,戊申,郑伯虿卒。虿,田迈反。
  得宝玉大弓。杜预曰:“弓,王国之分器也。得之足以为荣,失之足以为辱,故重而书之。”
  ○分器,扶问反。其不地何也?
  [疏]“其不地何也”。
  ○释曰:据何文而责地?解,此据获物言地,经言“战于大棘,获宋华元”,宜蒙上地,故据彼责此。

  宝玉大弓,在家则羞,不目,羞也。国之大宝,在家则羞也。况陪臣专之乎!耻甚而不目其地。
  [疏]注“况陪臣专之乎耻甚而不目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