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雩。
  楚杀其大夫公子壬夫。
  公会晋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齐世子光、吴人、缯人于戚。缯以外甥为子,曾夷狄之不若,故序吴下,所以不复殊外吴者,以其数会中国故。
  ○曾夷,才登反,又如字。不复,扶又反。数会音朔。
  [疏]注“数会中国故”。
  ○释曰:缯夷狄之下若,自当序吴下,缯在吴下,即得殊吴。所以云数会中国者,若缯夷狄不若,吴不数会中国,纵使抑缯,不可称人进班也。今以其数行进之,故序云会进之。故序缯于下,以表夷狄之不若;进吴於上,以显其数会中国也。

  公至自会。
  冬,戍陈。内辞也。不言诸侯,是鲁戍之。
  [疏]“内辞也”。
  ○释曰:此戍陈,《公羊》以为诸侯虽至,不可得而序,故独言我也;杜预以为戚会,受晋命戍陈,诸侯各自遣戍,不复告鲁,故不书也。观范注,似鲁独自戍之。案检上下,则於理不得。何者?定五年“归粟于蔡”,传云“专辞也”。彼专辞即与此内辞不异,彼传归粟,更云诸侯归之,则此戍陈亦是诸侯同戍。襄三十年澶渊救灾,具列诸国,故定五年归粟,不复历序诸侯,则此亦以救陈之文,具列诸侯,故於戍之文,独言鲁戍也。彼传云“义迩也”,不足具列,则此亦以其事可知,故经文不序。范云鲁者,解经之独立文也。

  楚公子贞帅师伐陈。
  公会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齐世子光救陈。
  十有二月,公至自救陈。善救陈也。楚人伐陈,公能救中国而攘夷狄,故善之。善之谓以救陈致。
  [疏]“善救陈也”。
  ○释曰:於公之至下言之者,《春秋》主善以内,故书公至下重发。

  辛未,季孙行父卒。
  六年,春,王三月,壬午,杞伯姑容卒。
  夏,宋华弱来奔。
  秋,葬杞桓公。
  滕子来朝。朝,直遥反。
  莒人灭缯。莒是缯甥,立以为后,非其族类,神不歆其祀,故言灭。
  ○莒人灭缯,似陵反;立其甥为后,异姓,故言灭也。非灭也。非以兵灭。中国日,卑国月,夷狄时。缯,中国也,而时,非灭也。家有既亡,国有既灭。灭犹亡,亡犹灭,家立异姓为后,则亡;国立异姓为嗣,则灭。既,尽也。灭而不自知,由别之而不别也。缯不达灭亡之义,故国灭而不知。
  ○别,彼列反。莒人灭缯,非灭也。非立异姓以莅祭祀,灭亡之道也。莅音利,又音类。
  [疏]“中国”至“道也”。
  ○释曰:重发传者,非兵灭,故重明之,由别之不别也。言缯所以灭者,立嗣须分别同姓,而缯不别也。旧解云“别犹识也”。言缯君唯识知国须立后,不能分别异姓之不得。

  冬,叔孙豹如邾。
  季孙宿如晋。宿,行父子。
  十有二月,齐侯灭莱。
  [疏]“齐侯灭莱”。
  ○释曰:《左氏》以为齐迁莱子於郳,故不书出奔。《公羊》以为莱子出奔,不如死也,死不书,举灭为重。此无传,未知所从。

  七年,春,郯子来朝。郯音谈。朝,直遥反,下同。
  夏,四月,三卜郊,不从,乃免牲。夏四月,不时也。三卜,礼也。乃者,亡乎人之辞也。
  [疏]“三卜”至“辞也”。
  ○释曰:三卜是礼,而书之者,为三卜不从,及四月不时故也。“乃者,亡乎人之辞也”,复发传者,嫌三卜礼不当,责无人也。

  小邾子来朝。
  [疏]“小邾子来朝”。
  ○释曰:《左传》小邾穆公也。

  城费。费音秘。
  秋,季孙宿如卫。
  八月,螽。
  冬,十月,卫侯使孙林父来聘。
  壬戌,及孙林父盟。
  楚公子贞帅师围陈。
  十有二月,公会晋侯、宋公、陈侯、卫侯、曹伯、莒子、邾子于鄬。鄬,郑地。
  ○鄬本又作<阝为>,于诡反。
  郑伯?原如会,?,苦门反,本又作郡,或作頵,頵音於伦反《左氏》作“?顽”。未见诸侯。丙戌,卒于操。操,郑地。
  ○操,七报反。未见诸侯,其曰如会,何也?致其志也。礼:诸侯不生名,此其生名,何也?卒之名也。卒之名,则何为加之如会之上?见以如会卒也。其见以如会卒,何也?郑伯将会中国,其臣欲从楚,不胜其臣,弑而死。其不言弑,何也?不使夷狄之民加乎中国之君也。邵曰:“以其臣欲从楚,故谓夷狄之民,不欲使夷狄之臣得弑中国之君,故去弑而言卒,使若止卒然”。
  ○见以,贤遍反。去,起吕反。其地,於外也。其日,未逾竟也。日卒时葬,正也。未逾竟音境。
  [疏]“日卒”至“正也”。
  ○释曰:葬在八年,比处发之者,以郑伯被弑而同正卒。既同正卒,宜云正葬,故连言也。重发正卒之传者,今被弑而同正卒,嫌与佗例异,故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