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当前辂之西”者,以经直云“当前辂”,不言辂之东西及前後,郑以义言之,以其马在重南,当门,柩车在阶少南,亦当门,宾由马西北行,当前辂致命,明在辂西可知。云“於是北面致命,得乡柩与奠”者,以宾当辂西,经云“北面致命”,明当奠柩之南,北面,是得乡柩与奠也。云“柩车在阶少前,参分庭之北”者,案下记云“遂匠纳车于阶”,是柩车在阶也。云少前者,上经祖还车讫,云“妇人降,即位于阶”,明柩车少南,是少前也。云参分庭之北者,以其中庭陈明器,不得在中庭,故知在参分庭之北,谓参分庭在北分之北,此解宾“致命”之处。云“辂有前後”者,以经云前辂,明有後,以对前,故知辂有前後也。
  主人哭,拜稽颡,成踊。宾奠币于栈左服,出。(栈,谓柩车也。几士车制无漆饰,左服,象授人授其右也。服,车箱。今文栈作戋。)
  [疏]“主人”至“服出”。
  ○注“栈谓”至“作戋”。
  ○释曰:“主人哭拜”者,仍於门右北面,以宾致命讫,遂哭拜也。云“成踊”者,三者三,凡九踊。云“栈谓柩车也,凡士车制无漆饰”者,此栈车即柩车,以其宾由辂西而致命。云“奠币於栈”者,明此栈车、柩车即蜃车,四轮迫地,无漆饰,故言栈也。云“左服,象授人授其右也”者,案《聘礼》宰授使者圭时,云“同面”,使者在左,宰在右,而授其右也。此车南乡,以东为左,尸在车上,以东为右,故授左服,容授尸之右也。
  宰由主人之北,举币以东。(柩东,主人位。以东,藏之。)
  [疏]“宰由”至“以东”。
  ○注“柩东”至“藏之”。
  ○释曰:云“柩东,主人位”者,解经“由主人之北”,以币在车东,主人在车东,故宰由主人位北,而乡左服上取币,以东藏之於内也。但此时主人仍在门东,北面,此位虽无主人,既有定位,故宰由位北而取币,不得履主人之位,故由主人之北也。
  士受马以出。(此士谓胥徒之长也。有勇力者受马。《聘礼》曰“皮马相”可也。)
  [疏]“士受马以出”。
  ○注“此士”至“可也”。
  ○释曰:云“此士谓胥徒之长也,有勇力者受马”,不得为属士,以其受币者宜尊,受马者宜卑,故知受马是胥徒之长,以其受马,故知有勇力者也。若然,《婚礼》记云:“士受皮。”注云士谓中士、下士不为胥徒者。彼主人亲受币,明受皮非胥徒,是正士也。引《聘礼》者,欲见此用皮亦可也。
  主人送于外门外,拜,袭,入复位,杖。
  [疏]“主人”至“位杖”。
  ○释曰:主人既送宾,还入庙门,车东复位杖也。
  宾者将命。(宾,卿大夫士也。)
  [疏]“宾者将命”。
  ○注“宾卿大夫士也”。
  ○释曰:自此尽“知生者赙”,论宾及兄弟赙奠之事。云“宾,卿大夫士也”者,以其上云君,下有兄弟,则此宾是国中三卿、五大夫、二十七士可知。言“将命”者,身不来,遣使者将命告主人。
  摈者出请,入告,出告须。(不迎,告曰:“孤某须。”)
  [疏]注“不迎”至“某须”。
  ○释曰:案《杂记》诸侯使卿吊邻国诸侯,主人使摈者告宾云:“孤某须矣。”故引之为义。
  马入设。宾奉币,摈者先入,宾从,致命如初。(初,公使者。)主人拜于位,不踊。(柩车东位也。既启之後,与在室同。)
  [疏]注“柩车”至“室同”。
  ○释曰:云“既启之後,与在室同”者,案上篇始死时,云庶兄弟衤遂,使人以将命于室,主人拜于位。此主人亦拜于位,俱是不为宾出,故云与在室同。至于有君命,亦出迎也。
  宾奠币如初,举币,受马如初。摈者出请。(宾出在外,请之,为其复有事。)
  [疏]注“宾出”至“有事”。
  ○释曰:云“宾出在外,请之,为其复有事”者,以其宾既行讫,出更请之,为其复有事。若无事,宾报事毕,送去也。
  若奠,(宾致可以奠也。)
  [疏]“若奠”。
  ○注“宾致可以奠也”。
  ○释曰:谓宾不辞,此释所致之物,或可堪为(元缺一字)奠於祭祀者也。
  入告,出,以宾入。将命如初。士受羊如受马,又请。(士亦谓胥徒之长。又,复也。)
  [疏]注“士亦”至“复也”。
  ○释曰:以其受羊与马,同是畜类,故知亦胥徒之类。但受羊不须勇力,故郑不言也。
  若赙,(赙之言,补也,助也,货财曰赙。)
  [疏]“若赙”。
  ○注“赙之”至“曰膊”。
  ○释曰:云“货财曰赙”者,《公羊传》文也。
  入告。主人出门左,西面。宾东面将命。(主人出者,赙主施於主人。)
  [疏]注“主人”至“主人”。
  ○释曰:郑知“施於主人”者,以下经云“知生者赙”,是施於主人也。案《春秋》文五年春,“王使荣叔归含,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