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孤卿大夫来聘”,是诸侯与朝聘天子法,则孤卿大夫是诸侯之臣也。以此言之,则天子孤卿大夫几筵与诸侯之臣同可知。若然,《公食大夫》筵,上、下大夫礼同用蒲筵莞席,与此席不同。郑注此国宾中卿大夫得与孤同者,郑欲广国宾之义,其实此国宾中,唯有诸侯与孤无卿大夫也。郑必知卿大夫漆几者,《司几筵》有五几,从上向下序之:天子玉几,诸侯几,孤彤几,卿大夫漆几,下有素几,丧事所用,差次然也。无正文,故云“与”之疑之。
  公出,迎宾以入,揖让如初。(公出迎者,已之礼更端也。)
  [疏]“公出”至“如初”。
  ○注“公出”至“端也”。
  ○释曰:云“公出迎者,己之礼更端也”者,前聘享俱是公礼,故不出迎。此礼宾私礼,改更其端序,故公出迎也。
  公升,侧受几于序端。(漆几也。今文无升。)
  宰夫内拂几三,奉两端以进。(内拂几,不欲尘分尊者。以进,自东箱来授君。)
  [疏]“宰夫”至“以进”。
  ○注“内拂”至“授君”。
  ○释曰:知几“自东箱来”者,案《觐礼》记云:“几俟于东箱。”又此经直云进,不言升,明不从下来,从东箱来可知也。
  公东南乡,外拂几三,卒,振袂,中摄之,进,西乡。(进就宾也。)
  [疏]“公东”至“西乡”。
  ○释曰:云“中摄之”者,拟宾用两手在公手外取之故也。
  摈者告。(告宾以公授几。)
  宾进,讶受几于筵前,东面俟。(未设也。今文讶为梧。)
  [疏]“宾进”至“面俟”。
  ○注“未设”至“为梧”。
  ○释曰:未设而俟者,待公拜送讫乃设之故也。
  公壹拜送。(公尊也。古文壹作一。)
  [疏]“公壹拜送”。
  ○注“尊公”至“作一”。
  ○释曰:宾再拜稽首,公乃壹拜,当空首,故注云“公尊也”。
  宾以几辟。(辟位逡遁。)
  北面设几,不降,阶上答再拜稽首。(不降,以主人礼未成也。几宾左几。)
  [疏]注“不降”至“左几”。
  ○释曰:云“不降,以主人礼未成”者,案《乡饮酒义》云:“啐酒,成礼也於席末。”据此而言,则啐酒为成礼。此设几,主为啐酒,今未啐醴,故云礼未成也。云“凡宾左几”者,对神右几也。
  宰夫实觯以醴,加四于觯,面枋。(酌以授君也。君不自酌,尊也。宰夫亦洗升实觯,以醴自东箱来,不面扌,不讶授也。)
  [疏]“宰夫”至“面枋”。
  ○注“酌以”至“授也”。
  ○释曰:“宰夫亦洗升实觯”者,经无宰夫升降之文,以理亦之者,亦上授几时,从下而升东箱,取几进以授君。今又从下升东箱,酌醴,进以授君,故亦之。不言宰夫升降者,贱,略之也。云“以醴自东箱来”者,下记云“醴尊于东箱瓦泰一,有丰”,是也。云“不面扌,不讶授也”者,公西面向宾,宰夫自东箱来,在公傍侧,并授与公,是以下云“公侧受醴”,不讶受,故不面扌也。
  公侧受醴。(将以饮宾。)
  宾不降,壹拜,进筵前受醴,复位。公拜送醴。(宾壹拜者,醴质,以少为贵。)
  [疏]注“宾壹”至“为贵”。
  ○释曰:《礼器》云礼有“以少为贵者”,今宾於上下皆再拜稽首,独此一拜,故郑据大古之醴质,无玄酒配之,故壹拜,以少为贵也。
  宰夫荐笾豆脯醢,宾升筵,摈者退负东塾。(事未毕,摈者不退中庭,以有宰夫也。)
  [疏]“宰夫”至“东塾”。
  ○注“事未”至“宰夫”。
  ○释曰:云“事未毕,摈者不退中庭,以有宰夫也”者,案上文摈者退中庭,又云摈者进,事未毕,在中庭可知。此下文亦云“摈者进,相币”,事亦未毕,而在东塾,故决之。若然,以有宰夫主饮食之事,宰夫所主己虽事未毕,犹得负东塾,以其有事,宰夫相已无事故也。若无宰夫,在中庭矣。
  宾祭脯醢,以四祭醴三,庭实设。(庭实,乘马。)
  [疏]注“庭实乘马”。
  ○释曰:郑知“乘马”者,下文(元缺起此)“宾执左马以出”,故知也。
  降筵,北面,以四兼诸觯,尚扌,坐啐醴。(降筵,就阶上。)
  [疏]注“降筵,就阶上”。
  ○释曰:以左手执觯,右手以四,祭醴讫,降筵北面,以四兼并於觯,两手奉之,尚扌。不作上字者,尚,古今通用也。云“降筵,就阶上”者,以《乡饮酒》宾主行礼献酢,卒爵,皆各於其阶,此降筵啐醴,明亦在西阶之上。
  公用束帛。(致币也。言用,尊于下也。亦受之于序端。)
  [疏]注“致币”至“序端”。
  ○释曰:上文郊劳,宾用束锦傧劳者,下文归饔饩於上介,云大夫用束帛致之,皆亦云“用”,独於此言用“尊於下”者,傧劳者及归饔饩,皆是宾敬君之使者,自尊之可知。今君亲用束帛礼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