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道岂难知哉?所谓难者,乃己私难克,习俗难度越耳。



  人非木石,不能无好恶。然好恶须得其正,乃始无咎



卷十五

与陶仲赞

  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夫妇之愚不肖可以与知能行。圣贤所以为圣贤,亦不过充此而已。学者之事当以此为本。若夫天文地理、象数之精微,非有绝识,加以积学,未易言也。

  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等皆德行事,为尊为贵,为上为先。乐师辨乎声诗,祝师辨乎宗庙之礼,与凡射御书数等事,皆艺也,为卑为贱,为下为后。

  夫子曰:「君子多乎哉?不多也。」曾子曰:「边豆之事,则有司存。」......百工之事,皆圣人作也。然圣人初不尚此,其能之也,每以教人,不以加人。



  吾所明之理,乃天下之正理、实理、常理、公理,所谓「本诸身,证诸庶民,考诸三王而不谬,建诸天地而不悖,质诸鬼神而无疑,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者也」。学者正要穷此理,明此理。

  为学只是要睹是,不要与人较胜负。


与孙季和

  男子生而以桑弧蓬矢射天地四方,示有四方之志,此其父母教之望之第一义也。令尊夫人既许其行,又有二令兄在侍下,岂得便谓失养?颜子之家,一箪食,一瓢饮,人不堪其忧之地,而其子乃从其师周游天下,履宋卫陈蔡之厄,而不以为悔,此岂俗俚之人、拘曲之士,所能知其义哉?

  诚使此心无所放失,无所陷溺,全天之所与而无伤焉,则千万里之远,无异于亲膝下。不然,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


与唐司法

  学者求理,当唯理之是从,岂可苟私门户?理乃天下之公理,心乃天下之同心,圣贤之所以为圣贤者,不容私而已。



卷十七

与致政兄

  三代而下,有唐虞三代遗风者,唯汉赵充国一而已。宣帝问曰:「谁可使者?」则曰:「无逾老臣。」其客劝其归功朝廷与诸臣,则曰:「兵之利害,当为后世法,老臣岂嫌伐一时事以欺明主哉?」......此等皆非矜夸其功能,但直言其事,以着其事理之当然。故君子所为,不问其在人在己,当为而为,人言之与吾言一也。

  至其叔末德衰,然后有:「尔有嘉谋嘉猷,入告尔后于内,尔乃顺之于外,曰斯谋斯猷,惟我后之德。」

  入告出顺之言,德不竞之验也。

  以铢称寸量之法绳古圣贤,则皆有不可胜诛之罪,况今人乎?



卷十九

敬斋记

  某闻诸父兄师友,道未有外乎此心者。自可欲之善至于大而化之之圣,圣而不可知之神,皆吾心也。......能养之至于必达,使瓦石有所不能压,重屋有所不能蔽,则至有诸己至于大而化之者,敬其本也。


宜章县学记

  是故任斯民之责者君也;分君之责者吏也。民之弗率,吏之责也;吏之不良,君之责也。《书》曰:「万方有罪,罪在朕躬。」又曰:「百姓有过,在予一人。」此君任其责者也。今为吏而相与言曰:某土之民不可治也;某土之俗不可化也。呜呼,弗思甚矣。夷狄之国,正朔所不加,民俗各系其君长,无天子之吏在焉,宜其有不可治化者矣。然或病九夷之陋,而夫子曰:「君子居之,何陋之有?」况非夷狄,未常不有天子之吏在焉,而谓民不可治,俗不可化,是将谁欺?

  睹民之罪,视俗之恶,顾不于其上之人而致其责,而惟民是尤,则斯人之为吏可知也。

  孔子曰:「德之流行,速于置邮而传命。」吾于其所谓不可治者,有以知其甚易治也;于其所谓不可化者,有以知其甚易化也。

  不才之吏,不能教训拊循其民,又重浸渔之。民不堪命,则应之以不肖其势然也。


贵溪重修县学记

  风俗之所由来,非一日也。或睹其坏,而欲齐诸其末,禁诸其外,此后世政刑之所以益弊。至无如之何,则浸而归于苟且,玩岁月,习掩着,便文饰说,以规责偷誉,谓理不过如是。其视书传所记治古之俗,若必不可复至,以为未必然者有矣。

  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先王之时,庠序之教,抑申斯义以致其知,使不失其本心而已。尧舜之道不过如此。此非有甚高难行之事,何至辽视古俗,自绝于圣贤哉?

  物之所蔽,说之所迷,欲之所制,意之所羁,独不可研极考竟、图所以去之,而顾安之乎?

  二帝三王之书,先圣先师之训,炳如星日。传注益繁,论说益多,无能发挥,而只以为蔽。家藏其帙,人诵其言,而所汲汲者顾非其事,父兄之所愿欲,师友之所期向,实背而驰焉,而举世不以为非,顾以为常。


武陵县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