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可解。今知刘、班著录,已启之矣。又诗赋本《诗经》支系,说已见前,不复置议。
 
  ──右十五之三
 
  诗赋前三种之分家,不可考矣,其与后二种之别类,甚晓然也。三种之赋,人自为篇,后世别集之体也。杂赋一种,不列专名,而类叙为篇,后世总集之体也。歌诗一种,则诗之与赋,固当分体者也。就其例而论之,则第一种之《淮南王群臣赋》四十四篇,及第三种之《秦时杂赋》九篇,当隶杂赋条下,而猥厕专门之家,何所取耶?揆其所以附丽之故,则以《淮南王赋》列第一种,而以群臣之作附於其下,所谓以人次也。《秦时杂赋》,列於《荀卿赋》后,(志作孙卿。)《孝景皇帝颂》前,所谓以时次也。夫著录之例,先明家学,同列一家之中,或从人次;或从时次可也,岂有类例不通,源流迥异,概以意为出入者哉?
 
  ──右十五之四
 
  《上所自造赋》二篇,颜师古注“武帝所作”。按刘向为成帝时人,其去孝武之世远矣。武帝著作,当称孝武皇帝,乃使后人得以考定。今曰“上所自造”,何其标目之不明与?臣工称当代之君,则曰上也。否则摛文纪事,上文已署某宗某帝,承上文而言之,亦可称为上也。窃意上所自造四字,必武帝时人标目,刘向从而著之,不与审定称谓,则谈《七略》者,疑为成帝赋矣。班氏录以入志,则上又从班固所称,若无师古之注,则读志者,又疑后汉肃宗所作赋矣。
 
  ──右十五之五
 
  《荀卿赋》十篇,居第三种之首,当日必有取义也。按荀卿之书,有《赋篇》列於三十二篇之内,不知所谓赋十篇者,取其《赋篇》与否,曾用裁篇别出之法与否;著录不为明析,亦其疏也。
 
  ──右十五之六
 
  《孝景皇帝颂》十五篇,次於第三种赋内,其旨不可强为之解矣。按六艺流别,赋为最广,比兴之义,皆冒赋名。风诗无徵,存於谣谚,则雅颂之体,实与赋类同源异流者也。纵使篇第传流,多寡不敌,有如汉代而后,济水入河,不复别出;亦当叙入诗歌总部之后,别而次之,或与铭箴赞诔通为部录,抑亦可至。何至杂入赋篇,漫无区别邪?
 
  ──右十五之七
 
  《成相杂辞》十一篇,《隐书》十八篇,次於杂赋之后,未为得也。按杨倞注《荀子成相》:“盖亦赋之流也。”朱子以为“杂陈古今治乱兴亡之效,讬之风诗以讽时君”。命曰杂辞,非竟赋也。《隐书》注引刘向《别录》,谓“疑其言以相问对,通以思虑,可以无不喻。”是则二书之体,乃是战国诸子流别,后代连珠韵语之滥觞也。法当隶於诸子杂家,互见其名,为说而附於歌诗之后可也。
 
  ──右十五之八
 
  《汉志》详赋而略诗,岂其时尚使然与?帝王之作,有高祖《大风》、《鸿鹄》之篇,而无武帝《瓠子》、《秋风》之什,(或云:《秋风》即在上所自造赋内。)臣工之作,有《黄门倡车忠等歌诗》,而无苏李河梁之篇。(或云:杂家有主名诗十篇,或有苏李之作。然汉廷主名诗,岂止十篇而已乎?)
 
  ──右十五之九
 
  诗歌一门,杂乱无叙。如《吴楚汝南歌诗》、《燕代讴》、《齐郑歌诗》之类,风之属也。《出行巡狩及游歌诗》,与《汉兴以来兵所诛灭歌诗》,雅之属也。《宗庙歌诗》、《诸神歌诗》、《送灵颂歌诗》,颂之属也。不为诠次类别,六义之遗法,荡然不可为踪迹矣。
 
  ──右十五之十
 
  汉志兵书第十六

  孙武《兵法》八十二篇,注“图九卷”。此兵书权谋之首条也。按《孙武传》:“阖闾谓孙武曰,子之十三篇,吾尽观之矣。”阮孝绪《七录》“《孙子兵法》三卷,十三篇为上卷,又有中下二卷。”然则杜牧谓魏武削其数十万言为十三篇者,非也。盖十三篇为经语,故进之於阖闾,其馀当是法度名数,有如形势、阴阳、技巧之类,不尽通於议论文词,故编次於中下,而为后世亡逸者也。十三篇之自为一书,在阖闾时已然,而《汉志》仅记八十二篇之总数,此其所以益滋后人之惑矣。
 
  ──右十六之一
 
  大抵《汉志》之疏,由於以人类书,不能以书类人也。《太玄》、《法言》、《乐》、《箴》四书,类於扬雄所叙三十八篇;《新序》、《说苑》、《世说》、《列女传》四书,类於刘向所叙六十七篇;尤其显而易见者也。《孙子》八十二篇,用同而书体有异,则当别而次之。纵欲以人类书,亦当如《太公》之二百三十七篇,已列总目,其下分析谋八十一篇、言七十一篇、兵八十五篇之例可也。任宏部次不精,遂滋后人之惑,致谓十三篇非孙武之完书,则校雠不精之咎也。
 
  ──右十六之二
 
  八十二篇之仅存十三,非后人之删削也。大抵文辞易传而度数难久。即如同一兵书,而权谋之家,尚有存文;若形势、阴阳、技巧三门,百不能得一矣。同一方技,而医经一家,尚有存文;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