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时祭止于高祖,高祖而上,则于立春设二位统祭之,而不用主,此说是也。却又云,祖又岂可厌多?苟其可知者,无远近多少,须当尽祭之。疑是初时未曾讨论,故有此说。

  问:「祭先祖,用一分如何?」曰:「只是一若影堂中各有牌子,则不可。」

  家庙之制,伊川只以元妃配享。盖古者只是以媵妾继室,故不容与嫡并配。后世继室,乃是以礼聘娶,自得为正。故唐会要中载颜鲁公家祭,有并配之仪。以下配祭。

  古人无再娶之礼,娶时便有一副当人了,嫡庶之分定矣,故继室于正室不可并配。今人虽再娶,然皆以礼聘,皆正室也。祭于别室,恐未安。如伊川云,奉祀之人是再娶所生,则以所生母配。如此,则是嫡母不得祭矣。此尤恐未安。大抵伊川考礼文,却不似横渠考得较仔细。砥同。

  居父问祖妣配祭之礼。先生检古今祭礼唐元和一段示之。

  妣者,媲也。祭所生母,只当称母,则略有别。祭生母。

  无后之祭,伊川说在古今家祭礼中。以下祭无后者。

  问无后祔食之位。曰:「古人祭于东西厢。今人家无东西厢,某家只位于堂之两边。祭食则一。但正位三献毕,然后使人分献一酌而已,如今学中从祀然。」

  李守约问:「祭殇,几代而止?」曰:「礼经无所见。只程氏遗书一段说此,亦是以义起。」祭殇。

  一之问:「长兄死,有义嫂无子,不持服,归父母。未几,亦死于父母家。嫂已去而无义,亦不祀其嫂之主。又有次兄年少未娶而死。欲以二兄之主同为一椟,如何?」曰:「兄在日不去嫂,兄死后,嫂虽归父母家,又不嫁,未得为绝,不祀亦无谓。若然,是弟自去其嫂也!兄弟亦何必同椟乎?」以下杂论。

  尧卿问:「荆妇有所生母在家间养,百岁后,只归祔于外氏之茔,如何?」曰:「亦可。」又问:「神主归于妇家,则妇家凌替,欲祀于家之别室,如何?」曰:「不便。北人风俗如此。上谷郡君谓伊川曰:『今日为我祀父母,明日不复祀矣。』是亦祀其外家也。然无礼经。」

  叔器问:「行正礼,则俗节之祭如何?」曰:「韩魏公处得好,谓之节祠,杀于正祭。某家依而行之。但七月十五素馔用浮屠,某不用耳。向南轩废俗节之祭,某问:『于端午能不食粽乎?重阳能不饮茱萸酒乎?不祭而自享,于汝安乎?』」以下俗祭。

  问:「行时祭,则俗节如何?」曰:「某家且两存之。」童问:「莫简于时祭否?」曰:「是。要得不行,须是自家亦不饮酒,始得。」

  先生依婺源旧俗:岁暮二十六日,烹豕一祭家先,就中堂二鼓行礼。次日,召诸生馂。李丈问曰:「夜来之祭,饮福受胙否?」曰:「亦不讲此。」婺源俗:豕必方切大块。首蹄肝肺心肠肚尾肾等,每件逐位皆均有。亦炙肉,及以鱼佐之。云,是日甚忌有器皿之设。

  先生以岁前二十六夜祭先。云:「是家间从来如此。这又不是新安旧俗。某尝在新安见祭享,又不同。只都安排了,大男小女都不敢近。夜亦不举烛,只黑地,主祭一人自去烧香祷祝了。祭馔不彻,闭户以待来早,方彻。其祭不止一日,从二十六日连日只祭去。大纲如今俗所谓『唤福』。」

  问:「先生除夜有祭否?」曰:「无祭。」「先生有五祀之祭否?」曰:「不祭。」因说五祀皆设主而后迎尸,其详见月令注,与宗庙一般。遂举先生语解中「王孙贾」一段。先生曰:「当初因读月令注,方知王孙贾所问奥、灶之说。」

  墓祭非古。虽周礼有「墓人为尸」之文,或是初间祭后土,亦未可知。但今风俗皆然,亦无大害。国家不免亦十月上陵。以下墓祭。

  问:「墓祭有仪否?」曰:「也无仪,大概略如家祭。唐人亦不见有祭,但是拜扫而已。」林择之云:「唐有墓祭,通典载得在。」曰:「却不曾考。」或问:「墓祭,祭后土否?」曰:「就墓外设位而祭。」淳少异。

  问后土氏之祭。曰:「极而言之,亦似僭。然此即古人中溜之祭,而今之所谓『土地』者。郊特牲:『取财于地,取法于天,是以尊天而亲地,教民美报焉。故家主中溜,而国主社。』观此,则天不可祭,而土神在民亦可祭。盖自上古陶为土室,其当中处上为一窍以通明,名之曰『中溜』。及中古有宫室,亦以室之中央为中溜,存古之旧,示不忘本。虽曰土神,而只以小者言之,非如天子所谓祭皇天后土之大者也。」

  古无忌祭,近日诸先生方考及此。以下忌祭。

  问:「忌日当哭否?」曰:「若是哀来时,自当哭。」又问衣服之制。曰:「某自有吊服,绢衫绢巾,忌日则服之。」

  忌日须用墨衣墨冠。横渠却视祖先远近为等差,墨布冠,墨布缯衣。

  先生母夫人忌日,着縿墨布衫,其巾亦然。友仁问:「今日服色何谓?」曰:「公岂不闻『君子有终身之丧』?」友仁。

  忌日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