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中,此弊数数有之。
  欲自回互,成其妄说故也。
  大率知昼夜阴阳,则能一性命;能知性命,则能知圣人,知鬼神。彼欲直语太虚,不以昼夜阴阳暴其心,则是未始见易;
  西域愚陋之民,本不足以知性命。中国之儒者,抑不能深研而体验之,而淫于邪说。故闻太虚之名,则以为空无所有而已,明则谓之有,幽则谓之无,岂知错综往来,易之神乎!
  未始见易,则虽欲免阴阳昼夜之累,末由也已。
  彼欲免累者,怖死而已,故欲无生。阴阳昼夜,本非累也;见为累,安能免乎!
  易且不见,又乌能更语真际!
  易,感之神也。真际,性之体也。
  舍真际而谈鬼神,妄也。
  其言鬼神也,无异于淫巫之陋。
  所谓实际,彼徒能语之而已,未始心解也。
  正蒙一编,所以发实际之藏也。
  《易》谓“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者,谓原始而知生,则求其终而知死必矣,此夫子所以直子路之问而不隐也。
  始终,非有无之谓也;始者聚之始,日增而生以盛,终者聚之终,数盈则日退而息于幽。非有则无以始,终而无则亦不谓之终矣,所自始者即所自终。故夫子令子路原始以知终,非拒其问之不切而不告也。
  体不偏滞,乃可谓无方无体。偏滞于昼夜阴阳者,物也;
  滞于有者不知死,滞于无者不知生。流俗异端,皆执物之滞于阴阳昼夜以为有无。
  若道,则兼体而无累也。
  为主于无声无臭之中而不累于无,流行于人伦庶物之繁而不累于有,能明太虚之有实,乃可知万象之皆神。
  以其兼体,故曰“一阴一阳”,
  言阴阳之均有也。此以静生阴、动生阳言之。
  又曰“阴阳不测”,
  静而生阴,非无阳;动而生阳,非无阴。
  又曰“一阖一辟”,
  阴受阳施而阖,阳施于阴而辟。
  又曰“通乎昼夜”。
  阖辟阴阳虽迭相为用,而道贯其中,昼夜一也。语其推行故曰“道”,在天为推行之理,在人则率之以行。
  语其不测故曰“神”,
  道为神所著之迹,神乃道之妙也。
  语其生生故曰“易”,
  不滞于一端而贯通乎终始,故变易而皆以顺乎大经,易所著,其错综化生之象。
  其实一物,指事异名尔。
  道函神而神成乎道,易于此生焉,则以明夫聚散死生皆在道之中,而非灭尽无馀,幻妄又起,别有出离之道也。
  大率天之为德,虚而善应,
  吉凶无成心,故曰虚。
  其应非思虑聪明可求,故谓之神。
  理有其定,合则应,或求而不得,或不求而得,人见其不测,不知其有定而谓之神。
  老氏况诸谷,以此。
  老氏见其自然之应,而以谷之应声比之,亦相似矣。而谷无声之实,天有应之理,则非老氏所知也。
  太虚者,气之体。
  太虚之为体,气也。气未成象,人见其虚,充周无间者皆气也。
  气有阴阳。敔按:此二句指阴阳合于太和之气
  此动静之先,阴阳之本体也。
  屈伸相感之无穷,故神之应也无穷;
  气有阴阳二殊,故以异而相感,其感者即其神也。无所不感,故神不息而应无穷。
  其散无数,故神之应也无数。
  既感而成象,渐以成形,灵蠢、大小、流峙、死生之散殊,虽各肖其所生而各自为体,不可以数计,而神皆行乎其间。无数者,不可纪之辞。性情、形象、色声、臭味,无相肖者,人事之得失、悔吝亦如之。但此阴阳之变化屈伸,无有乖越,而欲分类自言之,则终不可得。邵子以数限之,愚所未详。
  虽无穷,其实湛然;
  非逐物而应之,虚静而含至理则自应。
  虽无数,其实一而已。
  无数者,不出阴阳之二端;阴阳之合于太和者,一也。
  阴阳之气,散则万殊,人莫知其一也;
  有形有象之后,执形执象之异而不知其本一。
  合则混然,人不见其殊也。
  象未著,形未成,人但见太虚之同于一色,而不知其有阴阳自有无穷之应。
  形聚为物,
  神在形中。
  形溃反原。
  形散而气不损。
  反原者,其游魂为变与!
  游于太虚以听天之变化。
  所谓变者,对聚散、存亡为文,
  聚而散,散而聚,故时存时亡。
  非如萤雀之化,指前后身而为说也。
  散而反原,无复有形之蕞然者以拘之。即前身为后身,释氏之陋说也。
  益物必诚,如天之生物,日进日息;
  息,长也。诚者,如其应得之理而予之,不计功,不谋利,自见为不容已,无所吝而不倦也。诚,故于物无所矫强,而因材之笃不妄,此天之所以神也。至诚之教育而物自化亦如之,惟诚斯感而神。
  自益必诚,如川之方至,日增日得。
  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