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其一阴一阳,或动或静,相与摩荡,乘其时位以著其功能,五行万物之融结流止、飞潜动植,各自成其条理而不妄,则物有物之道,鬼神有鬼神之道,而知之必明,处之必当,皆循此以为当然之则,于此言之则谓之道。此二句兼人物言之;下言性心,则专言人矣。太虚者,阴阳之藏,健顺之德存焉;气化者,一阴一阳,动静之几,品汇之节具焉。秉太虚和气健顺相涵之实,而合五行之秀以成乎人之秉彝,此人之所以有性也。原于天而顺乎道,凝于形气,而五常百行之理无不可知,无不可能,于此言之则谓之性。人之有性,函之于心而感物以通,象著而数陈,名立而义起,习其故而心喻之,形也,神也,物也,三相遇而知觉乃发。故由性生知,以知知性,交涵于聚而有间之中,统于一心,由此言之则谓之心。顺而言之,则惟天有道,以道成性,性发知道;逆而推之,则以心尽性,以性合道,以道事天。惟其理本一原,故人心即天;而尽心知性,则存顺没宁,死而全归于太虚之本体,不以客感杂滞遗造化以疵类,圣学所以天人合一,而非异端之所可溷也。
  鬼神者,二气之良能也。
  阴阳相感,聚而生人物者为神;合于人物之身,用久则神随形敝,敝而不足以存,复散而合于絪缊者为鬼。神自幽而之明,成乎人之能,而固与天相通;鬼自明而返乎幽,然历乎人之能,抑可与人相感。就其一幽一明者言之,则神阳也,鬼阴也,而神者阳伸而阴亦随伸,鬼者阴屈而阳先屈,故皆为二气之良能。良能者,无心之感合,成其往来之妙者也。凡阴用之分,不可执一言者,类如此;学者因所指而详察,乃无拘滞之失。若谓死则消散无有,则是有神而无鬼,与圣人所言“鬼神之德盛”者异矣。
  圣者,至诚得天之谓;神者,太虚妙应之目。
  至诚体太虚至和之实理,与絪缊未分之道通一不二,是得天之所以为天也。其所存之神,不行而至,与太虚妙应以生人物之良能一矣。如此则生而不失吾常,死而适得吾体,迹有屈伸,而神无损益也。
  凡天地法象,皆神化之糟粕尔。
  日月、雷风、水火、山泽固神化之所为,而亦气聚之客形,或久或暂,皆已用之余也,而况人之耳目官骸乎!故形有屈伸,而神无幽明之异。语寂灭者不知不亡之良能,执有徇生者据糟粕为常,其迷均矣。
  天道不穷,寒暑已;众动不穷,屈伸已。
  寒已而暑,暑已而寒,循环而如相反,四时之行,生杀之用,尽此矣:盖二气之嘘吸也。屈者屈其所伸,伸者伸其所屈,群动之变,不能离此二用,动静、语默、喜怒、行藏之变,尽此矣:盖二气之舒敛也。
  鬼神之实,不越二端而已矣。
  一嘘一吸,一舒一敛,升降离合于太虚之中,乃阴阳必有之几。则鬼神者,天之所显而即人之藏也。静以成形,鬼之属也,而可以迎神而来;动而成用,神之属也,而将成乎鬼以往。屈伸因乎时,而尽性以存神,则天命立于在我,与鬼神合其吉凶矣。
  两不立则一不可见,
  阴阳未分,二气合一,絪缊太和之真体,非目力所及,不可得而见也。
  一不可见则两之用息。
  其合一而为太和者,当其未成乎法象,阴阳之用固息也。
  两体者,虚实也,动静也,聚散也,清浊也,其究一而已。
  虚必成实,实中有虚,一也。而来则实于此,虚于彼,往则虚于此,实于彼,其体分矣。止而行之,动动也;行而止之,静亦动也:一也。而动有动之用,静有静之质,其体分矣。聚者聚所散,散者散所聚,一也。而聚则显,散则微,其体分矣。清以为浊,浊固有清,一也。而清者通,浊者碍,其体分矣。使无一虚一实,一动一静;一聚一散,一清一浊,则可疑太虚之本无有,而何者为一。惟两端迭用,遂成对立之象,于是可知所动所静,所聚所散,为虚为实,为清为浊,皆取给于太和絪缊之实体。一之体立,故两之用行;如水唯一体,则寒可为冰,热可为汤,于冰汤之异,足知水之常体。
  感而后有通:不有两,则无一。
  阴阳合于太和,而性情不能不异;惟异生感,故交相欣合于既感之后,而法象以著。藉令本无阴阳两体虚实清浊之实,则无所容其感通,而谓未感之先初无太和,亦可矣;今既两体各立,则溯其所从来,太和之有一实,显矣。非有一则无两也。
  故圣人以刚柔立本,《乾》《坤》毁则无以见《易》。
  圣人之存神,本合乎至一之太虚,而立教之本,必因阴阳已分、刚柔成象之体,盖以由两而见一也。乾之六阳,坤之六阴,健顺之德具足于法象,故相摩相荡,成六十二卦之变易,以尽天下之斖斖。若阴阳不纯备乎乾、坤,则六十二象之往来者何所从生邪,其何以见《易》乎,圣人成天下之盛德大业于感通之后,而以合絪缊一气和合之体,修人事即以肖天德,知生即以知死,存神即以养气,惟于二气之实,兼体而以时用之尔。
  游气纷扰,合而成质者,生人物之万殊;
  游气,气之游行也,即所谓升降飞扬。纷扰者,无心之化,无择于施,阴阳老少互相遇而无一成之轨,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