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夫;随从君子者,其妻也。此阜螽乃待草虫鸣,而后从之,而与相随也。以兴大夫之妻必待大夫呼己而后从之,与俱去也。既已随从君子,行嫁在涂,未见君子之时,父母忧己,恐其见弃,己亦恐不当君子,无以宁父母之意,故忧心冲冲然。亦既见君子,与之同牢而食;亦既遇君子,与之卧息於寝,知其待己以礼,庶可以安父母,故我心之忧即降下也。○传“草虫”至“螽蠜”。○正义曰:《释虫》云:“草虫,负蠜。”郭璞曰:“常羊也。”陆机云:“小大长短如蝗也。奇音青色,好在茅草中。”《释虫》又云:“阜螽,蠜。”李巡曰:“蝗子也。”陆机云:“今人谓蝗子为螽子,兖州人谓之螣。许慎云:‘蝗,螽也。’蔡邕云:‘螽,蝗也。’明一物。”定本云“阜螽,蠜”,依《尔雅》云,则俗本云“螽蠜”者,衍字也。笺“草虫”至“求呼”。○正义曰:言异种同类者,以《尔雅》别文而释,故知异种;今闻声而相从,故知同类也。以其种类大同,故闻其声,跳跃而相从,犹男女嘉时以礼相求呼也。嘉时者,谓嘉善之时,郑为仲春之月也。以此善时相求呼,不为草虫而记时也。《出车》笺云:“草虫鸣,晚秋之时。”○传“妇人”至“之义”。○正义曰:妇人虽適人,若不当夫氏,为夫所出,还来归宗,谓被出也。○笺“未见”至“涂时”。○正义曰:知者,以上文说“待礼而行,随从君子”,则已去父母之家矣。下文“亦既见止”,谓同牢而食,则巳至夫家矣。此未见之文居其中,故知在涂时也。此章首已论行嫁之事,故下采蕨、采薇皆为在涂所见,文在未见之前,尚为在涂,则未见之言,在涂明矣。案《昏义》云“婿亲受之於父母”,则在家已见矣。今在涂言未见者,谓不见君子接待之礼而心忧,非谓未见其面目而已。○笺“忧不”至“之情”。正义曰:知忧不当君子者,以未见而心忧,既见即心下,故知忧不当君子也。又知忧无以宁父母者,此大夫之妻,能以礼自防者也,必不苟求亲爱。《斯干》曰“无父母贻罹”,明父母以见弃为忧。己缘父母之心,忧不当君子无以宁父母也。又申说传“归宗之义”,忧不当夫意,虑反宗族,是其不自绝於族亲之情也。○笺“既见”至“化生”。○正义曰:知既见谓同牢而食者,以文在“既覯”之上。案《昏礼》“妇至,主人揖妇以入,席于奥”,即陈同牢之馔。“三饭卒食”,乃云:“御衽席於奥,媵衽良席在东,皆有枕北趾。主人入,亲脱妇缨,烛出。”注云:“昏礼毕,将卧息。”是先同牢,后与夫相遇也。遇与夫为礼,即见,非直空见也,故知据同牢而食,亦与夫为礼也。言“既覯”谓已昏者,谓已经一昏,得君子遇接之故也,所以既见、既覯并言。乃云我心即降者,以同牢初见君子待己颜色之和,己虽少慰君子之心,尚未可知。至於既遇情亲,知君子之於己厚,庶几从此以往稍得夫意,其可以宁父母,故心下。二者相因,故并言之。谓之遇者,男女精气相覯遇,故引《易》以明之。所引者,《下系》文也。彼注云:“覯,合也。男女以阴阳合其精气。”以覯为合。此云遇者,言精气亦是相遇也。
 
  陟彼南山,言采其蕨。南山,周南山也。蕨,鳖也。笺云:言,我也。我采者,在涂而见采鳖,采者得其所欲得,犹己今之行者欲得礼以自喻也。○蕨,居月反。《草木疏》云:“周秦曰蕨。齐鲁曰虌。”鳖,卑灭反,本又作“{蔽鱼}”。俗云:“其初生似鳖脚,故名焉。”
  [疏]“陟彼”至“其蕨”。○毛以为,言有人升彼南山之上,云我欲采其鳖菜,然此采鳖者欲得此鳖,以兴己在涂路之上,欲归於夫家,然我今归嫁,亦欲得夫待己以礼也。已嫁之欲礼,似采菜之人欲得鳖。○郑唯以在涂之时因见采鳖为异耳,毛以秋冬为正昏,不得有在涂因见之义故也。○传“南山”至“蕨鳖”。○正义曰:序云“大夫妻能以礼自防”,在羔羊之致前,则朝廷之妻大夫,不越境迎女,妇人自所见,明在周也,故云“周南山”。知非召地者,周总百里,虽召地亦属周,不分别采地之周、召也。“蕨,鳖”,《释草》文。舍人曰:“蕨,一名鳖。”郭璞曰:“初生无叶可食。”○笺“言我”至“采鳖”。○正义曰:此妇人归嫁,必不自采鳖,故以在涂见之,因兴。知者,以大夫之妻待礼而嫁,明及仲春采蕨之时故也。
 
  未见君子,忧心惙惙。惙惙,忧也。○惙,张劣反。亦既见止,亦既覯止,我心则说。说,服也。○说音悦,注同。
  陟彼南山,言采其薇。薇,菜也。○薇音微,草也,亦可食。
  [疏]传“薇,菜”。○正义曰:陆机云:“山菜也,茎叶皆似小豆,蔓生。其味亦如小豆。藿可作羹,亦可生食。今官园种之,以供宗庙祭祀。”定本云“薇,草也”。
 
  未见君子,我心伤悲。嫁女之家,不息火三日,思相离也。笺云:维父母思己,故己亦伤悲。○离,力智反。
  [疏]传“嫁女”至“相离”。○正义曰:解所以伤悲之意,由父母思己,故己悲耳。《曾子问》曰:“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烛,思相离。”注云:“亲骨肉。”是为思与女相离也。
 
  亦既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