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
   无
  射
   仲
  吕
   黄
  钟
   林
  钟
   太
  簇
   南
  吕
   姑
  洗
   应
  钟
   蕤
  宾
   (「之调名制」)
  
  高
  大
  石
  角
   林
  钟
  角
   双
  
  角
   越
  
  角
   小
  石
  角
   大
  石
  角
   歇
  指
  角
  
  
  
  
  
  
  
  黄
  钟
   林
  钟
   太
  簇
   南
  吕
   姑
  洗
   应
  钟
   蕤
  宾
  
  
  
  
  
   北宋七闰角
  (「为调名制」)
  
  仲
  吕
   黄
  钟
   林
  钟
   太
  簇
   南
  吕
   姑
  洗
   应
  钟
  
  
  
  
  
   《笔谈》七正角
  (「为调名制」)
  
  七角一均,所用律名,在在不同,竟成移步改观,阅之心目俱乱。
  初以为此均北宋以来即不用,遂置之弗论,今得《词源》考之,亦具有条理。
  《笔谈》用姑洗以下七律(仲黄林太南姑应),因姑洗为(正)角故也(但杀声却仍在闰角!)。
  《宋史》用应钟以下七律(黄林太南姑应蕤)者,所谓七(闰)角皆生于应钟是也。
  盖七角一均,本无正声,生于应钟者,则借用七商一均(?)。
  生于姑洗者,则借用本均之名(?),其实琵琶之第三弦(?)。
  或借用七商一均、或借用七宫一均、或借用本律一均,不过「徒有其名」而已,皆古人久不能用之调。
  故《笔谈》以姑洗(为正)角为大石角者,借本律之名(?)也,以下则
  仲吕(为正)角为高大石角,
  林钟(为正)角为双 角,
  南吕(为正)角为小石角,
  应钟(为正)角为歇指角,
  黄钟(为正)角为商 角(林钟角),
  太簇(为正)角为越 角也。
  
  《宋史》以应钟(为闰)角为大石角者,借用七商之律名也(?不知何谓借本律之名,何谓借用七商之律名)。以下则
  黄钟(为闰)角为高大石角,
  太簇(为闰)角为双角,
  姑洗(为闰)角为小石角,
  蕤宾(为闰)角为歇指角,
  林钟(为闰)角为商角,
  南吕(为闰)角为越角也。(《宋史》皆较《笔谈》高五度)
  
  七角一均,南宋虽不用,仍借七宫之律名。
  《宋史》“闰为角”,故《词源》云:
  “大吕(之)闰(角)俗名高大石角,
  夷则(之)闰(角)俗名商 角(林钟角),
  夹钟(之)闰(角)俗名双 角,
  无射(之)闰(角)俗名越 角
  仲吕(之)闰(角)俗名小石角,
  黄钟(之)闰(角)俗名大石角,
  林钟(之)闰(角)俗名歇指角”也。
  
  盖南宋(采之调名制后)宫、商、角、羽四均(声调),皆用黄钟以下之(大夷夹无仲黄林七)律,原各有经纬不紊也。
  入之者浅,故望洋辄叹,今为表而出之,则乱丝皆秩然就绪矣!
  
  [此<南宋七闰表>与说,系先生己已年五月三十日所草创也。
  越翌日,不幸哲人遽(ㄐㄩ\忽也)萎,故未及整齐,手自订正,编入于此书。且篇内“以下则仲吕角”、“以下则黄钟角”,并“故《词源》”云云,亦均未举其辞。
  今冬往海州之板浦,搜集先生遗书归,并得此稿,原取《词源》互相参考,补录于此,更附数语以别之使夙昔曾见是书者,不致讥其以伪乱真云。
  时嘉庆庚午(1810年)十二月除夕前三日,受业宣城张其锦谨识于长溪之曲肱亭。]
  姜尧章《七弦琴图说》表
  自郑世子(朱载)论琴,以大弦为征,学者群然从之,不知此特正宫(当是正调)一调耳,他调则还相为宫矣!宋姜尧章(姜夔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