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策也。

  竖画之祖(凡直落笔仿此。)

  竖画之祖。努法也。柳宗元云:努过直而力败。其法初横入,笔向上行而少驻,复引锋下行,势须作凸胸而立。至末复驻锋收向上,此垂露也。末锋驻而不收,引而伸之,此悬针也。大要画多则分仰覆以别其势,竖多则分向背以成其体。目字之竖向也,门字之竖背也。川字中竖直,左右之竖相背。册字中二竖直,左右之竖相背。图字六竖相向皆分向背,以避铺算子也。

  钩之祖(凡钩之类仿此。)

  钩之祖。法也。柳宗元云:宜蹲而势生。其法蹲锋上出险势傍分。然亦分三体,左如氐长字,须长以应右。右如门丹字,须长以应左。中如东乘字,须朝上。又有棘针,短而有力。虿尾,丁亭宁字用之。蟹爪,殊字用之。事于之,皆随体变化也。

  撇之祖(凡撇之类仿此。)

  撇之祖。掠法也。柳云:掠左出而锋轻。颜云:掠仿佛以宜肥。其法曰:此乃斜悬针而末锋飞起也。简缘云:记此则撇无病。宜出锋处送笔力到而匀,不可半途撇出,则无力而瘦弱,如大夫右字之类是也。又谓之腕须直下笔而弯出之,如左字用■须斜硬,右字用■须腕转也。 钝吟云:手根悬起和笔俱行,则长撇如兰叶。若手根著纸则斜拂去,有半途拨出之病。

  简缘云:七法皆正锋,惟掠法用偏锋。

  短撇之祖(凡啄之类仿此。)

  短撇之祖。啄法也,水永等字用之。其法下笔驻锋后即出,名曰啄。柳宗元云:啄仓皇而疾掩。凡字之短撇皆用之。隼尾也,如立人头上撇是也,如鹰隼之立乎柱首。竖三撇者,则须分势,如三字之画为仰、平、覆也,此则上撇平,中撇斜,下撇直,状如柳穿鱼。

  捺之祖(凡磔之类仿此。)

  捺之祖。磔法也。今人作捺多是两驻,虽曰三过,实不知此法。其法首抢起,中驻而右行,末驻笔蹲锋而出。如兰亭之捺,皆含蓄而不露,最为高也。柳云:磔?|以开撑。又有欣字燕尾者,乃急就章之波法也。如水之自泉口流出,其下遇石激而过,故谓之激石波。凡永长分外等字用之。

  右上项侧、勒、努、、策、掠、啄、磔,八法备矣,书法运用尽矣。但于侧倚取妍,担夫争道,血脉联属,雄健妩媚,体态横生,出乎八法之外者,又须详论,非纸笔可形容。用力熟闲,自诣壶奥,至此不几其神乎。

  四、为学纲目

  书法纲目,万字俱全。

  凡学必有要,若网在纲,有条而不紊。永字者,众字之纲领也。识乎此,则千万字在是矣。

  三静法地,五动象天。

  地,静也,故以不变者法焉。天,动也,故以变者法焉。

  简缘云:三不变,勒、策、磔是也。五变,侧、、掠、啄、努是也。

  次及条目,变点方圆。

  变者,如高低长短阔狭,其变无穷也。点者下笔成点而后行也。方者自方,圆者自圆,如置箸于案上,而非匾锋也。

  简缘云:此之谓圆。

  俯仰向背,沉莹清权。

  有俯仰向背者则俯仰向背。无则为之沉莹清权。沉者下笔不浮,刻入纸中也。莹者如孤月流天,无云翳也。清者非谓瘦与寒也。肥者亦有清气也。在参古帖而得之。权者如鬓字无■点,辟字无口之类是也。

  拗者让者,引焉疑焉。

  拗者,你东我西而不失于相顺。让者,要还他地位,随时处宜而措之也。引者,如左帘等字,引而伸之。疑者,如有伏兵,疑不敢动,如帝带等类是也。

  鸟立木上,雁在天边。

  鸟立木上,行仁之类是也。雁在天边,燕然樵之类是也。

  掬特圆起,掬者,从本身上掬出也,故其上欲圆,囗字是也。特者,特笔写也,故其上欲起,口字是也。二者相需为用也。

  抢折回联。

  抢者,策类也。折则笔锋飞动翻而非硬直也。回则有虚回、实回。联则有虚联、实联。二者不可偏废也。

  齐努磋驻,齐者,勒类也。努者,竖画也。磋者,左右揭腕也。驻者,如驻马无往而非此道也。

  屋漏蜿蜒。

  屋漏痕者,不见起止之迹也。

  乌丝阑者,蔡襄所专。

  乌丝阑者,锋正则两傍如界也。

  复有八忌,切意精研。枯槁生硬,轻重缠绵,内外是纵,左右非坚。

  枯槁则无润泽,生硬则非软美,轻重则不典,缠绵则不莹,内纵者腹肚阔,外纵者手脚不停分而长。左为左揭腕,右为右揭腕,皆不可无力。

  知所趋舍,为书中仙。

  趋所当法,避所当忌,则为尽善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