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非所安,物之所恶,刚而乘之,柔不相比,进退之际,惟敌是求,不恒其德,莫非己致。一作惟敌是得,故求之云云。六四,月几望,马匹亡,无咎。象曰:“马匹亡”,绝类上也。
诚以接物,体巽居柔,阴德之盛美者也。阴德盛美,物所愿交,故必一其所应,绝类于上,使阴不疑阳,如月近望而不过于盈,可以无咎。一作免咎。九五,有孚挛如,无咎。象曰:“有孚挛如”,位正当也。
处乎盛位而信不交物,未免于咎也。上九,翰音登于天,贞凶。象曰:“翰音登于天”,何可长也!
处信之极,好居物上,信而无实,穷上必凶。一云:将变而为小过也。
小过
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彖曰:小过,小者过而亨也,过以利贞,与时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飞鸟之象焉,“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
时宜用过,虽过正也。
失其所安者,必矫其所为以求安,过于自大,其势必危,过于自损,可以获吉,故曰“上逆而下顺,飞鸟之象”。象曰:山上有雷,小过,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
过恭、哀、俭,皆宜下之义。初六,飞鸟以凶。象曰:“飞鸟以凶”,不可如何也。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过也。
与其上比于阳,不若下遇于阴,与其上合于五,不若退附于初,宜下之义也。无应于上,故能免咎。臣居己下,犹不可过,况其他乎!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象曰:“从或戕之”,凶如何也!
居阳以刚而应于上,为众所疾,非过为防慎,人或戕之,凶之甚也。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象曰:“弗过遇之”,位不当也;“往厉必戒”,终不可长也。
道非刚亢,故无咎,有应于下,故曰“弗过遇之”。过此以往,难无以除,故危而必戒;不可当然,故勿用永贞。一云:九四以阳居阴而乘九三之刚,非其过也,乃适与之遇尔,故无咎;若率是而往,
必危以为戒,终不可久,故勿用永贞,当思奋尔。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象曰:“密云不雨”,已上也。
不能畜刚止健。凡言“自我西郊”,进而不已也。柔得中,小事吉,故曰“公弋取彼在穴”,非及物之功,且不能摧敌止暴也。三止于下,隐伏之象,故曰“在穴”。小过有飞鸟之象,故因曰“取彼在穴”。雨必蒸聚,自下而上,则其润泽周普,今自西而东,趋其所应,其施未光也。“已上”亦尚往之义。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象曰:“弗遇过之”,已亢也。
不宜上而上,乃自取之灾也。
既济
既济。亨,小利贞,初吉终乱。彖曰:“既济亨”,小者亨也,“利贞”,刚柔正而位当也。“初吉”,柔得中也;终止则乱,其道穷也。象曰:水在火上,既济,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通其变然后可久,故止则乱也。初九,曳其轮,濡其尾,无咎。象曰:“曳其轮”,义无咎也。六二,妇丧其茀勿逐,七日得。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象曰:“三年克之”,惫也。
上六险而应,此处卦之未济以终乱者也,故以比鬼方。九三以阳居阳,文明而正,故用师虽久,困而必克,小人用之,取亡之道也。六四,繻有衣袽,终日戒。象曰:“终日戒”,有所疑也。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象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时也。“实受其福”,吉大来也。
东邻,上六也;西邻,六四也。过于济,厚也;几于中,时也。济而合礼,虽薄受福。九五既济之主,举上与下,其义之得不言而着也。上六,濡其首,厉。象曰:“濡其首,厉”,何可久也!
未济
未济。亨,小狐汔济,濡其尾,无攸利。彖曰:“未济亨”,柔得中也。“小狐汔济”,未出中也,“濡其尾无攸利”,不续终也,虽不当位,刚柔应也。象曰:火在水上,未济,君子以慎辨物居方。初六,濡其尾,吝。象曰:“濡其尾”,亦不知极也。九二,曳其轮,贞吉。象曰:九二贞吉,中以行正也。六三,未济征凶,利涉大川。象曰:“未济征凶”,位不当也。
有强援于上,故利涉大川,非义躁进,凶之道也。九四,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象曰:“贞吉悔亡”,志行也。
刚阳之德,迫近至尊,非正而吉,悔所招也。初处险中,叛而未一,奋动讨伐,其势必克,堪上之任,是以有赏。六五,贞吉无悔,君子之光,有孚,吉。象曰:“君子之光”,其晖吉也。上九,有孚于饮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象曰:饮酒濡首,亦不知节也。
饮酒而至于濡首,不节之甚也,其必失此乐也有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