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知气之吉凶;其言数,皆言气也。气有精粗,有动静;数有奇偶,有多寡;
  由数明气,则生化之迹,无不知之;故河图实以数示造化之本者也。
  数之为用,自一至十;为一切数之本,无论何数,皆自此生化;
  故一至十之数,实包无尽数也;知其变化,不可尽于用;
  不知,则不得其用;数者能示变化,而通鬼神;夫数既出于气,气有阴阳,故数亦有阴阳;阳奇阴偶,阳属天,阴属地;以二者之分合,而万有以生成变化;不独五行也。
  而五行为生变之始,故举之以例万物;五者生变,由数知之;必将数之奇偶,位之顺逆;相合而生成,变化乃见;
  图中之一三五七九,奇数顺行;四二十八六,偶数逆行;而其合也,遂成一与六,二与七,三与八,四与九,五与十,各当其位;以生成水火木金土,依次列北南东西中;以示五者之所自出,本乎数之相得有合也;亦气之相生有成焉耳。
  故知一之与六,两数相得,而水之生成,得天地之气若几分也;火木金土皆然,皆由天地之气,奇偶之数,恰相得而合也;故易曰:「一阴一阳谓之道」。
  数之顺逆偕行,以循环始终;于是生化之道见焉。以奇偶之数,一阴一阳犹男女也;
  而夫妇之道,即人生之始;人以男女配偶,而生息无尽;数以奇偶配合,而生化无穷;
  此天地造化之妙也。
  故数之一三五七九,皆阳皆奇;二四六八十,皆阴而隅。二者相得有合,而五行生成;
  阳道虚,阴道实;阴统于阳。阳包其阴;皆自然配偶,各有其序;故奇数合偶数,仍为奇;奇数合奇数,反为偶;偶数合偶数,仍为偶;
  以见阳之统摄阴,而不可亢;阴之顺承阳,而不可离;亢则害,离则乖;唯相得有合,而后成其生化也。
  河图之数,天地之本数也;其用自其变化而生。五行之物,万物之根本也;
  其生化自其分合而成。盖有天地而有万物,有天地之大数,而后有万物之数可纪;
  故有序有类有名,而后成其德;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此德之见也。此「道」字,即指一阴一之道,言二气并行而不乱其序,则由有数也。
  犹物之陈于室,高下远近;各如其分;此数之所见也;
  人之智愚贤否,贵贱寿夭,各有其数,以定其分;而能守其分,安其数,是为知命;
  以命自天,知命者,安于天命之数,而不失其序;以顺承天生我之德,而养育其中和之气;是为明道。
  道不离二气,知乎数而和于气,则成道之士也。
  故易者,言数以明道,达命以知天者也;
  夫易之言数,自河图始;河图之数,即易之数;如水火木金土五者,易之乾坤离坎震兑也;由用言之,则坎离坎震兑,分合水火木金四气之象;
  而艮为土,此后天之卦也;若在先天,则乾坤震兑为四方,而坎离在中;
  其气数各有所合也。以一六之水,为天地二气初化;二七之火,三八之木,四九之金,五十之土,皆依次而生成者;阳生则阴成者,阴生则阳成;
  二气更互以生以成,五行于是出,万物于是生;其生化之道,不离乎此图之序;
  其赋与之命,不外乎此图之数;数之所在,即二五之所分合;凡二五之所分合;凡属后天之生物,莫不由此二五之分化也。
  数有终始,运行有序;命有善恶,道有先后;皆气之所偏全有所合也。不合不生,故必合而有得也;此天地生化之妙用,亦世界自无入有之次第也。
  数之所合,易卦而外,则乾支为最易知;以其习见习闻也。
  天乾之数,甲乙为木,丙丁为火,戊已为土,庚辛为金,壬癸为水,其数同也;
  地支之数,寅卯为大,巳午为火,申酉为金,亥子为水,辰戌丑未为土,其数合也。
  皆以五行分配,而相生相制;以成其生化之用,与图相同;故易卦有纳甲之义。
  盖卦象人或不知,而乾支则易知;乾支固无异于卦,皆以示气之运行,二五之化合;
  或以卦示其象,或以乾支系其名;其实皆出河图,亦犹数算之代名也。因气数不易记,故以之代,而便于习究也;
  如甲乙属木,即震巽也;丙丁属火,即离;庚辛属金,即兑;壬癸属水,即坎;戊已属土。即坤艮也。
  而其为用则与此稍异;以乾纳甲壬,示阳气之初动;
  坤纳乙癸,示阴气之偕行;震巽以木而纳庚辛,示木受制而后成用也;
  坎离纳戊己,以水火之用成于土也;
  兑艮纳丙丁,以金受火制,土为火生,各得其用也。
  故其数与原位异,此先后天之殊,体用之不同也;然此所纳亦有异同,则用者取义不一也;
  如归藏异乎连山,周易异乎归藏;皆后天之用,非关先天之体用也;
  其义详洛书中。河图洛书一体一用,各有其指也;故在图之数,方位相当;次序无乱,与伏羲之卦象同;而为一切数之根本,有不易者也。
  图中之数,虽自一至九;而五十二数,却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