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纬乾元序制记



  乾:元亨利贞,道之用也。微明所接,德由备也。道之用者,道之所起也。备乾为天,天幽微萌明之,道之所也。德由是故备,谓经称元亨利贞也。

  文王比隆兴,始霸,文王比德於乾之隆盛,谓其龙德,长人以善,通其嘉会,利之义,乾之以正,始霸四方,被江汉之士。伐崇作灵台,受赤雀丹书,称王制命,示天意。入戊午蔀二十九年,时赤雀衔丹书而命之。按《诗,文王篇》孔颖达正义引此文作《是类谋》。又引注称郑康成,今故据以为康成所注。又上文“兴始霸”原本作“兴起霸”,今亦据正义文改。

  序录著卦,科合谋。序录,序王录,著卦为六十四卦,经科设王令之卦。

  言道深微幽虚恢。深微幽虚,言纯精无形。恢,大也。

  乾一言糺图侯,此一言乾一守,糺犹正。侯要终也。按此注疑有脱误。

  神烂天地塞。塞,满。言乾之神明烂然,满天地之间也。

  文王用其不倦,武发修其质素,周公用其节序,三圣首乾德,各就乾元利贞每遗,夕惕若厉,惧后戒。言三圣俱首乾德,而所有同异,厚当为亨。文王自朝至於日昃。不遑暇食,是乾乾不倦。武王承而行之,不敢有加,是乾之质素。周公制礼作乐,光文武之业,是乾之节厚。六,长人以善,嘉会通礼。利,慎於义,干事能正。六德靡悔,战战兢兢,三圣同之也。按“节序”据注应作“节厚”。

  是类摘表,甄符应,合命精克,慎不合。甄绝三圣,俱知天命,能挺兴衰之表象及瑞之所应合。明天命精微之道极,慎不合道也。

  钩□纪录,兴亡授度。效,验。言天能钩验五精,记其次弟兴亡,天人皆受法度。或为授。

  天子必思易,先知万世为国著柄。柄本要也。

  察之在,失之去,每云天命在主摽操。存在去亡操行,主王之存亡,天命要主之所行,用道兴王也。

  六十四卦,各括精受节,以历纪道。括从□精受节,谓各用事於诸月以应。纪明天道,谓寒□之节与藏者也。

  因象著命取佐,书以州土之运。次冲伍,因象著命,谓叙其世数及名姓,取佐捉下□,皆以州土之运,以之卦於土,各有卦分相当,衡亭行为位之。按此注□有脱误。

  一岁十二月,三百六十五日四分度之一,文宜言四分文宜言“四分日之一”。一日行一度,因言度。

  余二十,余,小余,即上四分度之一分数。

  四分一日,以为八十分二十为之四分一日以为大分,则八十,以为小分,则十二,小分四为一大分。

  消息十二月,月居六日七分。十二月居七十三日一百八十分,居四分。缺三公十二月月居六日七分十二月居七十三日一百八十分四分按此下尚应有九卿一条,方合五德之数,□有脱文也。

  二十七大夫,十二月,月居六日七分,十二月,居七十三日一百八十分,居四分,八百一十二诸侯十二月,月居六日七分,十二月居七十三日一百八十分,居四分。合德之分,五德,辟公卿大夫诸侯也。

  三十日得三十五,此则五卦之余。

  分三十,尽十二月,六十卦余分,适四百二十分五日四分日一。其法以余分来□卦,得四百二十,以八十余已,则五日四分日一矣,此则方伯不与余之也矣。

  辟卦温气不效,六卦阳物不生,土功起。六卦谓泰卦、大壮也,夬、乾、姤也。盛阳时,温气不效,故阳物不生,土功起也。按注“姤”下当有“遯”卦,疑脱文。

  三卦阳气不至,疾伤,日蚀既。三卦谓泰、大壮、夬。此阳气盛息,其候决温,其气不至,故辟忧疾,日蚀既日矣。

  六卦不至,震水涌。其上三卦不效,后三卦又不效,於是阴乘其阳,故地震水涌也。

  寒气不效,六卦不至,冬荣,实物不成。夏寒伤生,冬温伤成,日月不明,四时失序,万物散去。六卦谓否、观、剥、坤、复、临,盛阴用事,而寒气不效,万物冬荣,实物不成,其冲必有大寒,伤生物者也。

  辟卦七十三日,日分之四,常风,乱先生之法度。常风。常风,每卦用事有暴风也。按正文法度下“常风”二字疑衍。

  寒不时,所威不得其人。谓春夏有寒效也。

  秋不霜,行春令,缓刑罚。冬不冰,行秋令,免有罪,春冻不解。亦谓温效於秋初也。

  必有受命所亡。谓受命之君所诛灭。

  奢侈过度,刑罚妄行,百姓急不足,困饥作奢,此受命所行。言王者虽有际会,安在其行之会。

  辟杀之法,十二卦,常□三十六年杀,非受命所亡也。常不清明,非受命所亡,言此君臣自相杀之候。按“非受命所亡也”应作正文,“常不清明”以下应作注,原本以正文混作注,以注混作正文,今俱订正。

  卦不至,为三年;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