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而辞多吉。盖君以刚健为体,而虚中为用;臣以柔顺为体,而刚中为用。君诚以虚中行其刚健,臣诚以刚中守其柔顺,则上下交而其志同矣,实易爻之通例。
  上九,击蒙,不利为寇,利御寇。
  本义 以刚居上,治蒙过刚,故为“击蒙”之象。然取必太过,攻治太深,则必反为之害。唯捍其外诱,以全其真纯,则虽过于严密,乃为得宜。故戒占者如此。凡事皆然,不止为诲人也。
  程传 九居蒙之终,是当蒙极之时,人之愚蒙既极,如苗民之不率,为寇为乱者,当击伐之。然九居上,刚极而不中,故戒“不利为寇”,治人之蒙,乃“御寇”也。肆为刚暴,乃为寇也,若舜之征有苗,周公之诛三监,“御寇”也。秦皇汉武穷兵诛伐,“为寇”也。
  集说 杨氏简曰:击其蒙,治之虽甚,不过御其为寇者而已,去其悖道之心而已。
  击之至于太甚,而我反夫乎道,是击之者又为寇也,故戒之曰:“不利为寇,利御寇。”吴氏澄曰:二刚皆治蒙者,九二刚而得中,其于蒙也能包之,治之以宽者也。上九刚极不中,其于蒙也,乃击之,治之以猛者也。
  总论项氏安世曰:六爻之义,初常对上,二常对五,三常对四观之,则其义易明。
  初用刑以发之,上必至于用兵以击之;二为包而接五,则五为童而巽二;三为见二而失身,则四为远二而失实。大约诸卦多然,终始见于初上,而曲折备于中爻也。
  蔡氏清曰:详观蒙卦六爻,在蒙者便当求明者,在明者便当发蒙者,而各有其道。
  然要之不出卦辞数句矣,故曰“智者观其彖辞则思过半矣”。若三四则自暴自弃,虽圣人与居,不能化而入者也。
  吴氏曰慎曰:治蒙之道,当发之养之,又当包之,至其圾乃击之,刑与兵所以弼教,治蒙之道备矣。
   需.乾下程传 《需序卦》:“蒙者蒙也,物之稚也。物稚不可不养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饮食之道也。”夫物之幼稚,必待养而成,养物之所需者饮食也,故曰“需者饮食之道也”,云上于天,有蒸润之象,饮食所以润益于物,故需为饮食之道,所以次蒙也。卦之大意,须待之义,《序封、》取所须之大者耳。乾健之性,必进者也,乃处坎险之下,险为之阻,故须待而后进也。
  需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
  本义 “需”,待也。以乾遇坎,乾健坎险,以刚遇险,而不遽进以陷于险,待之义也。“孚”,信之在中者也。其卦九五以坎体中实,阳刚中正,而居尊位,为有孚得正之象。坎水在前,乾健临之,将涉水而不轻进之象。故占者为有所待而能有信,则“光亨”矣。若又得正则吉,而“利涉大川”,正固无所不利,而涉川尤贵于能待,则不欲速而犯难也。
  程传 “需”者,须待也。以二体言之,乾之刚健上进而遇险,未能进也,故为需待之义。以卦才言之,五居君位,为需之主,有刚健中正之德,而诚信充实于中。中实,有孚也。有孚则光明而能亨通,得贞正而吉也。以此而需,何所不济?虽险无难矣,故“利涉大川”也。凡贞吉,有既正且吉者,有得正则吉者,当辨也。
  集说 《朱子语类》云:“需”者宁耐之意,以刚遇险,时节如此,只得宁耐以待之。且如涉川者,多以不能宁耐致覆溺之祸,故《需》卦首言“利涉大川”。
  项氏安世曰:需非终不进也,抱实而遇险,有待而后进也。凡待者,皆以其中有可待之实也,我实有之,但能少待,必有“光亨”之理。若其无之,何待之有?故曰“需有孚光亨”。“光亨”者不可以盈,必敬慎以终之,故曰“贞吉”。信能行此,则其待不虚,其进不溺,故曰“利涉大川”。“有孚光亨贞吉”者,《需》之道也;“利涉大川”者,《需》之效也。
  胡氏炳文曰:需而无实,无光且亨之时;需而非正,无吉且利之理;世有心虽诚实,而处事或有未正者,故曰“孚”,又曰“贞”。
  林氏希元曰:凡人作事,皆责成于目前,其间多有阻碍而目前不可成者,其势不容于不待。然不容不待者,其心多非所乐,其待也,未必出于中诚,不免于急迫觊望之意,如此则怀抱不开,胸中许多暗昧抑塞,而不光明豁达,故圣人特发“有孚”之义。盖遇事势之末可为,即安于义命,从容以待机会,而不切切焉以厚觊望,则其待也,出于真实而非虚假矣。如此则心逸日休,胸襟洒落而无滞碍,不亦光明豁达乎?然使心安于需,而事或未出于正,则将来亦未必可成,必也所需之事,皆出于正,而无行险侥幸之为,则功深而效得,时动而事起,向者之所需,而今皆就绪矣,故吉。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
  程传 需者以遇险,故需而后进。初最远于险,故为“需于郊”。“郊”,旷远之地也。处于旷远,利在安守其常,则“无咎”也;不能安常,则躁动犯难,岂能需于远而无过也?集说 孔氏颖达曰:难在于坎,初九去难既远,故待于郊。“郊”者,境上之地,去水远也。“恒”,常也。远难待时,以避其害,故宜保守其常,所以“无咎”。
  梁氏寅曰:《需》下三爻,以去险远近为吉凶。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