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也,为美脊。
宋衷曰:阳在中央,马脊之象也。
为亟心,
崔觐曰:取其内阳刚动,故心亟心也。
为下首,
荀爽曰:水之流,首卑下也。
为薄蹄,
《九家易》曰:薄蹄者在下,水趋下,趋下则流散,流散则薄弱,故“为薄蹄”也。
为曳。
宋衷曰:水摩地而行,故“曳”。
其于舆也,为多眚。
虞翻曰:眚,败也。坤为大车,坎折坤体,故为车“多眚”也。
为通,
水流渎,故“通”也。
为月,
坤为夜,以坎阳光坤,故“为月”也。
为盗。
水行潜窃,故“为盗”也。
其于木也,为坚多心。
阳刚在中,故“坚多心”。刺,枣属也。此上虞义也。
孔颖达曰:乾、震、坎,皆以马喻。乾至健,震至动,坎至行,故皆可以马为喻。坤则顺,艮则止,巽亦顺,离文明而柔顺,兑柔说,皆无健,故不以马为喻也。唯坤卦利牝马,取其行不取其健,故曰牝也。坎亦取其行不取其健。皆外柔,故为下首。薄蹄,曳也。
离为火,
崔觐曰:取卦阳在外,象火之外照也。
为日,
荀爽曰:阳外光也。
为电,
郑玄曰:取火明也,久明似日,暂明似电也。
为中女,
荀爽曰:柔在中也。
为甲胄,
虞翻曰:外刚,故“为甲”。乾为首,巽绳贯甲,而在首上,故“为胄”。胄,兜鍪也。
为戈兵。
乾为金,离火断乾,燥而炼之,故“为戈兵”也。
其于人也,为大腹。
象日常满,如妊身妇,故“为大腹”。乾为大也。
为乾卦,
火日熯燥物,故“为乾卦”也。
为鳖,为蟹,为蠃,为蚌,为龟。
此五者,皆取外刚内柔也。
其于木也,为折上稾。
巽木在离中,体大过死。巽虫食心,则折也。蠹虫食口木,故“上稾”。或以离火烧巽,故折上稾。此上虞义。
宋衷曰:阴在内,则空中。木中空,则上科稾也。
艮为山,
宋衷曰:二阴在下,一阳在上。阴为土,阳为木,土积于下,木生其上,山之象也。
为径路,
虞翻曰:艮为山中径路。震阳在初,则为大涂。艮阳小,故“为径路”也。
为小石,
陆绩曰:艮刚卦之小,故“为小石”者也。
为门阙,
虞翻曰:乾为门,艮阳在门外,故“为门阙”。两小山,阙之象也。
为果蓏,
宋衷曰:木实谓之果,草实谓之蓏。桃李瓜瓞之属,皆出山谷也。
为阍寺,
宋衷曰:阍人主门,寺人主巷,艮为止,此职皆掌禁止者也。
为指,
虞翻曰:艮手多节,故“多指”。
为拘,
虞翻曰:指屈伸制物,故“为拘”。拘旧作狗,上已为狗字之误。
为鼠,
虞翻曰:似狗而小,在坎穴中,故“为鼠”,晋九四是也。
为黔喙之属。
马融曰:黔喙,肉食之兽,谓豺狼之属。黔,黑也。阳元在前也。
其于木也,为多节。虞翻曰:阳刚在外,故“多节”。松柏之属。
兑为泽,
虞翻曰:坎水半见,故“为泽”。宋衷曰:阴在上,令下湿,故“为泽”也。
为少女,
虞翻曰:坤三索,位在末,故“少”也。
为巫,
乾为神,兑为通,与神通气女,故“为巫”。
为口舌,
兑为震声,故“为口舌”。
为毁折,
二折震足,故“为毁折”。
为附决,
乾体未圜,故“附决”也。
其于地也,为刚卤。
乾二阳在下,故刚。泽水润下,故“咸”。此上虞义。
朱仰之曰:取金之刚不生也。刚卤之地不生物,故“为刚卤”者也。
为妾,
虞翻曰:三少女,位贱,故“为妾”。
为羔。
羔,女使,皆取位贱,故“为羔”。旧读以震駹为龙,艮拘为狗,兑羔为羊,皆已见上。此为再出,非孔子意也。震已为长男,又言长子,谓以当继世、守宗庙、主祭祀,故详举之。三女皆言长中少,明女子各当外成,故别见之。此其大例者也。此上虞义。周易序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