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诚而入,以柔而用,阴阳隔碍潜通,虚室生白,由神观而至大观,一粒黍珠悬于太虚之中,光辉朗耀,山河大地,如在掌上,一步一趋,皆合妙道,更何有阴不顺,而阳不还哉?

  噫!神而明之,存乎其人,须要知的本卦顺而巽进,进本于顺之妙义,知之则神观大观,保真除假而长生;不知则小观近观,认假弃真而伤生,只在观之真假上分别耳。

  初六,昏暗至极,自暴自弃,甘居于下愚不移之地,此顽童无知之见。在衣食小人,亦无足咎,至于修道君子,所当观大不观小,而亦甘居于人下,适以羞吝而已。此至下之观也。

  六二,柔而中正,处于小人之中,而不为小人所诱矣。然虽不为所诱,独修一己之阴,不求他家之阳,所见不远,如门内窥观,不敢出门,在女子守贞则利。至于丈夫修德立业,则非所利矣。此不远之观也。

  六三,在观上下之际,是观其我生之善否,而进退之也。观我生者,果善则进,而再观人之善,以增我之善不到处;观我生者,不善则退,而不遽观人之善,先去我之所不善。此知进退之观也。

  六四,柔而得正,亲近有道之士,是谓观国之光。能观国光,借彼之大观,以济我之小观,小即能大,饶他为主我为宾,如用宾于王之利。此以小借大之观也。

  九五,巽进于中正之位,刚柔相当,正大药发生凝结命宝之候。观我生者,正观其我生之大药,归于中正耳。药归中正,药即是火,火即是药,一时辰内管丹成。但此一时之功,难得易失,必须深明火候大观之君子,方无当面错过之咎。此有为之大观也。

  上九,在观之终,是圣胎已结,可以刚居于柔,由大观而又神观,弃有为而入无为矣。观其生者,正观其阴气潜生以退之耳。阴气退尽,阳气纯全,真人出现,不为造化所拘,方是修道君子,成始成终,一无所咎之观矣。此无为之神观也。

  然则神观大观,觉察之道,修道者始终不可离者也。始而有为以大观,终而无为以神观,神观大观,两而合一;药物得真,火候有准,金丹焉得不成。观之为用大矣哉。


 

  上离下震(噬嗑卦第二十一)

  噬嗑:亨,利用獄。

  初九,屨校滅趾,無咎。

  六二,噬膚,滅鼻,無咎。

  六三,噬臘肉,遇毒,小吝,無咎。

  九四,噬乾胏,得金矢,利艱貞,吉。

  六五,噬乾肉,得黃金,貞厲,無咎。

  上九,何校滅耳,兇。

 

  噬者,食也。嗑者,合也。食物口合之义。卦体上下二阳象唇,三阴象齿,中一阳象口中有物。又卦德上离明、下震动,动而必明,明而后动,有不空于动之义,故谓噬嗑。此格物致知穷理之学,承上临卦而来。临者,二阳而临四阴,所以进阳采药也。但药物有老嫩,火候有时刻,毫发之差,千里之失,此穷理功夫不可缺也。

  盖了性了命之学,全在穷理上定优劣,明得一分,行得一分,明得十分,行得十分,或知性而不知命,或知命而不知性,或知有为而不知无为,或知无为而不知有为,或知药物而不知火候,或知下手而不知结果,凡此皆是穷理不彻,而行持必不通,惟欲动之,须先明之,先明后动,动而无不如意,是以噬嗑用明中之动,有亨道也。明中之动,动必本明,其亨其利,有象治狱。天下难治之事,莫如狱,狱之真情不明,是者为非,非者为是,冒然用刑,殃及无辜,误伤性命。

  修道如治狱也。辨别真假是非,如治狱之审断善恶,去假存真,而保性命,如治狱之赏善、罚恶,而伸冤屈。人能以治狱之道穷究其实理,则明于心而见于行,尽性至命,未有不亨不利者也。

  初九,刚而不明,冒然前进,进必至咎,是以屡校灭趾,以戒其足,勿妄动。不变动于初,自不致咎于终。此行道先贵穷理也。

  六二,柔而不刚,见理未真,仅得其肤廓,未得其肯綮,若急欲行之,不但无补于内,而且有伤于外,如噬肤灭鼻矣。鼻所以辨香臭,口食物而鼻先臭之。口不知味,虽鼻能辨,亦属于无用。幸其柔而中正,见理未真,不敢行持,得以无咎。此穷理未入者也。

  六三,居二之上,识见稍高于二,较二更进一层,如噬腊肉也。肉在肤内,肉至于腊,须刚烈深入而后知味。三虽进益,犹未得真,似是而非,若有妄动,必反招凶,如噬腊肉遇毒矣。然志刚而性柔,不能成事,亦不败事,虽有小吝,终得无咎。此穷理渐入者也。

  九四,居于明体,在三之上,穷理较三更进一层,如噬干胏矣。胏为贴骨之肉,丝膜相杂,骨肉相连,又至于干,不易剥去,若不刻入深进,而不能见真。以象取之,得金矢;以理取之,利艰贞。艰贞之利,不能辨而强辨,深造自得,如用金矢,而无微不入,似是而非之假,可以一概剥去,而得其真。明明朗朗,明于动而动之,无有不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