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类可为其象,合义可为其征。义苟在健,何必马乎?类苟在顺,何必牛乎?爻苟合顺,何必坤乃为牛?义苟应健,何必干乃为马?而或者定马于干,案文责卦,有马(无)干,则伪说滋漫,难可纪矣。互体不足,遂及卦变;变又不足,推致五行。一失其原,巧愈弥甚。从复或值,而义(无)所取。盖存象忘意之由也。
  忘象以求其意,义斯见矣。
  辩位(一)
  案,象(无)初上得位失位之文。又,系辞但论三五,二四同功异位,亦不及初上,何乎?唯干上九文言云,贵而(无)位;需上六云,虽不当位。若以上为阴位邪?则需上六不得云不当位也;若以上为阳位邪?则干上九不得云贵而(无)位也。阴阳处之,皆云非位,而初亦不说当位失位也。然则,初上者是事之终始,(无)阴阳定位也。故干初谓之潜,过五谓之(无)位。未有处其位而云潜,上有位而云(无)者也。历观众卦,尽亦如之,初上(无)阴阳定位,亦以明矣。
  夫位者,列贵贱之地,待才用之宅也。爻者,守位分之任,应贵贱之序者也。位有尊卑,爻有阴阳。尊者,阳之所处;卑者,阴之所履也。故以尊为阳位,卑为阴位。去初上而论位分,则三五各在一卦之上,亦何得不谓之阳位?二四各在一卦之下,亦何得不谓之阴位?初上者,体之终始,事之先后也,故位(无)常分,事(无)常所,非可以阴阳定也。尊卑有常序,终始(无)常主。故系辞但论四爻功位之通例,而不及初上之定位也。然事不可(无)终始,卦不可(无)六爻,初上虽(无)阴阳本位,是终始之地也。统而论之,爻之所处则谓之位;卦以六爻为成,则不得不谓之六位时成也。
  略例下
  凡体具四德者,则转以胜者为先,故曰"元亨,利贞"也。其有先贞而后亨者,由于贞也。
  凡阴阳者,相求之物也,近而不相得者,志各有所存也。故凡阴阳二爻,率相比而(无)应,则近而不相得;有应,则虽远而相得。
  然时有险易,卦有小大。同救以相亲,同辟以相疏。故或有违斯例者也,然存时以考之,义可得也。
  凡彖者,统论一卦之体者也。象者,各辩一爻之义者也。故履卦六三,为兑之主,以应于干;成卦之体,在斯一爻,故彖叙其应,虽危而亨也。象则各言六爻之义,明其吉凶之行。去六三成卦之体,而指说一爻之德,故危不获亨而见咥也。讼之九二,亦同斯义。
  凡彖者,通论一卦之体者也。一卦之体必由一爻为主,则指明一爻之美以统一卦之义,大有之类是也。卦体不由乎一爻,则全以二体之义明之,丰卦之类是也。
  凡言(无)咎者,本皆有咎者也,防得其道,故得(无)咎也。吉,(无)咎者,本亦有咎,由吉故得免也。(无)咎,吉者,先免于咎,而后吉从之也。或亦处得其时,吉不待功,不犯于咎,则获吉也。或有罪自己招,(无)所怨咎,
  亦曰(无)咎。
  故节六三曰:"不节若,
  则嗟若,(无)咎"。象曰"不节之嗟,又谁咎也"?此之谓矣。
  卦略(一)屯。
  此一卦,皆阴爻求阳也。屯难之世,弱者不能自济,必依于强,民思其主之时也。故阴爻皆先求阳,不召自往;马虽班如,而犹不废;不得其主,(无)所冯也。初体阳爻,处首居下,应民所求,合其所望,故大得民也。蒙。
  此一卦,阴爻亦先求阳。夫阴昧而阳明,阴困童蒙,阳能发之。凡不识者求问识者,识者不求所告,暗者求明,明者不谘于暗。故童蒙求我,匪我求童蒙也。故六三先唱,则犯于为女;四远于阳,则困蒙吝;初比于阳,则发蒙也。履。
  杂卦曰:"履,不处也"。又曰,履者,礼也;谦以制礼
  阳处阴位,谦也。故此一卦,皆以阳处阴为美也。临。
  此刚长之卦也。刚胜则柔危矣,柔有其德,乃得免咎。
  故此一卦,阴爻虽美,莫过(无)咎也。观。
  观之为义,以所见为美者也。故以近尊为尚,远之为吝。大过。
  大过者,栋桡之世也。本末皆弱,栋已桡矣。而守其常,则是危而弗扶,凶之道也。以阳居阴,极弱之义也,故阳爻皆以居阴位为美。济衰救危,味在同好,则所赡褊矣。故九四有应,则有
  它吝;九二(无)应,则(无)不利也。遯。
  小人浸长。难在于内,亨在于外,与临卦相对者也。临,刚长则柔危;遯,柔长故刚遯也。大壮。
  未有违谦越礼能全其壮者也,故阳爻皆以处阴位为美。
  用壮处谦,壮乃全也;用壮处壮,则触藩矣。明夷。
  为暗之主,在于上六。初最远之,故曰:"君子于行"。
  五最近之而难不能溺,故谓之"箕子之贞,明不可息也"。三处明极而征至暗,故曰"南狩获其大首"也。睽。睽者,睽而通也。于两卦之极观之,义最见矣。极睽而合,极异而通,故先见怪焉,洽乃疑亡也。丰。此一卦明以动之卦也。尚于光显,宣阳发畅者也。故爻皆以居阳位又不应阴为美,其统在于恶暗而已矣。小暗谓之沛,大暗谓之蔀。暗甚则明尽,未尽则明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