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吉占焉。盖井与鼎、皆以上出为功故也。此全卦六爻之大畧也。
  鼎。元吉、亨。
  吉字衍文。
  彖曰。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饪也。圣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养圣贤。
  象、卦画取鼎之象也。亨饪、以二体言鼎之用也。亨饪不过祭祀宾客。
  祭之大者莫过于上帝、宾之大者莫过于圣贤。享帝贵诚、用犊而已、故言亨。圣贤备饔飱牢醴之盛、故言大亨。此以卦体释卦名义也。
  巽而耳目聪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元亨。
  以卦象言、则内巽而五为鼎耳、离为目。此心顺巽[文澜本“顺巽”作“巽顺”则入乎义理、耳目聪明则审乎事几、有其德矣。以卦综言、则革下卦之离二、上行居五、有其位矣。以卦体言、则五有虚中之君、而二应以刚中之臣、有其辅矣。明良道合、治化大成、宜占为元亨也。柔进上行得中应刚与睽同。而占不同于睽之小事、反同于大有之元亨、其时与德之異也。
  象曰。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
  离为听政之位。巽为命令。天之命、亦命也。恭已以正其位、而凝因[文澜本“因”作“固”其所受于天之命。盖鼎为重器、故有正位凝命之象。
  初六。鼎顚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无咎。
  初居鼎之下、趾象。上应九四、有顚趾之象。然当卦初、鼎未有实。
  旧有否恶之积、因颠而出去之、有利出否之象。六以阴居初不正、有妾之象。趾不宜颠而利以出否、妾得不足贵而以得子。盖因败以为功、因贱以致贵也。故占可无咎。
  象曰。鼎顚趾、未悖也。利出否、以从贵也。
  顚趾悖矣。可以出否、则未悖。从贵、去鼎中否之可贱、以从珍羞之可贵者也。
  九二。鼎有实。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以刚居中、有实之象。我仇、谓初。阴阳相求而不相得、所谓怨耦曰仇也。二以刚中自守、初虽近而颠趾、不能就之。有我仇有疾、不我能即之象、故吉。
  象曰。鼎有实、慎所之也。我仇有疾、终无尤也。
  虽有实而不愼所之、则为仇所即而有尤矣。不暱于初、上从六五之正应、所以有吉无尤。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亏悔。终吉。
  革、变革也。九三以阳居鼎腹之中、本有美实者也。然与五不相应。
  五为鼎耳。鼎耳方革、不可举移、故有鼎耳革、其行塞之象。上卦离为雉。
  三变为坎为膏。互兌三变则兌口不成。承上卦文明之腴而不见应于五。有雉膏不为人所食之象。又变坎为雨。阴阳和刚雨。三以阳居阳为得其正。
  然以正自守而五将求之、如阴阳之和而雨、悔可亏而终得吉矣。
  象曰。鼎耳革、失其义也。
  仕以行义。三不应五而应上、失君臣之义。
  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
  九四居上任重、有实之鼎也。而下应初六之阴、大臣信任匪人、败坏国事、倾覆天禄、享上帝养圣贤之用皆废矣。初在下、足象。互兌为毁折、折象。四变为震、震动顚覆、有折足而覆公餗之象。形渥作刑、谓重刑也。周礼所谓不于市而以适甸师氏者也。不胜任而被重刑也。初否未出、颠之、犹可舍旧而求新。四鼎有实、折之、则鼎毁而用废。吉凶所以異也。
  象曰。覆公餗、信如何也。
  才不胜任、无以自信、亦失君上信任之意矣。
  六五。鼎黄耳。金铉。利贞。
  五有耳象。黄中色。五居中、有黄耳象。金、刚物。铉、贯耳以举鼎者。五变乾、金铉象。五以柔中下应九二之刚中、有黄耳金铉之象。六五非正、故勉以利贞。盖以柔中之君下用刚中之臣、即彖所谓得中而应乎刚者也。或以铉为上九、则与玉铉重复、且失象意。
  象曰。鼎黄耳、中以为实也。
  五中虚、以得中为实德。
  上九。鼎玉铉。大吉无不利。
  举鼎在铉、故上有铉象。以刚居阴、刚而能温。又上变为震为玉。有玉铉之象。玉非可为铉、取象不可拘也。鼎道贵和。至此、则阴阳和而鼎之功成。可举鼎实以成养人之功矣、故其占大吉无不利。时解以言相道之得中者、亦可。
  象曰。玉铉在上、刚柔节也。
  爻刚位柔、刚柔中节、故成变理之功也。全卦有元亨之象、而六爻独五上为最吉。盖井与鼎皆以上出为功。五为主鼎之君、上辅鼎之臣。二应五、亦辅鼎者也。君臣相得以成至治而致元亨、故皆吉。初在下附势、犹幸能因败以为功。三有德不仕、亦终能守正以待遇。唯四以大臣比匪、遂致覆餗。虽因事为占、不必过拘。而就君臣治道言之、则大畧如是矣。
  震震卦、一阳动于二阴之下。动而震惊、故为震。震卦次鼎。按、序卦、主器者莫若长子、故受之以震。鼎者、器也。震为长男、承主重器、震所以次鼎也。全彖以震有可亨之道。盖人能戒惧、则虽震动不失其常、不丧其所主[文澜本“主”作“主者”]之重也。六爻以初为震主、与彖同占。
  四陷二阴之间、则失所以震矣。四阴皆受震者。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