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不至于怯、亦不过于猛矣。其决之也得无过不及之中、非決而和乎。健而说、以德言。
  決而和、以事言。
  扬于王庭、柔乘五刚也。孚号有厉、其危乃光也。告自邑、不利即戎、所尚乃穷也。利有攸往、刚长乃终也。
  柔乘五刚、以卦体言之。以一小人乘九五之君、跋扈横恣之象也。其危乃光、危厉其心。必去小人、乃光显也。所尚乃穷、言尚威武必至困穷。
  所以既告自邑而又不利即戎也。刚长乃终、谓一变纯乾、乃无复小人也。
  易于刚乘柔不书、于柔乘刚则书。剥言不利有攸往、不欲其为纯坤。夬言利有攸往、则欲其为纯乾。皆扶阳抑阴之意。然以五阳去一阴、其势似易、而圣人所以周防戒备之词无所不至。盖小人有一之未去、皆足为君子之忧。
  人欲有一分之未尽、皆足为天理之累。此圣人所为三致意也。
  象曰。泽上于天。夬。君子以施禄及下、居德则忌。
  泽上于天、其势不居。君子观此施禄、使泽及于下也。居德、即屯膏之意。居其德而泽不下逮、人君所最忌也。
  初九。壮于前趾。往不胜为咎。
  阳壮之时居下无势、有壮前趾之象。勇决前进、不胜其任。虽非背理、而反为小人所伤、则咎矣。此与壮初爻同。当壮之时、在下戒其用壮。当決之时、在下戒其过決。
  象曰。不胜而往、咎也。
  知其不胜而往、自取咎也。
  九二。惕号。莫夜有戎、勿恤。
  二、地位。二变为离。离日在地、莫夜之象。离为戈兵、有戎之象。
  坎为加忧。离、坎之反、勿恤之象。九二当決之时、以刚居柔。则能自晦不至于过、忧惕号呼以自戒备。则虽莫夜兵戎骤至、亦可无忧患矣。
  象曰。有戎勿恤、得中道也。
  下卦之中、刚而能柔故[文澜本“故”作“者”]也。
  九三。壮于頄。有凶。君子夬夬。独行遇雨。若濡。有愠。无咎。
  九三居下卦之上、重刚不中、又乾为首、故有刚壮见于面目之象。以刚居刚、有夬而又夬之象。上与阴应、有独行遇雨之象。君子之去小人、悻悻见于面目、则小人忌之、有凶道矣。然若果能果決、不係于应与之私。
  则虽合于上六、如独行遇雨至于若濡、而为众阳之君子所愠。然终必能決去小人、无所咎也。本义以温峤之于王敦言之、亦近。
  象曰。君子夬夬、终无咎也。
  所以无咎者、以有夬夬之心故也。迹可濡、心不可变。決之以心、不必见于面目也。
  九四。臀无肤。其行次且。牵羊悔亡。闻言不信。
  四亦为坎。坎为沟瀆、有臂象。兌为毁折、无肤之象。九四居上之下、以阳居阴、不中不正。居则不安、行则不进、有臂无肤其行次且之象。兌有羊象。牵羊者、当其前则不进、纵之使前而随其后、则可以行。四欲決阴、必藉五为之前而随其后、有牵羊之象。兑为口。四变阴则为坎为耳、有闻言之象。牵羊随其后则悔亡、而九刚无下人之志。闻牵羊之言当信、而四柔必无克己之功。有闻言不信之象。盖君子之去小人、势未可遏、姑缓之。必上格君心兼藉同志、故一決而去之。若才柔志刚、专己自用、鲜有不败者。王沂公之于丁谓牵羊悔亡者也、寇莱公则闻言不信矣。
  象曰。其行次且、位不当也。闻言不信、聪不明也。
  位不当、不中不正也。
  九五。苋陆夬夬、中行无咎。
  苋、马齿。陆、商陆。皆感阴气之多者。暴之难乾而脆易折、指上六小人之象。夬夬中行、按、本义決而決之而又不为过暴。大全丘氏谓勉之以夬夬而又戒其中行则无咎者。五当可決之位[文澜本“位”作“时”]、势易于三。三唯其夬夬即可以无咎。五之夬夬或失之过暴、则犹为有咎也。
  今按、象传中未光之言、非虑其过暴也、特虑其不決耳。盖马齿之为物、茎脆而根甚固。一拔即折似易除、而根蔓延不已、非尽力決而又決不可。
  故以此取象小人。人主昵于近习、忽为易制。不忍治之太过、而卒以败事者多矣。九三与上应而在下位、故虽夬夬不免于濡而得无咎者、谅其心也。
  五居君位、有可夬之权。特恐昵比之过、视为易制。不忍处之太甚、以过中为疑。故戒之曰勿谓苋陆之易折也、小草根蔓难除。必夬之又夬之、非过于暴也。如是乃合乎中行、仅可以免咎耳。如此于象传始合。
  象曰。中行无咎、中未光也。
  以其有昵比之心、未得为光大也。
  上六。无号。终有凶。
  兌为口。变纯阳为乾、无所号呼之象。上比五以自肆、而五则夬夬矣。
  应三以为援、三则亦夬夬也。小人穷极必败、无所控诉也。占者有君子之德、则其敌当之、不然必凶矣。
  象曰。无号之凶、终不可长也。
  一柔在上、终不可久、必为五阳所決也。全卦于君子去小人之道、言之最为委曲详尽。叅之前史、君子小人消长之际、乃知圣人因理数之自然、立言以垂训万世者、至深切也。
  姤姤卦、巽下乾上。风行天下、万物无不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