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九四、卦所由以致豫者。众阴应之、有大有得之象。以阳居阴、不能无疑、故戒之。德阳而位阴、故五阴亦有朋象。盍、合也。簪以贯髪者。
  一阳贯五阴之中、有以簪贯髪之象。四、大臣以阳刚任上事、致君泽民、合天下以为豫。大有得矣。又必开诚布公。使朋类之贤俱进、合志和衷、则可常保其豫也。
  象曰。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由已致天下于豫、可谓大行其志矣。
  六五。贞疾。恒不死。
  贞疾犹言痼疾。不得言正、盖六五非正也。三四五互为坎为心病、贞疾之象。当豫之时、以柔居尊、沈溺于豫。又乘九四之刚、事权归四、众心不附、处势危矣。然以其得中、故又为恒不死之象。二五皆不言豫。六二贞吉、以中且正。当豫之时而不为豫者、所以吉也。六五贞疾、中而不正。当豫之时而不得豫者、虽未至于凶、亦仅矣。人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
  以五之得中而仅得不死、则过中者、岂生道哉。以君象言之、周末之共主是也。使刚而不中、则魏之曹髦。柔而不中、则唐之僖昭矣。可不戒哉。
  象曰。六五贞疾、乘刚也。恒不死、中未亡也。
  乘刚、故权下移。得中、故位号犹可保也。
  上六。冥豫。成有渝。无咎。
  以阴柔居豫极、有昏冥于豫之象。然以其动体、又有事虽成而能有渝之象。能改过则可无咎矣。勉人以迁善也。又豫上六变则为晉。明出地上、不终昏冥。乐极哀生、有悔心之萌者、所以无咎也。然初鸣豫、即断其凶、严于初以遏其恶也。上冥豫开之以无咎、恕于终以引其善也。
  象曰。冥豫在上、何可长也。
  豫至昏冥、不可久矣、言当速改也。全卦以九四一阳为主、与彖之乐豫同义。其他皆过于豫而至于逸豫者。爻之吉凶皆从四起义。二远于四而中正、所以吉。上虽远于四而处豫之极、又与四同震体、故为冥。初则应四而鸣豫者也。三以比四而盱豫者也。五又以乘四而溺于豫、究不得豫者也。总之、豫宜众不宜私。故世道不可无豫、人心不可有豫。初凶而五疾、三悔而上渝。为国者当如四之勿疑、守己者则当如二之介石矣。
  随随卦、下震上兌、震动兌说、此动而彼说、随之义也。以少女从长男、随之象也。随卦次豫。按、序卦、豫必有随、故受之以随。悦豫之极、物之所随、随所以次豫也。全彖以物随为义。此感彼随、可以大通、而要之于正、则随人之意亦在其中矣。爻兼随物为义。此动彼说而至于随、易于自失其身。大抵阳爻则人随我、阴爻则我随人。而随人者、宜随上、不宜随下、爻阴位刚者犹知所随。此三随四所以有得、二係初则失、上无所随则不言随也。居上者宜为人所随。五君位为二所随、故贞吉。四臣位为三所随、故贞凶。初虽阳爻而在下、故不言随言係、而言交。此六爻之大略也随。元亨利贞。无咎。
  随、从也、随者、我有以致物、而物自随乎我。故占当得大亨、然必利於正、乃得无咎。若不正、则虽亨而不免于咎矣。按、左传穆姜之言、以随四德与乾同。虽非本旨、然所论深合利贞无咎大意[文澜本“意”作“义”]。诸卦中屯临无妄革皆言元亨利贞。独随係以无咎。盖动而说、易至于不正而有咎、故示戒辞。
  彖曰。随、刚来而下柔。动而说、随。
  按、本义谓以卦变卦体释卦名义。谓自困卦九来居初、自噬嗑九来居五、自未济来兼此二变。皆刚来下柔也。今按、来注但以综卦言之。随蛊相综、杂卦原对言之。随以蛊之艮反兌居上、巽反震居下、是刚来下柔也。
  以后凡言卦变者、皆从综卦。
  大亨贞无咎、而天下随时。
  王注程传皆作随时。谓随时得正、则天下皆随其时也。本义作随之。
  意尤顺。盖论全卦之义、重我有以致物之随也。
  随时之义大矣哉。
  依本义作随之时义。尤顺。
  象曰:泽中有雷。随。君子以嚮晦入宴息。
  雷二月出地、八月入地。泽亦地也。又兌正秋、八月正兌之时。震下兌上、有雷入地中之象。君子取之。及向昏晦、则居内休息。造化有昼有夜、人生有作有息。人心有感有寂、有动有静。此造化之自然、亦人事之当然也。
  初九。官有渝。贞吉。出门交有功。
  初九以阳为震之主、有官守之象。居下无随我者、刚体非随人者。然初动体、则改其常矣。故为有渝之象。阳居阳位得正、有贞吉之象。前临阴偶、二三四互为艮、有出门之象。与四同德、不言随而言交、有交有功之象。初九、卦之所以为随者。虽人无随我、我未随人、而震动之体体已渝其常矣。然居正得吉。出门交四同德、不繫私暱正。不必言随人、而自有功也。
  象曰。官有渝、从正吉也。出门交有功、不失也。
  交不失其正、则有功也。人虽未随我、我亦不随人、以阳刚得正故也。
  六二。係小子。失丈夫。
  初阳在下而近、以在下有小子象。五阳正应而远、以君位有丈夫象。
  二与五正应、宜得所随矣。然当随之时、以阴爻阴位为过于柔。不能自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