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之所以吉者、以比有辅之义、臣下皆顺从之、所以吉也。顺者、情不容己。从者、分不可逃。谓阳居尊而阴在下也。此以卦体释卦名及比吉之义。
  原筮元永贞、无咎、以刚中也。不宁方来、上下应也。后夫凶、其道穷也。
  此亦以卦体释卦辞也。刚谓五。以者、因也。因刚中则私无所留、所以为元。刚中则健而不息、所以为永。刚中则正固不偏、所以为贞。上下谓五阴。凡卦皆以刚柔两爻相应、此则以五阴应五之一阳、又为一例。然师亦一阳五阴、以专以五为应者。师以君任将、则其任专。比以君临下、则其分严也。既曰上下应、又曰其道穷者。五阴皆有当应之道。独上以一阴在最后、势处于穷、所以凶也。乾上九曰穷之災、坤比上六皆曰道穷、皆以处上极穷故也。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
  水比于地、不容有间。先王画疆分国[文澜本“国”作“野”]、使连属相亲。则诸侯知尊君亲上、而天下从之矣。本义谓彖意人来比我、此取我往比人。然封建以治天下、使天下亲于诸侯、即使诸侯亲于天子、亦人来比我之意也。井田封建、先王治天下之大者也。于师得井田之法、使民自相合而无间。于比得封建之法、使君与民相合而无间。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他吉。
  易六爻皆归正应、独比诸多皆以比五为义。他卦阳爻皆言有孚、此阴爻亦言有孚。程子所谓中实者信之质、中虚者信之本也。当比之始、虚中求比、意无他适、有有孚比之无咎之象。坤为土。缶、土器。以阴变阳、又为仰盂。坎水下流、初变为屯。屯者、盈也。有水流盈缶之象。不与五应、而终比于五、有终来有他吉之象。言凡比之初、贵乎有信、则可以无咎。若诚信之心既充、则在我无他向之心。不但无咎、终且有他吉之来也。
  时解就人臣始仕者言、亦不必拘。凡事君交友有所资于人、皆从其占也。
  象曰。比之初六、有他吉也。
  言他吉、即于其初而信之、不待其终而见之也。
  六二。比之自内、贞吉。
  内外卦之分始见于此。以二应五、故曰比之自内。谓之自内、则涵养有素。道可格君、学可匡时。非以名求、以伪应者也。柔顺而中正、故曰贞吉。
  象曰。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阴柔恐自失其身、得正则不自失矣。已无所失、然后可以比人也。
  六三。比之匪人。
  六阴柔而居三、不中不正。承四乘二应上皆阴、所比皆非其人、不言凶而凶可知矣。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
  比以求安也。上无首而三应之、所以伤也。承乘应皆阴。所应非人、尤重所应、如所事非人。所承所乘、如居之有邻、学之有友、仕之有同寮皆是也。二、四皆吉、然皆阴爻、故统谓之匪人。
  六四。外比之、贞吉。
  以柔居柔、外比九五为得其正、吉之道也。初不係四而比五曰他。四不係初而比五曰外。二曰自内、有以心许国之意。四曰外比、有公尔忘私之意。阴柔近君近于媚、故皆戒以贞吉。
  象曰。外比于贤、以从上也。
  五以刚明中正之贤、又居君位。四外比之、岂徒以其贤哉。正以上下之分、有所必从、无所逃也。
  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
  五以一阳居尊、为众阴所附、阳明光显、有显比之象。比为师之反。
  阳在上而统众、有王用三驱之象。四阴皆顺乎五。独上背之、而五无容心、有失前禽之象。坤为土为邑为众。五下四阴皆比、听上之背去、邑人不诫之象。三驱宜从旧解、三度逐禽而射之也。失前禽者。古田猎之礼。置旃以为门、刈草以为围。猎者三面合围、开其前门。天子自门驱而入、车三发、徒三刺谓之三驱。禽兽由门而出者皆免、惟在围之中者杀之。围三面而空其门、所谓天子不合围、开一面之纲者此也。从门出者为前、故曰失前禽也。王用三驱句、不过言天子之田。失前禽句、中自有三面不合围之意。若以三驱为三面驱禽以待射、则非矣。邑人不诫者、天子听其去而不问。既无必得之心、则邑中之人亦无警备之意也。师比之五皆取禽象。然师之田有禽、害物之禽也。在师则执之、王者之义也。比之前禽、远我之禽也。在比则失之、王者之仁也。然使邑人不喻上意、有唯恐失之之心、则禽无遗类、其仁不广矣。故失前禽而邑人不诫、乃为吉也。此爻取象极得帝王之用心。盖王者未尝不欲万国皆在绥怀之中、然惟顺我抚而亲之、其叛去者亦姑舍之。在内者安之、在外听之。其心光明正大、在下亦相忘其化、王道所以隆也。
  象曰。显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顺、失前禽也。邑人不诫、上使中也。
  位在正中、心无偏党、比之所以显而得吉也。舍逆取顺者。古人之猎、喜其向我而纵、恶其背我而杀之、似纵其顺而杀其逆。今借以为喻。但取往者不追、来者不拒之意。故以向我出围者为逆、以纵之为舍。以背我入围者为顺、以杀之为取。舍逆取去、取其顺者。顺逆两忘、德怨不任也。
  上使中者。王心无取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