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有功。不知以刚健之德、能临事而惧、从容整暇、气定神全。不往则已、往必有功。
  此以卦象释卦辞也。
  象曰。云上于天。需。君子以饮食宴乐。
  云气上蒸于天、必待阴阳之和而自成雨、无所作为也。事之当需者亦然。内有孚、外守正。但饮食宴乐、俟其自至。饮食以养其气体、宴乐以和其心志。所谓居易以俟命。非若后世麴蘖之托、昏冥之逃者也。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
  郊、旷远之地。用恒、守其常也。初远于险、有需郊之象。而九阳刚居阳位、有恒于其所之象。同人于门于宗、而后于郊、处近而远也。需由郊、而沙而泥、自远而近也。既能需于郊、又戒以利用恒者。人需于始、或不能需于终。唯以义命自安、身既远险、又心不妄动、乃无咎也。
  象曰。需于郊、不犯难行也。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
  险难由人自犯、于郊则不冒险而行矣。恒即彖之孚也贞也。贞者、乾之常。利用恒、未失处需之常道也。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
  水近则有沙、二近险、有需于沙之象。二三四互得兌为口舌、有言语相伤之象。刚中能需、有终吉之象。既近于险、虽未陷患害、羣小从而訾议之。然言语之伤、災之小者。初以刚居刚、虽远于陷、犹有戒辞。二以刚居柔、守中宽裕。故虽近险、可断其终之吉也。爻多以相应为吉、此又不然者。见险在前、有待而进、故无取于相应也。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虽小有言、以吉终也。
  衍、宽也。以宽居中、不急于进。盖刚居柔位、故谓刚为衍也。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水涯有泥。三将陷于险、有需于泥之象。坎为盜贼、有寇之象。三过刚不中、有自我致寇之象。
  象曰。需于沙、災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败也。
  外谓坎在外卦。谓之外、则祸不自已作。但以过则妄动、以近于险、则寇乃我致之也。然卦为需、能敬慎、犹可不至于败。此则象中本无此意、本义所谓发明占外之占。使人之逼近于险者、思所以善处之道也。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内卦三阳以见险不轻进为需。外卦入险矣、以待人共进为需。血者、杀伤之地。穴者、险陷之所。四入乎险、坎为血卦、故有需于血之象。然以阴居柔得正。初为正应。所居得正、又待正应之阳刚为援、可以不终陷于穴矣、故有出自穴之象。
  象曰。需于血、顺以听也。
  阴柔入险中、疑不能出矣。然能顺以听初之阳刚、则不冒险以进、是以能出穴也。三能敬、则虽迫坎之险而不败。四能顺、则虽陷坎之险而得出。敬与顺、固处险之道也。
  九五。需于酒食。贞吉。
  坎有酒食之象。九五为需之主。以一阳处二阴之间、以待三阳同德之援、需于酒食之象。居中得正、三阳自来、阳彚进而阴退、则坎可平而险可夷、贞吉之象。人君位乎中正之天位、与天下相安于日用饮食之常、无为而治者也。然又必正乃吉、非可宴酣无度也。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屯蒙多言男女、需言饮食。盖云上于天、物资雨泽以为养。需于酒食、人亦藉饮食以为养故也。
  象曰。酒食贞吉、以中正也。
  五居中得正、是以贞则吉也。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六居上、阴居险极、无所复需。变巽为入、有入穴之象。下应九三、而三下二阳连类并进、有不速之客三人来之象。居柔得正、以待阳刚、变巽亦为顺、有敬之之象。然阴动于上、三阳至健知险、可以拯溺、待以共济、亦将出险矣、故有终吉之象。
  象曰。不速之客来、敬之终吉。虽不当位、未大失也。
  六居上、阴之当位者、曰不当位、以应爻言。三与上正应。当位者也。
  今三阳同来而敬之、非其位、似有失矣。然入穴之时、三阳能援我。犹论位之当否而敬之、失权变矣。故初二虽不当位、亦敬以待之以出险、则亦未大失[文澜本“未大失”作“未为大失”]也。全卦以遇险不遽进为义。
  内卦乾健知险、有所须而不轻进。外卦坎险、待刚健之材以共济险。九五孚贞、需之适当其时。其他或近或远、要于须而不轻进。需于泥、已迫险矣。然能敬、犹不至败。入穴、已陷险矣。然能敬、犹可终吉。敬者、处险之学。敬则无不贞、无不孚矣。此象传又发彖外之旨也。
  讼讼卦、下坎上乾。以二象言之。天阳上行、水性就下、其行相违。以二体言之。上刚陵下、下险伺上、刚险相接。又以一人言、内险而外健。
  以二人言、此险而彼健。所以讼也。讼卦次需。按、序卦、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人所须者饮食、既有所须、讼端以起、讼所以次需也。六爻不外彖传讼不可成一言。九五居尊中正、为听讼之主、故吉。余五爻皆讼者。大抵刚者能讼、柔者不能讼。初与三柔、故皆终吉。二四上皆刚。而二与五对、顾势不敌。四与初对、知理不可、亦以居柔、故得无眚而安贞也。独上处卦之穷、三柔不敌、故虽暂胜而不足敬。此全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