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九三鼎耳革”至“终吉”。○正义曰:“鼎耳革其行塞”者,“鼎”之为义,下实上虚,是空以待物者也。“鼎耳”之用,亦宜空以待铉。今九三处下体之上,当此鼎之耳,宜居空之地,而以阳居阳,是以实处实者也。既实而不虚,则变革鼎耳之常义也。常所纳物受铉之处,今则塞矣,故曰“鼎耳革,其行塞”也。“雉膏不食”者,非有体实不受,又上九不应於己,亦无所纳,虽有其器,而无所用,虽有雉膏,而不能见食也,故曰:“雉膏不食。”“方雨亏悔,终吉”者,“雨者,阴阳交和,不偏亢者也。虽体阳爻,而统属阴卦。若不全任刚亢,务在和通”,方欲为此和通,则悔亏而终获吉,故曰“方雨亏悔,终吉”也。
  《象》曰:“鼎耳革”,失其义也。
  [疏]正义曰:“失其义也”者,失其虚中纳受之义也。
  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处上体之下而又应初,既承且施,非巳所堪,故曰“鼎折足”也。初已“出否”,至四所盛,则巳絜矣,故曰“覆公餗”也。渥,沾濡之貌也。既“覆公餗”,体为渥沾,知小谋大,不堪其任,受其至辱,灾及其身,故曰“其形渥,凶”也。
  [疏]“九四鼎折足”至“其形渥凶“。○正义曰:“鼎折足,覆公餗”者,餗,糁也。八珍之膳,鼎之实也。初以“出否”,至四所盛,故当馨絜矣,故以“餗”言之。初处下体之下,九四处上体之下,上有所承而又应初,下有所施,既承且施,非己所堪,故曰“鼎折足”。鼎足既折,则“覆公餗”也。“渥,沾濡之貌也。既覆公餗”,体则渥霑也。施之於人,知小而谋大,力薄而任重,如此必受其至辱,灾及其身也,故曰“其形渥,凶”。
  《象》曰:“覆公餗”,信如何也。不量其力,果致凶灾,信之如何?
  [疏]正义曰:“信如何也”者,言不能治之於未乱,既败之后,乃责之云:不量其力,果致凶灾,灾既及矣,信如之何也?言信有此不可如何之事也。
  六五:鼎黄耳金铉,利贞。居中以柔,能以通理,纳乎刚正,故曰“黄耳金铉,利贞”也。耳黄,则能纳刚正以自举也。
  [疏]正义曰:黄,中也。金,刚也。铉所以贯鼎而举之也。五为中位,故曰“黄耳”。应在九二,以柔纳刚,故曰“金铉”。所纳刚正,故曰“利贞”也。
  《象》曰:“鼎黄耳”,中以为实也。以中为实,所受不妄也。
  [疏]正义曰:“中为实也”者,言六五“以中为实,所受不妄也”。
  上九:鼎玉铉,大吉,无不利。处鼎之终,鼎道之成也。居鼎之成,体刚履柔,用劲施铉,以斯处上,高不诫亢,得夫刚柔之节,能举其任者也。应不在一,则应所不举,故曰“大吉,无不利”也。
  [疏]正义曰:“鼎玉铉”者,玉者,坚刚而有润者也。上九居鼎之终,鼎道之成,体刚处柔,则是用玉铉以自举者也,故曰“鼎玉铉”也。“大吉,无不利”者,应不在一,即靡所不举,故得“大吉”而“无不利”。
  《象》曰:玉铉在上,刚柔节也。
  [疏]正义曰“刚柔节”者,以刚履柔,虽复在上,不为《乾》之“亢龙”,故曰“刚柔节”也。
  震下震上。震:亨。惧以成,则是以亨。
  [疏]正义曰:震,动也。此,由惧而获通,所以震有亨德,故曰“震亨”也。
  震来虩虩,笑言哑哑。震之为义,威至而后乃惧也,故曰“震来虩虩”,恐惧之貌也。震者,惊骇怠惰以肃解慢者也,故“震来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哑哑,后有则也”。
  [疏]正义曰:“虩虩”,恐惧之貌也。“哑哑”,笑语之声也。“震”之为用,天之威怒,所以肃整怠慢,故迅雷风烈,君子为之变容,施之於人事,则是威严之教行於天下也。故震之来也,莫不恐惧,故曰“震来虩虩”也。物既恐惧,不敢为非,保安其福,遂至笑语之盛,故曰“笑言哑哑”也。
  震惊百里,不丧匕鬯。威震惊乎百里,则是可以不丧七鬯矣。匕,所以载鼎实;鬯,香酒,奉宗庙之盛也。
  [疏]“震惊百里,不丧七鬯”。○正义曰:匕,所以载鼎实;鬯,香酒也。奉宗庙之盛者也。震卦施之於人,又为长子,长子则正体於上,将所传重,出则抚军,守则监国,威震惊於百里,可以奉承宗庙,彝器粢盛,守而不失也,故曰“震惊百里,不丧七鬯”。○注“威震惊乎百里”至“宗庙之盛也”。○正义曰:先儒皆云:雷之发声,闻乎百里。故古帝王制国,公侯地方百里,故以象焉。窃谓天之震雷,不应止闻百里,盖以古之启土,百里为极。文王作《繇》在殷时,明长子威震於一国,故以“百里”言之也。“匕所以载鼎实,鬯香酒”者,陆绩云:“匕者棘匕,桡鼎之器。”先儒皆云:匕形似毕,但不两岐耳。以棘木为之,长三尺,刊柄与末。《诗》云“有捄棘匕”是也。用棘者,取其赤心之义。祭祀之礼,先烹牢於镬,既纳诸鼎而加幂焉。将荐乃举幂,而以匕出之,升于俎上,故曰“匕所以载鼎实”也。鬯者,郑玄之义,则为秬黍之酒,其气调畅,故谓之“鬯”。《诗传》则为鬯是香草。案:王度《记》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