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序,所以为恒也。○注“刚尊柔卑得其序也”。○正义曰:咸明感应,故柔上而刚下,取二气相交也。恒明长久,故刚上而柔下,取尊卑得序也。
  雷风相与,长阳长阴,能相成也。
  [疏]“雷风相与”。○正义曰:此就二象释恒也。雷之与风,阴阳交感,二气相与,更互而相成,故得恒久也。○注“长阳长阴能相成也”。○正义曰:震为长男,故曰“长阳”。巽为长女,故曰“长阴”。《彖》曰:“雷风相与”,雷之与风,共相助成之义。故褚氏云“雷资风而益远,风假雷而增威”是也。今言“长阳长阴,能相成”者,因震为长男,巽为长女,遂以“长阳长阴”而名之,作文之体也。又此卦明夫妇可久之道,故以二长相成,如雷风之义也。
  巽而动。动无违也。
  [疏]正义曰:此就二卦之义,因释恒名。震动而巽顺,无有违逆,所以可恒也。
  刚柔皆应,不孤媲也。
  [疏]“刚柔皆应”。○正义曰:此就六爻释《恒》。此卦六爻刚柔皆相应和,无孤媲者,故可长久也。○注“不孤媲也”。○正义曰:媲,配也。
  恒。皆可久之道。
  [疏]正义曰:历就四义释恒名讫,故更举卦名以结之也。明上四事“皆可久之道”,故名此卦为“恒”。
  恒“亨,无咎,利贞”,久於其道也。道德所久,则常通无咎而利正也。
  [疏]正义曰:此就名释卦之德,言所以得“亨无咎利贞”者,更无别义,正以得其恒久之道,故言“久於其道也”。
  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巳也。得其所久,故不巳也。
  [疏]正义曰:将释“利有攸往”,先举天地以为证喻,言天地得其恒久之道,故久而不己也。
  “利有攸往”,终则有始也。得其常道,故终则复始,往无穷极。
  [疏]正义曰:举《经》以结成也。人用恒久之道,会於变通,故终则复始,往无穷极,同於天地之不已,所以为利也。
  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时变化而能久成,圣人久於其道而天下化成。言各得其“所恒”,故皆能长久。
  [疏]“日月得天而能久照”至“天下化成”。○正义曰:“日月得天而能久照”者,以下广明恒义。上言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巳也,故日月得天,所以亦能久照。“四时变化而能久成”者,四时更代,寒暑相变,所以能久主成万物。“圣人久於其道而天下化成”者,圣人应变随时,得其长久之道,所以能“光宅天下”,使万物从化而成也。
  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天地万物之情,见於“所恒”也。
  [疏]正义曰:总结恒义也。
  《象》曰:雷风,恒。长阳长阴,合而相与,可久之道也。
  [疏]正义曰:雷风相与为“恒”,巳如彖释。
  君子以立不易方。得其所久,故“不易”也。
  [疏]正义曰:君子立身得其恒久之道,故不改易其方。方犹道也。
  初六:浚恒,贞凶,无攸利。处恒之初,最处卦底,始求深者也。求深穷底,令物无馀缊,渐以至此,物犹不堪,而况始求深者乎?以此为恒,凶正害德,无施而利也。
  [疏]“初六,浚恒,贞凶。无攸利”。○正义曰:浚,深也。最处卦底,故曰“深”也。深恒者,以深为恒是也。施之於仁义,即不厌深,施之於正,即求物之情过深,是凶正害德,无施而利,故曰“浚恒贞凶,无攸利”也。○注“此恒之初”至“害德无施而利也”。○正义曰:处卦之初,故言始也。最在於下,故言深也。所以致凶,谓在於始而求深者也。
  《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九二:悔亡。虽失其位,恒位於中,可以消悔也。
  [疏]正义曰:失位故称“悔”,居中故“悔亡”也。
  《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疏]正义曰:“能久中”者,处恒故能久,位在於中,所以消侮也。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处三阳之中,居下体之上,处上体之下,上不至尊,下不至卑,中不在体,体在乎恒,而分无所定,无恒者也。德行无恒,自相违错,不可致诘,故“或承之羞”也。施德於斯,物莫之纳,鄙贱甚矣,故曰“贞吝”也。
  [疏]“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正义曰:“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者,九三居下体之上,处上体之下,虽处三阳之中,又在不中之位,上不全尊,下不全卑,执心不定,德行无恒,故曰“不恒其德”。德既无恒,自相违错,则为羞辱承之,所羞非一,故曰“或承之羞”也。处久如斯,正之所贱,故曰“贞吝”也。○注“处三阳之中”至“故曰贞吝也”。○正义曰:虽在三阳之中,非一体之中也。“不可致诘”者,诘,问也。违错处多,不足问其事理,所以明其羞辱之深,如《论语》云“於予与何诛”。
  《象》曰:“不恒其德”,无所容也。
  [疏]正义曰:“无所容”者,谓不恒之人,所往之处,皆不纳之,故“无所容”也。
  九四:田,无禽。恒於非位,虽劳无获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