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别言之。
  开而当名,辨物正言,断辞则备矣。开释爻卦,使各当其名也。理类辨明,故曰“断辞”也。
  [疏]正义曰:“开而当名”者,谓开释爻卦之义,使各当所象之名,若乾卦当龙,坤卦当马也。“辨物正言”者,谓辨天下之物,各以类正定言之。若辨健物,正言其龙;若辨顺物,正言其马,是辨物正言也。“断辞则备矣”者,言开而当名,及辨物正言,凡此二事,决断於爻卦之辞,则备具矣。
  其称名也小,其取类也大。讬象以明义,因小以喻大。
  [疏]正义曰:“其称名也小”者,言《易》辞所称物名多细小,若“见豕负涂”“噬腊肉”之属,是其辞碎小也。“其取类也大”者,言虽是小物,而比喻大事,是所取义类而广大也。
  其旨远,其辞文,其言曲而中。变化无恒,不可为典要,故其言曲而中也。
  [疏]正义曰:“其旨远”者,近道此事,远明彼事,是其旨意深。若“龙战于野”,近言龙战,乃远明阴阳斗争、圣人变革,是其旨远也。“其辞文”者,不直言所论之事,乃以义理明之,是其辞文饰也。若“黄裳元吉”,不直言得中居职,乃云黄裳,是其辞文也。“其言曲而中”者,变化无恒,不可为体例,其言随物屈曲,而各中其理也。
  其事肆而隐。事显而理微也。
  [疏]正义曰:其《易》之所载之事,其辞放肆显露,而所论义理深而幽隐也。
  因贰以济民行,以明失得之报。贰则失得也,因失得以通济民行,故明失得之报也。“失得之报”者,得其会则吉,乖其理则凶。
  [疏]正义曰:“因贰以济民行”者,贰,二也,谓吉凶二理。言易因自然吉凶二理,以济民之行也,欲令趋吉而避凶,行善而不行恶也。“以明失得之报”者,言易明人行失之与得所报应也。失则报之以凶,得则报之以吉,是明失得之报也。
  [疏]正义曰:“《易》之兴也”至“巽以行权”,此第六章。明所以作《易》,为其忧患故。作《易》既有忧患,须脩德以避患,故明九卦为德之所用也。
  《易》之兴也,其於中古乎?作《易》者,其有忧患乎?无忧患则不为而足也。
  [疏]正义曰:“其於中古乎”者,谓《易》之爻卦之辞,起於中古。若《易》之爻卦之象,则在上古伏牺之时,但其时理尚质素,圣道凝寂,直观其象,足以垂教矣。但中古之时,事渐浇浮,非象可以为教,又须系以文辞,示其变动吉凶,故爻卦之辞,起於中古。则《连山》起於神农,《归藏》起於黄帝,周《易》起於文王及周公也。此之所论,谓《周易》也。“作《易》者其有忧患乎”者,若无忧患,何思何虑,不须营作。今既作《易》,故知有忧患也。身既患忧,须垂法以示於后,以防忧患之事,故系之以文辞,明其失得与吉凶也。其作《易》忧患,已於初卷详之也。
  是故履,德之基也。基,所蹈也。
  [疏]正义曰:以为忧患,行德为本也。六十四卦悉为脩德防患之事,但於此九卦,最是脩德之甚,故特举以言焉,以防忧患之事。故履卦为德之初基。故为德之时,先须履践其礼,敬事於上,故履为德之初基也。
  谦,德之柄也。复,德之本也。夫动本於静,语始於默,复者,各反其所始,故为德之本也。
  [疏]正义曰:“谦,德之柄也”者,言为德之时,以谦为用,若行德不用谦,则德不施用,是谦为德之柄,犹斧刃以柯柄为用也。“复,德之本”者,言为德之时,先从静默而来,复是静默,故为德之根本也。
  恒,德之固也。固,不倾移也。
  [疏]正义曰:言为德之时,恒能执守,始终不变,则德之坚固,故为德之固也。
  损,德之脩也。益,德之裕也。能益物者,其德宽大也。
  [疏]正义曰:“损,德之脩”者,行德之时,恒自降损,则其德自益而增新,故云“损,德之脩”也。谦者,论其退下於人;损者,能自减损於己,故谦、损别言也。“益,德之裕”者,裕,宽大也。能以利益於物,则德更宽大也。
  困,德之辨也。困而益明。
  [疏]正义曰:若遭困之时,守操不移,德乃可分辨也。
  井,德之地也。所处不移,象居得其所也。
  [疏]正义曰:改邑不改井,井是所居之常处,能守处不移,是德之地也。言德亦不移动也。
  巽,德之制也。巽,所以申命明制也。
  [疏]正义曰:巽申明号令,以示法制。故能与德为制度也。自此已上,明九卦各与德为用也。
  履,和而至。和而不至,从物者也。和而能至,故可履也。
  [疏]正义曰:自此己下,明九卦之德也。言履卦与物和谐,而守其能至,故可履践也。
  谦,尊而光。复,小而辨於物。微而辨之,不远复也。
  [疏]正义曰:“谦,尊而光”者,以能谦卑,故其德益尊而光明也。“复,小而辨於物”者,言复卦於初细微小之时,即能辨於物之吉凶,不远速复也。
  恒,杂而不厌。杂而不厌,是以能恒。
  [疏]正义曰:言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