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鬼神情状。此章说物之改变而为鬼神,易能通鬼神之变化,故於此章明之。
  精气为物,游魂为变,精气烟熅,聚而成物。聚极则散,而游魂为变也。游魂,言其游散也。
  [疏]正义曰:云:“精气为物”者,谓阴阳精灵之气,氤氲积聚而为万物也。“游魂为变”者,物既积聚,极则分散,将散之时,浮游精魂,去离物形,而为改变,则生变为死,成变为败,或未死之间,变为异类也。
  是故知鬼神之情状。尽聚散之理,则能知变化之道,无幽而不通也。
  [疏]“是故”至“情状”。○正义曰:能穷易理,尽生死变化,以此之故,能知鬼神之内外情状也。物既以聚而生,以散而死,皆是鬼神所为,但极聚散之理,则知鬼神之情状也。言圣人以易之理面能然也。○注“知变化之道”。○正义曰:案下云“神无方”,韩氏云自此以上皆言神之所为。则此《经》“情状”是虚地之神。圣人极虚无之神,如变化之道,幽冥悉通,故能知鬼神之情状。
  与天地相似,故不违。德合天地,故曰相似。
  [疏]正义曰:天地能知鬼神,任其变化。圣人亦穷神尽性,能知鬼神,是与天地相似,所为所作,故不违於天地,能与天地合也。
  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故不过。知周万物,则能以道济天下也。
  [疏]正义曰:“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者,圣人无物不知,是知周於万物。天下皆养,是道济天下也。“故不过”者,所为皆得其宜,不有愆过,使物失分也。
  旁行而不流,应变旁通,而不流淫也。
  [疏]正义曰:言圣人之德,应变旁行,无不被及,而不有流移淫过。若不应变化,非理而动,则为流淫也。
  乐天知命,故不忧。顺天之化,故曰乐也。
  [疏]正义曰:顺天施化,是欢乐於天;识物始终,是自知性命。顺天道之常数,知性命之始终,任自然之理,故不忧也。
  安土敦乎仁,故能爱。安土敦仁者,万物之情也。物顺其情,则仁功赡矣。
  [疏]正义曰:言万物之性,皆欲安静於土,敦厚於仁。圣人能行此安土敦仁之化,故能爱养万物也。
  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范围者,拟范天地,而周备其理也。
  [疏]正义曰:范谓模范,围谓周围,言圣人所为所作,模范周围天地之化养,言法则天地以施其化,而不有过失违天地者也。
  曲成万物而不遗。曲成者,乘变以应物,不系一方者也,则物宜得矣。
  [疏]正义曰:言圣人随变而应,屈曲委细,成就万物,而不有遗弃细小而不成也。
  通乎昼夜之道而知。通幽明之故,则无不知也。
  [疏]正义曰:言圣人通晓於昼夜之道,昼则明也,夜则幽也,言通晓於幽明之道,而无事不知也。自此以上,皆神之所为,圣人能极神之幽隐之德也。
  故神无方,而易无体。自此以上,皆言神之所为也。方、体者,皆系於形器者也。神则阴阳不测,易则唯变所適,不可以一方、一体明。
  [疏]“故神”至“无体”。○正义曰:神则寂然虚无,阴阳深远,不可求难,是无一方可明也。易则随物改变,应变而往,无一体可定也。○注“自此以上”。○正义曰:自此以上,皆言神之所为者,谓从“神无方”以上,至“精气为物”以下,《经》之所云,皆言神所施为。神者,微妙玄通,不可测量,故能知鬼神之情状,与天地相似。知周万物,乐天知命,安土敦仁,范围天地,曲成万物,通乎昼夜,此皆神之功用也。作《易》者因自然之神以垂教,欲使圣人用此神道以被天下,虽是神之所为,亦是圣人所为。云“方体者,皆系於形器”者,方是处所之名,体是形质之称。凡处所形质,非是虚无,皆系著於器物,故云“皆系於形器”也。云“神则阴阳不测”者,既幽微不可测度,不可测,则何有处所,是“神无方”也。云“易则唯变所適”者,既是变易,唯变之適,不有定往,何可有体,是“易无体”也。云“不可以一方一体明”者,解“无方”“无体”也。凡“无方”“无体”,各有二义。一者神则不见其处所云为,是无方也;二则周游运动,不常在一处,亦是无方也。无体者,一是自然而变,而不知变之所由,是无形体也;二则随变而往,无定在一体,亦是无体也。
  一阴一阳之谓道,道者何?无之称也,无不通也,无不由也,况之曰道。寂然天体,不可为象。必有之用极,而无之功显,故至乎“神无方,而易无体”,而道可见矣。故穷变以尽神,因神以明道,阴阳虽殊,无一以待之。在阴为无阴,阴以之生;在阳为无阳,阳以之成,故曰“一阴一阳”也。
  [疏]“一阴”至“谓道”。○正义曰:一谓无也,无阴无阳,乃谓之道。一得为无者,无是虚无,虚无是大虚,不可分别,唯一而已,故以一为无也。若其有境,则彼此相形,有二有不得为一。故在阴之时,而不见为阴之功;在阳之时,而不见为阳之力,自然而有阴阳,自然无所营为,此则道之谓也。故以言之为道,以数言之谓之一,以体言之谓之无,以物得开通谓之道,以微妙不测谓之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