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万物者,莫盛乎艮。故水火相逮,雷风不相悖,山泽通气,然后能变化,既成万物也。桡,乃饱反。熯,呼但反。悖,必内反。此去《乾》《坤》而专言六子,以见神之所为,然其位序亦用上章之说,未详其义。
  上第六章。
  
  乾,健也。坤,顺也。震,动也。巽,入也。坎,陷也离,丽也。艮,止也。兑,说也。说,音悦。此言八卦之性情。
  上第七章。
  
  乾为马,坤为牛,震为龙,巽为鸡,坎为豕,离为雉,艮为狗,兑为羊。远取诸物如此。
  上第八章。
  
  乾为首,坤为腹,震为足,巽为股,坎为耳,离为目,艮为手,兑为口。近取诸身如此。
  上第九章。
  
  乾,天也,故称乎父。坤,地也,故称乎母。震一索而得男,故谓之长男。巽一索而得女,故谓之长女。坎再索而得男,故谓之中男。离再索而得女,故谓之中女。艮三索而得男,故谓之少男。兑三索而得女,故谓之少女。索,色白反。长,之丈反。少,诗照反。下章同。索,求也,谓揲蓍以求爻也。男女,指卦中一阴一阳之爻而言。
  上第十章。
  
  乾为天,为圜,为君,为父,为玉,为金,为寒,为冰,为大赤,为良马,为老马,为瘠马,为驳马,为木果。圜,音圆。驳,邦角反。《荀九家》此下有「为龙,为直,为衣,为言」。
  坤为地,为母,为布,为釜,为吝啬,为均,为子母牛,为大舆,为文,为众,为柄。其于地也为黑。釜,房甫反。啬,音色。《荀九家》有「为牝,为迷,为方,为囊,为裳,为黄,为帛,为浆」。
  震为雷,为龙,为玄黄,为,为大涂,为长子,为决躁,为苍筤竹,为萑苇。其于马也,为善鸣,为足,为作足,为的颡;其于稼也,为反生;其究为健,为蕃鲜。,音孚。筤,音郎。萑,音丸。
  ,主树反。蕃,音烦。《荀九家》有「为玉,为鹄,为鼓」。
  巽为木,为风,为长女,为绳直,为工,为白,为长,为高,为进退,为不果,为臭,其于人也,为寡发,为广颡,为多白眼,为近利市三倍,其究为躁卦。下「为长」之长,如字。《荀九家》有「为杨,为
  鹳」。
  坎为水,为沟渎,为隐伏,为矫车柔,为弓轮。其于人也,为加忧,为心病,为耳痛,为血卦,为赤;其于马也,为美脊,为亟心,为下首,为薄蹄,为曳;其于舆也,为多眚,为通,为月,为盗;其于
  木也,为坚多心。车柔,如九反。亟,纪力反。曳,以制反。《荀九家》有「为宫,为律,为可,为栋,为丛棘,为狐,为蒺藜,为桎梏」。
  离为火,为日,为电,为中女,为甲胄,为戈兵。其于人也,为大腹,为乾卦,为鳖,为蟹,为蠃,为蚌,为龟;其于木也,为科上槁。乾,音干。蟹,户买反。蠃,力禾反。蚌,步项反。《荀九家》,有「为牝牛」。
  艮为山,为径路,为小石,为门阙,为果蓏,为阍寺,为指,为狗,为鼠,为黔喙之属。其于木也,为坚多节。蓏,力果反。黔,其坚反。喙,况废反;又音咒。《荀九家》有「为鼻,为虎,为狐」。
  兑为泽,为少女,为巫,为口舌,为毁折,为附决。其于地也,为刚卤,为妾,为羊。折,之列反。卤,力杜反。《荀九家》有「为常,为辅颊」。
  上第十一章。此章广八卦之象,其间多不可晓者,求之于经,亦不尽合也。
  
  序卦传
  上篇
  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稚也。物稚不可不养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饮食之道也。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讼必有众起,故受之以《师》。师者,众也。众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物畜然后有礼,故受之以《履》。履而泰,然后安,故受之以《泰》。晁氏曰:「郑本无‘而泰’二字。」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终通,故受之以《否》。物不可以终否,故受之以《同人》。与人同者,物必归焉,故受之以《大有》。
  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谦》。有大而能谦,必豫,故受之以《豫》。豫必有随,故受之以《随》。以喜随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蛊》。蛊者,事也。有事而后可大,故受之以《临》。临者,大也。物大然后可观,故受之以《观》。可观而后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贲》。贲者,饰也。致饰然后亨则尽矣,故受之以《剥》。剥者,剥也。物不可以终尽,剥穷上反下,故受之以《复》。复则不妄矣,故受之以《无妄》。有无妄然后可畜,故受之以《大畜》。物畜然后可养,故受之以《颐》。颐者,养也。不养则不可动,故受之以《大过》。物不可以终过,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陷必有所丽,故受之以《离》。离者,丽
  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