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元吉。柔顺虚中,以居尊位,当损之时,受天下之益者也。两龟为朋,十朋之龟,大宝也。或以此益之而不能辞,其吉可知。占者有是德,则获其应也。
  
  《象》曰:六五「元吉」,自上佑也。
  
  上九,弗损益之,无咎,贞吉,利有攸往,得臣无家。上九,当损下益上之时,居卦之上,受益之极,而欲自损以益人也。然居上而益下,有所谓惠而不费者,不待损己,然后可以益人也。能如是,则无咎,然亦必以正则吉,而利有所往。惠而不费,其惠广矣,故又曰,得臣无家。
  
  《象》曰:「弗损益之」,大得志也。
  
  震下,巽上。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益,增益也。为卦损上卦初画之阳,益下卦初画之阴,自上卦而下于下卦之下,故为益。卦之九五、六二,皆得中正。下震上巽,皆木之象,故其占利有所往,而利涉大川也。
  
  《彖》曰:「益」,损上益下,民说无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上下」之下,去声。以卦体释卦名义。「利有攸往」,中正有庆。「利涉大川」,木道乃行。以卦体、卦象释卦辞。益动而巽,日进无疆。
  天施地生,其益无方。凡益之道,与时偕行。施,始豉反。动、巽二卦之德,乾下施,坤上生,亦上文卦体之义。又以此极言赞益之大。
  
  《象》曰:风雷,益,君子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风雷之势,交相帮助。迁善改过,益之大者,而其相益亦犹是也。
  
  初九,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初虽居下,然当益下之时,受上之益者也,不可徒然无所报效。故利用为大作,必元吉,然后得无咎。
  
  《象》曰:「元吉,无咎」,下不厚事也。下本不当任厚事,故不如是,不足以塞咎也。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王用享于帝,吉。六二,当益下之时,虚中处下,故其象占与《损》六五同。然爻位皆阴,故以永贞为戒。以其居下而受上之益,故又为卜郊之吉占。
  
  
  《象》曰:或益之,自外来也。或者,众无定主之辞。
  
  六三,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六三阴柔,不中不正,不当得益者也。然当益下之时,居下之上,故有益之以凶事者。盖警戒震动,乃所以益之也。占者如此,然后可以无咎。又戒以有孚中行,而告公用圭也。用圭,所以通信。
  
  《象》曰:益用凶事,固有之也。益用凶事,欲其困心衡虑而固有之也。
  
  六四,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三、四皆不得中,故皆以中行为戒。此言以益下为心,而合于中行,则告公而见从矣。《传》曰:「周之东迁,晋、郑焉依。」盖古者迁国以益下,必有所依,然后能立。此爻又为迁国之吉占也。
  
  《象》曰:告公从,以益志也。
  
  九五,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有孚惠我德。上有信以惠于下,则下亦有信以惠于上矣。不问而元吉可知。
  
  《象》曰:「有孚惠心」,勿问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
  
  上九,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以阳居益之极,求益不已,故莫益而或击之。立心勿恒,戒之也。
  
  《象》曰:「莫益之」,偏辞也。「或击之」,自外来也。莫益之者,犹从其求益之偏辞而言也。若究而言之,则又有击之者矣。
  
  乾下,兑上。
  :扬于王庭,孚号有厉。告自邑,不利即戎,利有攸往。夬,古快反。号,户羔反。卦内并同。夬,决也,阳决阴也,三月之卦也。以五阳去一阴,决之而已。然其决之也,必正名其罪,而尽诚以呼号其众,
  相与合力,然亦尚有危厉,不可安肆。又,当先治其私,而不可专尚威武,则利有所往也。皆戒之之辞。
  
  《彖》曰:「夬」,决也,刚决柔也。健而说,决而和。说,音悦。释卦名义,而赞其德。「扬于王庭」,柔乘五刚也。「孚号有厉」,其危乃光也。「告自邑,不利即戎」,所尚乃穷也。「利有攸往」,
  刚长乃终也。长,丁丈反。此释卦辞。柔乘五刚,以卦体言,谓以一小人加于众君子之上,是其罪也。刚长乃终,谓一变则为纯乾也。
  
  《象》曰:泽上于天,夬,君子以施禄及下,居德则忌。上,时掌反。施,始豉反。泽上于天,溃决之势也。施禄及下,溃决之意也。居德则忌,未详。
  
  初九,壮于前趾,往不胜为咎。前,犹进也。当决之时,居下任壮,不胜宜矣。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不胜而往,咎也。
  
  九二,惕号,莫夜有戎,勿恤。莫,音暮。九二,当决之时,刚而居柔,又得中道,故能忧惕号呼,以自戒备,而莫夜有戎,亦可无患也。
  
  《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