膀胱如釜中蓄水。
丹田如灶里添薪。膀胱下口。曲而斜上。以入阴茎。溺能射出者。则又肺气注射之力也。
少阳属肾。肾上连肺。故将两脏。三焦者。中渎之府也。水道出焉。属膀胱。是孤之腑也。是六腑之所与合也。
上言肾合膀胱。此言肾又合三焦也。少阳者。水中之阳。是为相火。属肾者。属于肾。中命门也。命门即肾系由肾
系下生连网油膜是为下焦中生板油是为中焦上生膈膜。是为上焦其根源。实出于肾系。肾系即命门也。命门为相火之根
三焦根。于命门故司相火而属于肾夫肾具水火。合三焦者。是相火所合也。又云肾上连肺者。金水相生。是水阴之所合
也。故肾虽一脏。而将为两脏矣。肾主水。而行水之腑实为三焦。三焦即人身膜油。连肠胃及膀胱。食入于胃。由肠而
下。饮水入胃。则胃之四面均有微管。将水吸出。散走膜膈此膜即三焦也。水由上焦。历肝膈。透肾系。入下焦油。膜
以达。膀胱故三焦者。中渎之府水道出焉。属膀胱者。谓三焦。与膀胱相联属也。是孤之府。谓五脏各配五腑。而三焦
司肾水之决渎。又独成一腑也。是六腑之所与合句。又总言六腑合五脏。相合而成功也。中国自唐宋后。不知三焦为何
物。是以医法多讹。西医为连网。知其物矣。然不知其发源何处。所名同何气是以知犹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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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将五脏之将。当读如将帅之将言少阳三焦。下连属于肾。上连属于肺。肾肺相悬。全赖少阳三焦以联属之。然则
少阳一腑。故已统帅两脏。如一将而将两营。也是孤之腑。言少阳三焦。独成一腑。极其广大。故能统两脏。又言属膀
胱者。是三焦下出之路足见自肺至膀胱从上而下。统归三焦也。



<目录>上卷

<篇名>脏腑之官

属性:官。谓所司之事也。无病则各效其职。有病则自失所司。
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
人身知觉运动。无一不本于心。故百体皆为之臣而心为君主也。西医言人心。只是顽然一物。不能司知觉运动。其
司知觉运动者。全在脑髓。尝割兔脑。剜其脑之后筋。则身缩。可知司运动者。是脑后筋。剜其脑之前筋。则叫号。可
知司知觉者。是脑前筋。以此拟人。亦无不然。予谓西医此说。非也。人身破一皮。拔一毛。无不痛缩叫号者。何必剜
脑气筋而后身缩叫号哉。盖西医知髓而不知髓是何物。内经云。肾主髓。髓者肾精所生。肾与心。原互为功用。髓筋通
于心。乃肾交于心。合为离卦中含坎水之象所以能司神明也。详心藏神注。即如西医所云脑后筋。剜之亦不知叫号。必
其筋不与心通故也。西医又言脑有筋。通于心。当是彼所谓脑前筋。司知觉者也。夫因其与心通故司知觉则司知觉者仍
是此心。设以知觉为脑所司何以不通心之脑筋。剜之亦不叫号哉。即彼之说。刺彼之谬可不辨而自明矣。盖肾足则髓足。
髓筋入心以水济火真精内含则真光外发神明于是出焉。盖心属火有光髓属肾水。能收引光。气心神上注于脑髓则光气相
照而事物晓。然参看上肾藏志注尤明。
肺者相傅之官。制节出焉。
心为君主。肺在心外。以辅相之心火恐其大过。则肺有清气以保护之。如师傅之辅助其君也。故称相傅之官。究其
迹象。则因心血回入于肺。得肺气吹出。血中浊气。则复变红而。返入于心。在内经乃营血与卫会于肺中之说又即相傅
之官。所司职事也。西医则云。回血返入肺中。吹出血中炭气。则紫色退而变为赤血。复入于心。肺是淘汰心血之物。
此即内经肺为相傅之义。但中国不名炭气。只名浊气也。心火太过。则气有余而上逆下注。心火不足。则下泄。上为饮
咳。皆不得其制节之故也。惟肺制心火。使不太过。节心火。不使不及。则上气下便无不合度。
肝者将军之官。谋虑出焉。
凡人身之阴阳。阴主静。静则有守。阳主动。动则有为。肝为厥阴经。乃阴之尽也。故其性坚忍而有守厥阴中见少
阳。阴尽阳生。胆火居于肝中。阴中含阳。阳气发动故能有为谋虑从此而出。所以称为将军之官。故肝气横者。敢为狂
乱。肝气虚者。每存惧怯。
胆者中正之官。决断出焉。
西医言苦胆汁。乃肝血所生中国旧说。皆谓胆司相火。乃肝木所生之气。究之有是气。乃有是汁。二说原不相悖。
惟西医言人之惧与不惧。不关于胆。而又不能另指一所。实未知胆为中正之官故也。盖以汁论。则胆汁多者。其人不惧。
以气论。则胆火旺者。其人不惧。太过者不得乎中。则失其正。是以有敢为横暴之人。不及者。每存惧怯。亦不得乎中
正也。胆气不刚不柔。则得成为中正之官。而临事自有决断。以肝胆二者合论。肝之阳藏于阴故主谋。胆之阳出于阴。
故主断。
膻中者臣使之官。喜乐出焉。
膻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