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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十剂论

内容:有方则必有剂,剂因方而制也。剂不同,有宣剂、有通剂、补剂、泻剂、轻剂、重剂、
滑剂
、涩剂、燥剂、湿剂,剂各有义,知其义可以用药。倘不知十剂之义而妄用药,是犹弃绳墨
而取曲直,越规矩而为方圆也。虽上智之士,每能变通于规矩绳墨之外,然亦必先经而后权
,先常而后变。苟昧常求变,必诡异而不可为法,离经用权,必错乱而不可为型。深知十剂
之义,则经权常变,折衷至当,又何有难治之病哉。此十剂之必宜论也。
一论宣剂。岐伯夫子曰∶宣可去壅。又曰∶木郁达之,火郁发之,土郁夺之,金郁泄之,

郁折之,皆宣之之谓也。夫气郁则不能上通于咽喉头目口舌之间,血郁则不能上通于胸腹脾
胃经络之内,故上而或哕、或咳、或嗽、或呕之症生,中而或痞、或满、或塞、或痛、或饱
、或胀之症起,下而或肿、或泻、或利、或结、或畜、或黄之症出,设非宣剂以扬其气,则
气壅塞而不舒。设非宣剂以散其血,则血凝滞而不走。必宣之而木郁可条达矣,必宣之而火
郁可启发矣,必宣之而金郁可疏泄矣,必宣之而水郁可曲折矣,必宣之而土郁可杀夺矣。
或问吾子发明宣剂,几无剩义,医理无尽,不识更可发明乎?曰∶郁症不止五也,而宣
郁之
法亦不止二。有郁之于内者,有郁之于外者,有郁之于不内不外者。郁于内者,七情之伤也
;郁于外者,六淫之伤也;郁于不内不外者,跌扑坠堕之伤也。治七情之伤者,开其结;治
六淫之伤者,散其邪;治跌扑坠堕之伤者,活其瘀,皆所以佐宣之之义也。(〔批〕宣扬气
血之外,又举三法以尽宣变。)
或疑宣剂止开郁解郁,遂足尽宣之之义乎。夫宣不止开郁解郁也。邪在上者,可宣而出
之;
邪在中者,可宣而和之;邪在下者,可宣而泄之;邪在内者,可宣而散之。邪在外者,可宣
而表之也。宣之义大矣哉。
或疑宣剂止散邪而已乎,抑不止散邪而已乎。夫宣之义,原无尽也。可宣而宣之,不必

其邪
;宜宣而宣之,不必问其郁。总不可先执宣邪之意,以试吾宣之之汤,并不可先执宣郁之心
,以试吾宣之之药也。
二论通剂。岐伯夫子曰∶通可去滞。盖留而不行,必通而行之。是通剂者,因不通而通
之也
。通不同,或通皮肤,或通经络,或通表里,或通上下,或通前后,或通脏腑,或通气血。
既知通之异,而后可以用通之法。通营卫之气,即所以通皮肤也;通筋骨之气,即所以通经
络也;通内外之气,即所以通表里也;通肺肾之气,即所以通上下也;通膀胱之气,即所以
通前后也;通脾胃之气,即所以通脏腑也;通阴阳之气,即所以通气血也。虽因不通而通之
,亦因其可通而通之耳。(〔批〕通之义如许,明其义,何患闭症之不通哉。)
或问子论通剂,畅哉言之矣。然而通之意则出,通之药未明也。曰∶通之药又何不可示
也。
通营卫,则用麻黄、桂枝;通筋骨,则用木瓜、仙灵脾;通内外,则用柴胡、薄荷;通肺肾

则用苏叶、防己;通膀胱,则用肉桂、茯苓;通脾胃,则用通草、大黄;通阴阳,则用附子
、葱、姜。虽所通之药不止于此,然亦可因此而悟之矣。
或疑通剂药甚多,子何仅举数种以了义,将使人执此数味以概通之剂乎。不知通不同,
而通
剂之药,又何可尽同乎。虽然通药不可尽用通也。用通于补之中,用通于塞之内,而后不通
者可通,将通者即通,已通者悉通也。然则用通之剂,全在善用通也。善用通,而吾所举之
药已用之而有余,又何不可概通之剂哉。
或疑通剂之妙,用之如神,但我何以用通剂之妙,使之有如神之功乎。嗟呼!通之法可
以言
,而通之窍不可言也。不可言而言之,亦惟有辨虚实耳。虚之中用通剂,不妨少而轻;实之
中用通剂,不妨多而重。虽不能建奇功,亦庶几可无过矣。(〔批〕辨虚实以用通,通人之
论。)
三论补剂。岐伯夫子曰∶补可去弱,然而补之法亦不一也。补其气以生阳焉,补其血以
生阴

,补其味以生精焉,补其食以生形焉。阳虚补气,则气旺而阳亦旺;阴虚补血,则血盛而阴
亦盛;精虚补味,则味足而精亦足;形虚补食,则食肥而形
亦肥。虽人身之虚,不尽于四者,而四者要足以尽之也。(〔批〕补法不尽于四者,我增一
法,行吐纳以生神焉。)
或问补法尽于气血味食乎?曰∶补法尽于四者,而四者之中实有变化也。补气也,有朝
夕之
异,有脏腑之异,有前后之异;补血也,有老少之异,有胎产之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