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内阁抄出台湾镇总兵蔡万龄、台湾道孔昭虔具奏访获纠众谋逆首犯、同谋匪伙、审明分别办理等因一摺,道光五年二月二十三日奉朱批:所办甚好,朕深嘉悦。另有旨谕。钦此。同日奉上谕:蔡万龄等奏访获纠众谋逆首犯并歼擒放火攻城匪伙各犯一摺,台湾凤山县奸民许尚招集伙党,欲行滋事,经该县会同营弁设法诱获许尚并匪伙数名。匪伙股头杨良斌等因首犯被获破案,起意竖旗,招众攻城劫狱,胆敢建立伪官名目,纠集多人,声言报复,情节实为可恶。署总兵赵裕福会同台湾道孔昭虔等调兵筹捕,布置周密,临阵剿毙匪犯四十余名,擒伙六十余名,俾首犯、股头无一漏网,办理实属妥速。蔡万龄甫经行抵澎湖,一闻匪徒滋事之信,即驰往会商妥办,朕心深为嘉悦。蔡万龄、孔昭虔俱着加恩交部从优议叙。署总兵副将赵裕福、署台湾府知府已陞汀漳龙道方传穟总司筹办,悉协议宜,均着加恩赏戴花翎。署同知凤山县知县任绍祁、署游击翁朝龙、县丞丁嘉植、外委马上贵、彰化县知县李振青、北路都司杨彪、千总关桂、徐学礼、台湾县知县李慎彝、嘉义县知县王衍庆、县丞段光煃、署都司洪志高、县丞陈文起、把总陈高山,或究出凶犯踪迹,或擒获匪徒多名,均属勤奋出力,俱着加恩交部从优议叙。在籍七品小京官王云鼎,着赏给六品顶戴。前任沙县训导军功六品顶戴游化,着赏给五品顶戴。武举刘瑞麟,着赏给六品顶戴。乡耆刘文彩、林淇泉,着赏给七品顶戴,以示鼓励。伤亡兵丁,着查明咨部照例分别恤赏。其自行投首之刘树等六犯,尚知畏法,着发往新疆,给官兵为奴。余着照所议办理。钦此。钦遵于本月二十七、二十八等日抄出到部。
  前件业已行文讫,并移会在案,全完,经承谢观三。
  一四六、吏部造送月终注销册
  道光六年十月初五日,内阁抄出奉旨意一道,台湾府知府陈俊千着从宽改为降三级调用,台湾道孔昭虔着从宽改为降四级留任由。
  前件行文完结。
  一四七、兵部职方司月终册
  十三日内阁抄出孙奏拏获台湾械斗匪徒一摺,道光六年十一月十二日奉上谕一道。
  前件行文讫,已完结,经承方圣诏。
  一四八、吏部月终册
  一件,内阁抄出道光七年正月二十二日奉上谕:刘重麟着调补福建台湾道;所遗江西督粮道员缺,着孔昭虔调补。刘重麟如尚未押运出省,即着韩文绮派员接署,饬令速赴新任;若已押运在途,俟抵临清后再行赴任。孔昭虔俟刘重麟到任交卸后,再赴新任。钦此。
  前件行文讫,经承王安澜。
  一四九、吏部文选司月终册
  一件,道光七年正月二十四日内阁抄出闽浙总督孙尔准奏为恭报回省日期事:窃臣前赴台湾,业将匪徒焚抢械斗查办完竣,臣随于十二月十一日回至福州省城等因一摺,道光七年正月二十二日奉朱批:知道了,钦此。
  前件行文讫,经承娄体善。
  一五○、户部月终册
  福建司一件造补事:内阁抄出闽浙总督孙尔准奏台湾厂造补平字二号等船需用工料银两一摺,道光七年二月初三日奉上谕:孙尔准奏造补战船一摺,福建省台湾水师协标中营台□□字二号、又左营台左定字一号战船二只,因在洋遭风击碎,亟须□补,经该督按照新定例价估计正价银一千零一十五两零,着准其□司库道光六年税契项下动支;又应加七津贴并加一运费银八百一十二两零,准其在存公银内动支;又另加三分再加加一运费银四百六两零,准移会在于台属耗羡动支。均着专款存贮造报。该督即饬令依限赶办完竣,分别按限估销。该部知道。钦此。钦遵于本月□六日抄出到部。
  前件业已行文讫,并移会在案,全完,经承徐世潢。
  一五一、工部月终册(道光七年)
  营缮司一件:本年四月初七日内阁抄出福抚韩奏凤山县捐建城垣一摺,四月初四日奉朱批:另有旨,钦此。同日奉上谕一道。又清单内同日奉朱批:览,钦此。
  前件行文讫,经承周晋阳。
  一五二、户部月终册
  初五日内阁抄出福抚韩奏官民捐建修理凤山县城垣工竣、请分别奖励等因一摺,道光七年四月初四日奉朱批:另有旨,钦此。同日奉上谕一道。又于建修城垣官民捐输各姓名银数清单内,同日奉朱批:览,钦此。
  前件行文讫,已完结,经承方圣诏。
  一五三、刑部月终册
  福建司,内阁抄出福建巡抚韩奏已故前署嘉义县令庞周亏短库项、饬提家属究追、并严查道府揭报迟延一摺,道光七年三月初五日奉上谕一道。
  前件改咨行文讫、经承吕景辉。
  福建司,内阁抄出台湾道孔奏彰化县监禁焚抢匪犯谢裁等结伙图脱、拒捕伤人、登时全获一摺,道光七年四月二十七日奉上谕一道。
  前件改咨行文讫,经承金乃刚。
  一五四、户部月终册
  福建司一件具奏事:内阁抄出兼署闽浙总督福建巡抚韩克均奏台湾府代修道厂船只、未能依限办竣、恳请展限一摺,道光七年闰五月二十九日奉朱批:依议妥办,毋许再延,钦此。钦遵于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