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经承单维新。
  一件,乾隆五十三年三月初七日,内阁抄出闽浙总督李奏遵旨查明台湾被害各员缘由一摺,三月初四日奉上谕一道。
  前件三月十一日行文讫。
  七一、刑部月终册
  福建司(单汉字)一件,大兵直抵琅峤等事:内阁抄出将军福等奏生摛贼目庄大田全郡平定一摺,乾隆五十三年二月二十七日奉朱批:嘉悦览之,即有旨谕部,钦此。
  前件三月初八日抄出到部,改咨行文纥,经承刘尚志。
  福建司(单汉字)一件,内阁抄出乾隆五十三年二月二十七日奉上谕一道。
  前件福康安等奏大兵直抵琅峤、生擒贼目庄大田、全郡平定等由,二月二十九日抄出到部,改咨行文讫,经承刘尚志。
  福建司(单汉字)一件,内阁抄出乾隆五十三年二月二十八日奉上谕一道。
  前件台湾逆匪滋事一案,前因柴大纪在总兵任内骫法营私,废弛激变等由,三月二十四日抄出到部,改咨行文讫,经承刘尚志。
  福建司(单汉字)一件,内阁抄出乾隆五十三年二月二十九日奉上谕一道。
  前件据琅玕奏查抄柴大纪原籍家产等由,三月初一日抄出到部,改咨行文讫,经承刘尚志。
  福建司(单汉字)一件,内阁抄出乾隆五十三年三月初一日奉上谕一道。
  前件此次台湾剿捕逆匪、该处义民随同官军打仗杀贼、甚为出力等由,三月初三日抄出到部,改咨行文讫,经承刘尚志。
  福建司(单汉字)一件,内阁抄出大学士阿等奏审拟顺从林爽文受封伪职之李七等凌迟斩决由,乾隆五十三年三月十六日奉旨:知道了,钦此。
  前件三月十七日抄出到部,改咨行文讫,经承刘尚志。
  福建司(单汉字)一件办理缘坐等事:内阁抄出闽浙总督李奏查明匪犯彭喜家属缘坐一摺,乾隆五十三年三月十日七日奉朱批:已有旨了,钦此。
  前件三月十九日抄出到部,改咨行文讫,经承刘尚志。
  福建司(单汉字)一件解京逆犯等事:内阁抄出山东巡抚长奏解到逆犯林水患病正法一摺,乾隆五十三年三月十七日奉朱批:览,钦此。
  前件三月二十日抄出到部,改咨行文讫,经承刘尚志。
  福建司(单汉字)一件台湾逆匪等事:内阁抄出直督刘奏接解逆匪林琴病□正法一摺,乾隆五十三年三月十八日奉□□:□,钦此。
  前件三月二十日抄出到部,改咨行文讫,经承刘尚志。
  福建司(单汉字)一件遵旨等事:内阁抄出福康安覆奏恒瑞在盐水港株守日久毫无措置各款一摺,乾隆五十三年三月二十一日奉朱批:已有旨了,钦此。
  前件三月二十四日抄出到部,改咨行文讫,经承刘尚志。
  福建司(单汉字)一件遵旨等事:内阁抄出徐嗣曾覆奏柴大纪款蹟不即查实陈奏请罪一摺,乾隆五十三年三月二十一日奉朱批:览,钦此。
  前件三月二十四日抄出到部,改咨行文讫,经承刘尚志。
  福建司(单汉字)一件拿获等事:内阁抄出福康安等奏拿获林爽文之弟林勇及庄大田家属并有名贼目匪伙一摺,乾隆五十三年三月二十一日奉朱批:即有旨,钦此。又另片奏续获庄大九一名取供解京,又另片奏续获林勇一名解京,同日奉朱批:览,钦此。又另片奏水底寮地方义民郑乡等甚为出力,惟陈昆等复行从贼,按名正法;同日奉朱批:好,知道了,钦此。
  前件三月二十四日抄出到部,改咨行文讫,经承刘尚志。
  福建司(单汉字)一件,内阁抄出乾隆五十三年三月二十一日奉上谕一道。
  前件上年逆匪林爽文等纠众滋事,先经黄仕简、任承恩因循贻误、以致贼势鸱张、自常青前往总办后、亦惟株守郡城等由,三月二十四日抄出到部,改咨行文讫,经承刘尚志。
  福建司(单汉字)一件连日讯出等事:内阁抄出福康安奏讯出柴大纪各款先行参奏一摺,乾隆五十三年三月二十一日奉朱批:□□旨谕,钦此。又另片奏蔡攀龙等调补提督、免冠叩谢、即令一员先回内地;同日奉朱批:览,钦此。又另片奏庄大田病重正法、首级送京;同日奉朱批:于彼处正法,正可警众,钦此。又另片奏义民黄奠邦等颇属勇往、请赏给巴图鲁名号、张元懃等换戴花翎;□□奉朱批:□有旨谕,钦此。
  前件三月二十四日抄出到部,改咨行文讫,经承刘尚志。
  七二、吏部文选司造送三月分注销册
  一件,乾隆五十三年二月二十八日内阁抄出台湾全郡平定钦奉上谕一道。
  前件行文完讫,陞调科经承王光治。
  一件,乾隆五十三年三月初八日内阁抄出福等奏台湾首逆渠凶悉行俘获、即日解京审办等因一摺,二月二十七日奉朱批:嘉悦览之,即有旨谕部,钦此。
  前件行文完讫,陞调科经承王光治。
  七三、刑部月终册
  福建司(单汉字)一件严密查抄等事:内阁抄出福康安奏查抄柴大纪任所赀财一摺,乾隆五十三年四月十二日奉朱批:知道了,钦此。又夹片奏柴大纪借支银两即于管理军需各员赔交等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