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五万贯修之,因移用臣为管辖鸿庆宫,令措画。王岩叟以短封告大防及刘挚曰:『若复使用臣预土木,必动议论。』挚甚然之,大防不答。逾半岁而用臣叙复,卒罢之。吕大防、刘挚朋党(见《朋党》)。
  十一月乙酉,太中大夫、守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刘挚为观文殿学士、知郓州。麻制以从挚所乞为辞。
十二月庚午,诏吕惠卿光禄卿、分司,权给事中姚勔封还,罢之。
姚勔封还,罢之,《政目》十六日书惠卿光禄、分司,二十二日书姚勔缴惠卿词头,《实录》并无之。按:《惠卿家传》亦不载此,却云:『六年十一月,许任便居住。』今且依《政目》附见十六日,当细考之。三年九月,自建宁移宣州。
  七年三月辛亥,知河中府、资政殿学士蒲宗孟知永兴军。
  四月癸丑朔,知永兴军蔡京为龙图阁直学士、知成都府。甲辰,龙图阁直学士、知青州曾布知瀛州。
  六月辛酉,左正议大夫、守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吕大防为右光禄大夫,右光禄大夫、守尚书左丞苏颂为左光禄大夫、守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
  九月壬午,资政殿学士、知永兴军蒲宗孟知大名府。丙戌,端明殿学士、知蔡州邓温伯知永兴军。
  十一月乙巳,尚书左丞梁焘言:『先帝大臣,多以材进,可稍复用,委以别都名藩,以全终始。』
  八年正月甲申,英州别驾、新州安置蔡确卒。
  三月壬午,诏尚书左仆射苏颂特授观文殿大学士,充集禧观使。
  四月甲子,资政殿学士、通议大夫、知永兴军李清臣为吏部尚书。
  五月己卯,新除吏部尚书李清臣为资政殿学士、知真定府,以权给事中姚勔论清臣不当召用故也。
  七月丙子朔,观文殿学士、太中大夫范纯仁为通议大夫、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
九月戊寅,太皇太后崩。

朋党刘吕罢相附
  元祐五年六月。始,中书门下后省准诏同详定六曹条例元丰所定吏额。主者苟悦群吏,比旧额几数倍,朝廷患之,命量事裁减。已再上再却。吏有白中孚者,告中书舍人
  苏辙曰:『吏额不难定也。中孚昔掌典其事,知弊所在。』辙曰:『其弊安在?』中孚曰:『昔流内铨,侍郎左选也。事之最烦,莫过于此矣。昔铨吏止十数,而今左选吏至数十,事不加旧,而用吏数倍之。昔无重法重禄,吏通脈络,则不欲人多,以分所入,故竭力办事,劳而不避。今行重法、给重禄,脈络比旧为少,则不忌人多而幸于少事,此吏额多少之大要也。旧法日生事以难易分七等,重者至一分,轻者至一厘,以下积若干分为一人。今诚抽取逐司两月事定其分数,若比旧不加多,则吏额多少之限,无所逃矣。』辙以中孚之言为然[6],即与僚属议曰:『此群吏身计所系也,若以分数为人数,必大有所损,将大致怨想,虽朝廷,亦将不能守。』乃具以白执政:『请据实立额,俟吏之年满转出,或事故死亡者不补填,及额而止。如此不过十年,自当消尽,虽稍似稽缓,而见在吏知非身患,则各自安心,事乃为便。』执政以为然,自申尚书省,乞取诸司两月事,而吏人不知朝廷意,皆疑惧莫肯供,遂再申乞榜示诸司,使明知所立吏额,候他日见阙不补。时元祐二年十一月也。后数月,诸司所供文字皆足,因裁损成书,以申三省[7]。左仆射吕大防得其书大喜,欲此事必由己出,将别加详定,而三省诸吏皆不能晓,无可委者。任永寿本非三省吏也,为人精悍狡猾,尝预元丰吏额事,适以事至三省,独能言其曲折。大防悦之,即于尚书省创立吏额房,使永寿与吏数辈典之,凡奏上行下,皆大防自专,不复经由两省。一日,内降画可二状付中书,其一裁定宗室冗费,其一吏额也。省吏白中书侍郎刘挚。
三年四月六日,挚自左丞迁中侍。画黄误下当在此后,不必此时也。四年十一月十七日,自中侍改门侍。
  请封送尚书省。挚曰:『当时文书录黄过门下,今封过,何也?』对曰:『尚书省以吏额事,每奏入,必径下本省已久。今误至此。』挚曰:『中书不知其他,当如法令。』遂作录黄。永寿见录黄,愕然曰:『两省初不与,乃有此邪?』即禀大防,乞两省各选吏赴局,同领其事。大防具以语挚,挚曰:『中书行录黄,法也,岂有意与吏为道地?今乃使就都省分功,何耶?』他日,大防又持奏稿示挚曰:『吏额事,必欲慎密而速,故请行下。然未经立法,欲三省同奏,依致仕官文书法。』致仕官法者,近制以臣僚疾病请致仕,多缘经历迂滞,不及被受而亡,故立法文书虽三省签入,而直付都省。挚曰:『此非其类也,当聚议。』明日,大防复出奏稿,谓挚曰:『势不可不尔。』挚乃从之。吏额事寻毕,永寿等推恩有差,议者皆指其侥幸。就寿急于功利,不顾后省前已得旨,又尝榜示诸司,更劝大防即以立额日裁省吏员,仍以私所好恶变易诸吏次,凡近下吏人恶为上名所压者,即拨出,上名于他司。凡闲慢司分欲入要地者,即自寺、监拨入省曹。被排斥者纷然诣御史台诉不平,台官因言吏额事在后省,就已十八九。永寿等攘去才数月,而都司擅拟优例,冒赏循私,不可不惩